第八篇 谁都会有那么一天,人生终点站(第3/6页)

火葬的盛行,在中国古代历史上,只发生在宋朝。宋朝之前,以及之后的元明清三代,火葬都遭遇强烈的思想意识和官方政策的抵制。宋朝《东都事略》记载:“近代以来遵用夷法,率多火葬。”这里的“夷法”就是指佛教提倡实行的火葬。

北宋时期,火葬盛行于东京汴梁和河东地区。湖北、陕西、山东等地也有关于火葬的记载,四川、浙江、福建、广东、江苏等地,虽然在北宋时已经出现了火葬现象,但尚未盛行,一般仅在佛教徒中进行。

到了南宋,广大南方地区开始盛行火葬,并逐渐成为社会习俗。两浙路是南宋火葬最为盛行的地区。四川自孝宗以后,火葬大盛。根据历史学者的统计,南宋时期四川的火葬墓约占两宋四川火葬墓总数的80%以上。当时的成都,更是引领四川火葬之风。此外,广东的番禺、佛山、新州等地都风行火葬,江西、湖北、湖南等地也有火葬的记载。

您或许会有疑问,在漫长的中国古代历史上,对于火葬,宋朝为何是一个独特的存在呢?其实这与佛教在宋朝的世俗化以及宋朝是个开明社会有着直接的关系。

佛教主张火葬,认为肉体只是承载灵魂的皮囊,精神的永恒与肉体无关,人应该追求精神的超脱,最终升入西方极乐世界。随着佛教在中国的落地生根和广泛传播,到了宋朝更为本土化、世俗化,对当时民间丧葬习俗的影响越来越大,人们对佛教丧葬模式的抵触情绪日趋减弱,不再将其视为可怕之举或大逆不道,而且越来越多的人乐意采用这种外来的丧葬礼俗。宋朝《搜采异闻录》载:“自释氏火葬化之说起,于是死而焚尸者,所在皆然。”

从实际状况看,宋朝火葬盛行的地区,也正是佛教活动活跃的地区。北宋到了徽宗年间,开封府有寺院691座,荆南府(湖北荆州)有550座,遍布城内外。五代十国时两浙路被称为“东南佛国”,南宋时临安是两浙路佛教活动最昌盛之地,苏轼曾评论:“钱塘佛者之盛,盖甲天下。”据《梦梁录》里的统计,南宋临安城内外寺院有671座之多。

宋朝传统的丧葬深受儒家思想影响,有厚葬之风。传统的土葬花费巨大,不仅对当时的普通人家是个沉重负担,即使对于士大夫之家,也是一笔不菲的支出。因此佛教提倡的花费较少的火葬,给平民百姓在丧事上省俭提供了极大的方便。火葬一般不受身份等级和经济等方面的影响,丧家可以根据自己家庭的经济状况量力而行,于是火葬首先在平民阶层尤其贫困人家流行开来。《寰宇琐记》记载,一些富户在佛教的影响下,也会花费不少银两请僧人做法事,实行火葬,并被视为风光之事。

在之前的宋朝社会生活考察过程中,您知道宋朝是个有着浓厚开明色彩的社会,这种开明在火葬上也有很大程度的反映。从形式上看,宋朝官方虽然多次下令禁止火葬,但实际上,却对火葬采取了一种比较宽容而放任的态度,这也是宋朝政治上崇尚宽厚的表现之一。《宋史》载:“其君一以宽仁为治,故立法之制严,而用法之情恕。”也就是说宋朝立法很严,但在执行过程中却比较宽松。在关于宋朝的史料中,确实也鲜见因火葬而遭到处罚的事例。宋朝以仁治天下的政策,自然为佛家火葬的推广开了方便之门。

宋朝官方不仅对火葬采取宽松态度,甚至皇室也有火葬的记录。《华阳集》记载,嘉祐八年,年仅四岁的皇侄孙赵士弇夭折,“火而寓骨于都城之西大慈佛祠”。连皇室成员都有施行火葬的,可见佛教丧葬观念已深入人心,它对整个社会所产生的巨大影响自然不言而喻。

二、身后事的儒佛之争

宋朝火葬的盛行,给当时及后世社会造成了一系列的重大影响,最主要的是使传统、繁琐的儒家丧葬礼制遭到了沉重的打击,改变了宋朝社会的伦理道德标准。

在丧葬观念上,儒家以“入土为安”的厚葬方式为宗旨,认为先人的发肤不可破坏,否则就是后辈的不孝之举。儒家的这种丧葬观,在宋朝以前一直左右着中国古代丧葬民俗的导向。到了宋朝,佛教有了广泛的民间基础,佛教火葬方式便与儒家土葬方式产生了文化上的极大冲突。

这种冲突的典型表现是,一部分文人士大夫对火葬的盛行深感悲痛愤怒,指责火葬为破坏风化、大逆不道之举。他们一方面要求官方采取措施严格禁止火葬,一方面希望通过自己的言传身教来改变这一局面。程颐说:“吾家治丧不用浮屠。”浮屠就是佛家的火葬之法。朱熹、吕祖谦都态度鲜明地反对火葬,教育弟子不能循俗“用僧道火化”。但在当时,持这种明确反对态度的比例并不多,士大夫们的痛斥实际也没有起到多大的作用,抵不住火葬之风的日渐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