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1] 美国人是怎样理解男女平等的[2](第2/3页)

确实,美国人很少像欧洲人那样喜欢围在女性身边献殷勤,但他们总是通过行动来表示他们认为的女性是忠贞的、温柔的,并且他们十分尊重女性的道德自由,他们在言辞和仪表方面总是会十分谨慎,害怕说出伤害到女性们的字眼。在美国,年轻的女性独自出远门也不会感到害怕。[8]

美国的立法者们几乎将所有的刑事判决的条款都改得更温和了,然而对于强奸罪仍会判处死刑。对于这种罪行,舆论也表现出铁面无私的狂热。可以这样解释:由于美国人认为没有什么比女性的名誉更宝贵,或者说没什么比她的独立自主更受人尊重,因此对于想要违背女性的意愿从她身上夺走这两样东西的罪行,再重的刑罚都不会太过分。

在法国,对于这种罪行的处罚要轻得多,陪审团通常都不会判其有罪。这是对贞洁的蔑视还是对女性的蔑视?我不得不相信,二者都是。

因此,美国人不认为男性和女性有义务和权利做同样的工作,但是他们对于男女的分工表示同样的尊重,并且他们觉得男人和女人的价值是平等的,尽管他们的命运不同。他们没有给予女性以男性同样的勇气和使用这种气概的地方,但是他们从来不怀疑女性所具备的坚毅。并且就算他们认为男人和自己的配偶并不应该以同样的方式运用自己的智力和理性,至少他们断定男性和女性的理性是同样可靠,并且女性的智力与男性的智力也是同等水平的。[9]

因此美国人虽然允许女性在社会上处于下层的地位,但他们在智力和道德方面上竭尽所能提高女性的水平,使之和男性持平。在我看来,他们这样做是民主进程的极好的理解。

至于我,我会毫不犹豫地说:尽管在美国,女性很难脱离家庭事务的圈子,并且尽管她们在某些方面还很有依赖性,但是在我看来她们的地位从来没有更高过,并且要是在我将要写完这本书时,有人问我,在我罗列的美国人所做的许多大事里面,美国繁荣昌盛、发展壮大最归功于哪件事,我会回答说归功于他们增强了女性的优越性。[10]

注释


[1]1. 在美国,男性和女性比其他地方交往得更少。

2. 婚姻权威受到了极大的推崇。

3. 然而,为了使女性的地位与男性相当,相较于我们在欧洲所做的一切,美国人已经做出了更大的尝试,但这是在理智和道德的世界之中。

[2]在笔记本CVK之中,这个章节的副本中这个初步说明:

“虽然这个章节已经被我修订,但这个构架与其他构架一样,仍然无法使我感到满意。事实上,我再也想不到其他任何东西了;我的脑海已经是一片空白。(1839年10月)

“将这两个版本的复制件拿给我的朋友们。”

在手稿的文件夹上有下述铅笔字迹:

它必须被进一步压缩。安培和爱德华的评价。/

同样的东西也存在于英国之中。其来自日耳曼和新教概念,但其在美国因为民主阶层而更加强大。根据安培的观点。

上述观点是原创的,它们仅来源于贵族主义视角或者民主主义视角。至于人物刻画,已有其他作者涉足,主要是斯达尔夫人。/

使读者更清晰地感知和认知这些被称为女性的解放的体系。不要假定读者了解它们。这将在本章中添加某些尖刻的内容。甚至可以在注解或者正文中引入圣西门主义者的夸张观点以及其他人就这个问题发表的观点。

托克维尔在1837年8月底完成了这个章节。博蒙一家与托克维尔一家在诺曼底共同度过了几天,托克维尔给他们朗读了这个章节,而他们对此表示认可。

[3]在页边空白处:“在欧洲,女性没有尝试完善自我,而是尝试侵犯男性的权利。”

[4]手稿中的译文:“……和男性。在美国,没有人曾经设想让不同性别的人去做相同的工作,或者让他们以同样的方式为社会福祉做贡献,而且在我认识的所有人中,没有人认为民主制度和民主规则所带来的最终结果是使女性独立于男性,并将女性转变为法学家、法官或者战士。”

[5]“这一切在英国真实存在,但程度相对较轻。男性和女性之间的这种分隔存在于欧洲的几个国家之中,尤其是英国,但没有任何地方像美国这样明显。”

[6]“某些地方坚持反对离婚并谈及我在美国反复听到的内容,其造成的不幸比它消除的不幸更多。”

[7]“尽管美国人不会像希腊人以前在斯巴达那样让他们的女儿在运动场中搏斗,但是你仍然可以说他们让她们接受了一种男子汉教育,因为他们教导她们以一种男性化的方式运用理智,而这是男性最大的特质。古希腊的练习仅仅倾向于使女性变得像男性那样强壮。美国人并没有尝试使她们的身体更强壮,而是使她们的灵魂更坚强。”(选自关于女性的章节的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