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初社会生产力的发展(第3/11页)

洪武元年下诏田器不得征税。[181]四年、二十五年遣官往广东、湖广、江西买耕牛以给中原屯种之民。[182]二十八年命乡里小民或二十家或四五十家团为一社,每遇农急之时有疾病,则一社助其耕耘,庶田不荒芜,民无饥窘。户部以此意广泛晓谕。[183]各地报告修城垣建营房浚河道造王宫等工程,都反复告以兴作不违农时的道理,等秋收农隙时兴工。[184]对农业增产有成绩的地方官,加以擢升。如太平知府范常积极鼓励农民耕作,贷民种子数千石,到秋成大丰收,官民都庾廪充实。接着兴学校,延师儒,百姓很喜欢。召为侍仪。[185]陶安知饶州,田野开辟,百姓日子过得好,离任时,百姓拿他初来时情况比较,歌颂他:“千里榛芜,侯来之初;万姓耕辟,侯去之日。”南丰百姓也歌唱典史冯坚:“山市晴,山鸟鸣,商旅行,农夫耕,老瓦盆中洌酒盈,呼嚣隳突不闻声。”[186]农村里呈现出一片繁荣欢乐的气象。

对贪官污吏,用严刑惩治。洪武二年二月元璋告谕群臣说:“尝思昔在民间时,见州县官吏多不恤民,往往贪财好色,饮酒废事,凡民疾苦,视之漠然,心实恨之。故今严法禁,但遇官吏贪污蠹害吾民者,罪之不恕。”[187]四年十一月立法凡官吏犯赃罪的不赦。下决心肃清贪污,说:“此弊不革,欲成善政,终不可得。”二十五年又编《醒贪简要录》,颁布中外。[188]官吏贪赃到钞六十两以上的枭首示众,仍处以剥皮之刑。府州县衙门左首的土地庙,就是剥皮的刑场,也叫皮场庙。有的衙门公座旁摆人皮,里面是稻草,叫做官的触目惊心,不敢做坏事。[189]地方官上任赏给路费,家属赐衣料。来朝时又特别诰诫以:“天下新定,百姓财力俱困,如鸟初飞,木初植,勿拔其羽,勿撼其根。”[190]违法的按法惩办。从开国以来,两浙、江西、两广、福建的地方官,因贪赃被法办,很少人做到任满。[191]

苏、松、嘉、湖田租特别重,洪武十三年下诏减削。[192]凡各地闹水旱灾荒歉收的,蠲免租税。丰年无灾荒,也择地瘠民贫的地方特别优免。灾重的免交二税之外,还由官府贷米,或赈米和布、钞。各地设预备仓,由地方耆老经管,存储粮食以备救灾。设惠民药局,凡军民之贫病者,给以医药。设养济院,贫民不能生活的许入院赡养,月给米三斗,薪三十斤,冬夏布一匹,小口给三分二。灾伤州县,如地方官不报告的,特许耆民申诉,处地方官以死刑。二十六年又令户部,授权给地方官在饥荒年头,得先发库存米粮赈济,事后呈报,立为永制。三十多年来,赏赐民间布、钞数百万,米百多万石,蠲免租税无数。[193]

几十年的安定生活,休养生息,积极鼓励生产的结果,社会生产力不但恢复,而且大大发展了:

第一表现在垦田数目的增加,以洪武元年到十三年的逐年增加的垦田数目来作例:

洪武元年 七百七十余顷

二年 八百九十八顷

三年 二千一百三十五顷(山东、河南、江西的数字)

四年 十万六千六百六十二顷

六年 三十五万三千九百八十顷

七年 九十二万一千一百二十四顷

八年 六万二千三百八顷

九年 二万七千五百六十四顷

十年 一千五百十三顷

十二年 二十七万三千一百四顷

十三年 五万三千九百三十一顷

十三年中增加的垦田数字为一百八十万三千一百七十一顷。到洪武十四年全国官民田总数为三百六十六万七千七百一十五顷。增垦面积的数字占十四年全国官民田数字的二分之一。由此可知洪武元年的全国已垦田面积不过一百八十多万顷(不包括东北、西北未定地方和夏的领土四川和云贵等地)。再过十年,十四年的数字为三百八十七万四千七百四十六顷。[194]经过多年的垦辟和大规模全面的丈量,二十六年的数字为八百五十万七千六百二十三顷。[195]比十四年又增加了四百八十四万顷,比洪武元年增加了六百七十万顷。

第二表现在本色税粮收入的增加,洪武十八年全国收入麦米豆谷二千八十八万九千六百一十七石[196],二十三年为三千一百六十万七千六百石[197],二十四年为三千二百二十七万八千九百八十三石[198],二十六年为三千二百七十八万九千八百石。[199]二十六年比十八年增加了三分之一的收入。和元代全国岁人粮数一千二百十一万四千七百余石相比,增加了差不多两倍。[200]历史家记述这时期生产发展的情况说:“是时宇内富庶,赋入盈羡,米粟自输京师数百万石外,府县仓廪蓄积甚丰,至红腐不可食。岁歉,有司往往先发粟赈贷,然后以闻。”[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