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章 小宝有非常才,可以近侍(第3/5页)

作为一个女人,武则天的内心深处也有光阴逝水、年华不在的忧伤。

成群的宫娥和太监侍奉着她的日常起居,日用的膏粉和头饰都有专人掌管。她的发式经常变化,服装也是一日三易。

武则天尽情地享受着权力带给自己的一切。但是,每当夜幕降临的时候,她却感到寂寞如潮水般将自己包围,感到孤独。她懒于走向偌大宫殿里香气袭人的锦榻,害怕灯烛熄灭后那无边的暗夜。

锦衣夜行的孤苦往往令她难以忍受,苦闷异常。白天,她更像是一个穿了女装的男人,在百官和近侍面前要摆出一副果敢、刚毅、处事决断的姿态。可一到晚上,她又恢复了女人的本来面目。尽管她不乏亲近的臣僚和效忠于她的子侄。

随着年华渐去,美人日渐迟暮,这种孤寂之感越发强烈。她需要男人,需要能够日夜陪伴她的男人。这种需要,与其说是满足情欲的,不如说是生活和政治的双重需求。在时间面前,她不服老也不行,在生活上她需要比宫娥内侍更亲近的人照顾,而棘手的政治和复杂的国事也应有一个依靠和帮手。

武则天并不是一个谨小慎微、瞻前顾后的女人。她从不把世俗和舆论放在眼里,她毫不掩饰大胆的想法。她觉得自己这样做无可非议。古来帝王都是妃嫔成群,饱餐美色,难道她就不能蓄养几个男宠吗?她也是君临天下之人,帝王得到的,她也要全部得到。

千金公主将冯小宝作为“灵药”孝敬给了武则天,洛阳城那个在闹市之中光着膀子晒肌肉的街头混混,就这样靠着自己独特的男性魅力一路杀进武则天的寝宫。

以冯小宝的低贱身份本无资格进入武则天的世界,但武则天在第一次看到他时便产生了莫名其妙的好感。

他的健美身材,他的潇洒举止,他的谦恭谈吐和彬彬有礼都让武则天心生爱慕。

从冯小宝的身上,武则天感受到了一种情欲的气息,一种使她快慰的力量蓬勃而出。冯小宝就这样被武则天留在了身边,或许是爱情让她仿佛年轻了许多。 

此时的武则天已经女主上位,外平叛乱,内争皇权,六十多岁的老太太累得内分泌失调。有聪明人认为,武则天的母亲杨氏风流成性,根据遗传学推测武则天这方面的需求也应该比较炽烈,而唐高宗李治的小身子骨随风倒,让武则天难以尽兴。

干裂的大地需要一场湿天润地的甘霖,冯小宝就是一场及时雨。

醉卧美男膝,醒握天下权,生活原来可以如此妙不可言。

冯小宝不禁对老妇人从前的禁宫之夜想入非非,如果说太后如今是枯木逢春,而他自己恰恰是她的一帖回春之药。权力与美色让武则天就像是魔术师,会让一个人的青春去了又回。而冯小宝,这个男人中的极品,俨然成了武则天爱不释手的玩具。 

此时的武则天虽然已有君临天下之实,可也不便过于张扬。为了掩人耳目,她让冯小宝出家当了和尚,赐名薛怀义。然而,世俗的议论并没有因为武则天的威严而平息。暗地里,人们在窃窃私语,以为这是宫廷的最大丑闻。

这些口必称圣人言的大臣们尽管个个都是金屋藏娇,三妻四妾,但对武则天的所为仍摇头不止。在他们看来,这种事情只有男人才做得,女人即使拥有至高无上的权力也应恪守三从四德,从一而终。

武则天当然有足够的力量来制止朝堂内外的汹汹人言,但为了出入方便,她还是采取了一些较为隐蔽的措施。她将冯小宝打造成为一个僧人,又因他出身微贱,让其改姓薛。

之所以让他改姓薛,是让他和太平公主的夫婿薛绍同族,让薛绍以叔父事之,借此提高冯小宝的身价。曾经沦落街头、穷酸潦倒的冯小宝摇身一变成为当今红极一时的贵人。

武则天让薛怀义当了白马寺的方丈,白马寺是当年唐玄奘讲经的地方。

因为白马寺的方丈通常为唐朝已故的帝王诵念经文,所以可以常常进宫向武则天奏事。因为僧道有特权出入皇宫,尤其可以出入武则天的寝宫,所以武则天才会让薛怀义把头发剃光,安置于其间。

混进和尚队伍的薛怀义经常带着洛阳高僧法明等十几个和尚一起入宫作法,这些和尚都是洛阳城里佛学界的精英人物。通常情况下,薛怀义混杂于这些和尚堆里念经念到一半,就会找个机会从后门开溜。

无心向佛的他能够溜到哪里去呢?当然是武则天的寝宫。

时间长了,薛怀义的胆子越来越大,进宫如闲庭信步。身怀绝技的薛怀义将太后武则天伺候得舒舒服服,恩遇也越来越厚。人人都知道过去的冯小宝,今天的薛怀义是武则天身边的大红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