暗杀,暗杀

向甘大璋发出暗杀令的恐怖组织是旅居省城成都的潼川同乡会,其成员则是甘大璋的乡亲们。这个人数不详、成立年份不详的同乡会宣布甘大璋为卖国贼,声称要“削其属籍,掘其祖坟,系其妻孥,倾其产业”。

潼川(今绵阳三台县)是川中重镇,在遍地辣椒、花椒的四川,此地却以清香鲜美、滋润化渣的豆豉出名,“潼川豆豉保宁醋,荣隆二昌出夏布”,潼川豆豉是川中一大特产。在既得利益者煽动和裹挟着民众大闹保路运动的1911年,整个四川成了一锅只有麻辣、只允许麻辣的滚烫火锅。在很多人看来,潼川豆豉不仅是多余的,而且是有害的。

这一切都只是因为甘大璋给朝廷送了一盘“潼川豆豉”——他建议中央政府全面接收川汉铁路公司高达700万两的余款,将川路公司用款换发国家铁路股票。对川省、川民、川路而言,这盘“豆豉”不仅可口,而且营养价值极高,但对于地方既得利益者们而言,这就是断了他们的财路。他们决心毁灭这盘不识时务的“豆豉”。

一切向钱看

从接到中央政府的相关文件后,川路公司的高层就将工作重点放在了争款之上,争取从中央政府获得最好的补偿,将手中的烂果子卖个高价钱。

绅商们的争款其实有两层诉求:一是款项补偿的范围,他们要求中央政府认可、接受并完全补偿川路公司的所有开支,包括其在上海违规炒股造成的近300万两巨额亏损;二是补偿款的管理权限,他们要求所有补偿款及川路公司节余的700万两现金,仍归自己全权管理,另组团队,开发四川的其他公共设施。这两层诉求是一个完整的整体,有钱无权或有权无钱都不是他们乐意看到的,而钱权两空是他们绝对不能接受的。甘大璋提交给朝廷的建议,就是从根子里同时剥夺了既得利益集团的钱和权,踢中了他们的命根子,也难怪他们要玩命。

中央政府宣布的川路国有方案于情于理都相当优厚。川路公司筹备多年,只有宜昌-万县段已经开工,且进展缓慢,其已经开支的400多万两,一律换发国家保利股票;浮冒、浪费巨大的各项办公经费等,清查后鉴别剔除,可以换发国家无利股票;至于公司账上未投入施工之用的700多万两存款,中央政府并没有宣布接收,而是由川路公司自行决定,既可以入股国有铁路公司,换取国家保利股票,也可以自行管理,用于川省其他公共事业建设(但需等待股东大会投票决议)。只有对上海违规炒股的巨额亏损,中央坚决不认。

这样的条件,地方的既得利益者们不买账。他们借口中央政府对外签订的四国银行借款合同丧失利权,高举民族主义、爱国主义的大旗,试图争取更好的补偿条件,由中央政府承担那300万两炒股亏损。

宜昌附近峡谷。利益集团的阻击令铁路建设难于下三峡。

在爱国的名义之外,保路派们还充分挑动省籍情绪,说中央政府在补偿条件上“优于湘、粤,独薄于四川”,“侮辱川人甚”,《西顾报》社论甚至宣称:“惟川人之性质,向以怯懦闻,政府之对于川人,亦以其易与也,凡事非强施压力,即淡漠置之。”

连老外都看出了这些“爱国者”们醉翁之意所在。英国驻重庆代理领事布朗向驻北京公使及伦敦外交部报告,川路股东们其实并不担心引进外资、且以岁入担保,他们只是为了“尽量获得政府的让步起见,决意提出很高的要求。因此,他们要求取消借款,并将铁路交还给该省办理,这项要求被提出来作为双方妥协的基础”。这其实就是漫天要价的老套路,指望着政府为了安定团结的大好局面,不至于就地还钱。

曾经长期为张之洞担任铁路顾问的日本专家原口要也敏锐地看到,只因政府无法承担那些“不是用于修铁路的钱款”,“由此惹起不满及反对,大暴乱就是以此为契机的”。

时隔多年后,美国著名汉学家周锡瑞(Joseph W.Esherick)认为:“假如政府偿还了那些在投机中损失的钱的话,四川士绅是可以保持沉默的。他们的抗议文件就隐隐包含了这个意思。自然,四川的抗议是在爱国主义和反对外债的辞藻中暗示出来的。不出所料,在湖南和湖北也听到了类似的辞藻,但是在后面这两个省内,没有人丢失一文钱财,辞藻还是辞藻,并未见诸行动。”

而在不久后资政院在弹劾盛宣怀,甚至要将他处死的奏折中,也承认:“川乱之起,其大半原因,即以该部(邮传部)奏定仅给实用工料之款,又将施典章等所亏倒数百万弃置不顾,此实激动之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