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导火线(第3/4页)

地方政府的软弱,助长了保路势力的膨胀。在8月9日的股东会上,通过精密的会场控制,会议“一致怒斥”卖国贼盛宣怀、端方,其最新罪状就是“藉李稷勋一身为媒介,遂悍然移川路事权于邮传部及督办大臣之手”。股东会请赵尔丰代奏,弹劾盛宣怀、李稷勋盗权,而赵尔丰也如王人文一般,居然答应并照办了。13日,川路公司以股东会名义,命令李稷勋立即辞职,限在十天内办理移交。

就在8月13日这一天,继甘大璋、宋育仁、施愚之后,李稷勋也被一家自称为“酉属同乡会”(秀山属于酉州)的组织宣布开除乡籍,并发出了追杀令。根据《西顾报》的报道,与会的酉属同乡会会员有140多人,会上宣布,如果有人敢为李稷勋说话,“甚碍本会此事之进行,吾党当以全力对付之”,这等于宣布会场上只能有一种声音。会议认为,“酉属不幸,实产此奸(李稷勋),除而去之,犹假他人之手,则我酉人放弃职任,良可耻也。现在办法,总以取得贼人之头为目的”,“我辈皆热血男子,屡受他人嘲笑,已觉无地可入,今日之议,非李贼死,则我辈亡”。议到此,会场上慷慨激昂,“暗杀暗杀之声,风起水涌,屋瓦为震”。随即同乡会便开始讨论暗杀的办法,最后给李稷勋的脑袋标价万金。

随后,李稷勋的一个老同乡登台检举揭发,他说秀山当地曾设一笔基金,赞助本地科举成功并在京为官者,称为“京费”,李稷勋在京为官,享受此项赞助,本应只享受三年,如今却领了十年,多领了6000多两,应该让他退赔出来。

这个会纷纷扰扰地从早上8点直开到下午1点,与批斗甘大璋的同乡会(从早上9点到下午4点)差不多。会后他们向谘议局递交了报告,要求追回被李稷勋“骗占”的京费,并将它用于铁路建设。《西顾报》的社论则赞赏人民群众这种“暗杀暗杀”、“杀身掘墓”的英雄壮举。

川路公司的态度激怒了朝廷。盛宣怀、端方及湖广总督瑞澂都一致认为,必须坚持绝不能后退,否则铁路国有的既定国策将被动摇,已经进入交接阶段的湖北、湖南铁路也会出现反复。端方还注意到,从日本赶回来的四川留学生突然增多,把宜昌开往重庆的小火轮挤得满满的,他十分担心,这背后或许有日本人的阴谋和革命党的暗算,必须预作防备。

汉口英租界码头(摄于1910年)。汉口、北京都成为川路斗争的分战场。

8月15日,川路公司以股东会会长颜楷的名义,上书弹劾盛宣怀,赵尔丰代为转奏。股东大会试图遴选出接任李稷勋的人选,但邵从恩、杜成章等几位候选人纷纷推辞。朝廷则在全面权衡后,认为宜万路段绝对不能停工,而没有李稷勋坐镇,宜万段的数万工人可能失控闹事,后果不堪设想。至少在完成国有交接之前,李稷勋绝不能走。朝廷认为李稷勋本人在宜昌段威望高,能力强,“既为川鄂疆臣所深许,又曾为在京川绅联名电致公司所公举,前任川督赵尔巽所奏派……今乃以向不任事之临时特别股东会议决,任意开除奏派之经理,限于十日内交卸,不知是何居心?在平日公司经理之去留,原可全凭股东决议,现值官商交接之间,若任令更新换旧,恐经手工程款项,必多推诿掩饰”。

其实朝廷最为担心的,不是成都劣绅们串通地痞流氓的虚张声势,而是宜万段铁路现场上实实在在的数万工人,这才是大局。8月19日朝廷宣布,“政策既定,若再反汗,当此民气嚣张,后事更难措手”。因此,李稷勋必须留任。

其实,朝廷此时的方案并未定稿,还是“附股”及“还本”两个选择。前一方案就是李稷勋所建议的,川路所有已用款、存款、亏空款由国家全部吃下,全额换发国家铁路股票;第二方案则是川路退股还款,但是一切浮用款、亏空款,国家概不负责。不管哪种方案,从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的角度,宜万铁路的建设绝不能停工,但在政府正式接收之前不可能动用中央财政,建设款项必须依然在现存川款中支出。为“慎重民款,维持路政起见”,朝廷将派人监督此阶段的用款专册登记,“以清界限”,到最后交接时一并结算。如果股东会决定接受第一方案,则全数换发国家铁路股票;如果采纳第二方案,则根据账目偿还。这是一个稳妥的操作细则。端方在8月下旬还建议朝廷对两种方案的利弊进行对比,并征求股东意见。但吊诡的是,无论时人还是后人都一股脑地将此认定为“收路劫款”。

到了这种无理可讲的地步,朝廷如果示软后退,不可能被领情,反而容易被解读为软弱,蹬鼻子上脸,底线尽失,而地方官员们此时“不谅当局之苦心,专徇报馆之舆论,彼唱此和”(端方语)。在盛宣怀的斡旋下,湖广总督瑞澂及铁路大臣端方,以联名上奏的方式要求朝廷挽留李稷勋继续任职,并将李的去留上升到了“路之成败、宜(昌)之安危”的高度,“万乞力任其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