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1] 在美国,平等是如何使人保持高尚的情操的

有学者和历史学家曾说过,或者说曾表明过,女性的道德情操是根据她们居住的离赤道的距离决定的。这是逃避问题最廉价的办法,要真是这样的话,这个困扰着人类的难题之一只需要一个地球仪和一个指南针就可以解决了。

我可不认为这个唯物主义的教条是成立在事实依据上的。

同一个国家的不同时代就有不同的表现,某些时代表现正派,某些时代表现放荡。所以民风的循规蹈矩或是混乱骚动是取决于一些可变的原因的,并不仅仅是因为不变的国家位置。

我不否认,在某些气候下,由两性之间的相互吸引萌发出的情绪特别强烈,但是我认为这种天生的热情总是可以被社会状况和政治制度激发或抑制的。

尽管游历过北美的人在一些问题上意见并不一致,但他们却一致认为,那里的民风要比其他所有地方都严苛。

很显然,美国人在这一点上要比他们的英国父辈做得更好,从对这两个国家的表面观察就足够看出来。[2]

在英国,同在欧洲的其他国家一样,公众总是带着恶意来对待女性的弱点。你会经常听到学者和政客抱怨人们的道德不够规范,文学家也每天在作品中做这样的虚构。

而在美国,除了小说以外的所有书籍都将女性定位为纯真的形象,没人散布低级的八卦。

美国人的这种循规蹈矩的品行从某种程度上来说是由于受到国家、民族和宗教的影响。[3]但是这种影响在别的国家也有,所以这还不足以作为这种现象的解释,你还需要寻求另外的答案。

我认为这个原因应该是平等和平等所衍生出来的制度。

生活条件的平等并不能独自有效地规范人的道德品行,但毫无疑问地它能促进和增强人的端正品行。

在贵族制社会中,出身不同、财富不同的男女是不可能结合的。情感让二者相互吸引,但社会状况和社会的公众意见却不能让他们长久地公开地相守,因此社会上出现了很多露水夫妻和地下夫妻。天性在暗中弥补法律强加的束缚。

然而当平等将二者之间所有的虚实障碍都清楚掉时,情况就完全不同了。由此,所有的女性都有机会嫁给自己心仪的男人,这样便很难出现婚姻的道德不规范了。因为,不管情感如何冲昏人的头脑,要是一个男人在可以完全自由地选择自己婚姻的情况下却不娶他的对象,那女人不可能会相信这个男人是爱她的。

这个原因同样也作用于婚姻,尽管方式更为隐秘。

在正在进行不法之恋的人和将要进行不法之恋的人眼中,没有什么能比强制婚姻和偶然婚姻更适合使这种不法行为合法化了。[4]

在一个女性总是有权自由做出选择的国度,在一个教育能使她们做出正确选择的国度,舆论对她们的过错也是无情的。

美国人的严肃,也一部分来自于此。他们觉得婚姻是一种复杂的契约,但你却必须严格地执行其中每一条,因为在签约之前你能知道每一条的内容,并且在对于是否签署上,你享有完全的自由。[5]

他们对于忠贞的必要要求使得他们自己也更容易忠贞。

在贵族制国家中,婚姻的目的在于财富的结合,而不是人的结合。因此有时候男方还在读书,女方还在嗷嗷待哺时,他们就定下婚约了。因此这种为了利益而结合的夫妻之间貌合神离是不足为奇的。这是婚约的本质自然地造成的结果。

但是相反的,当每个人都能选择自己的对象,没有外部的阻碍或者指使他时,男女的互相吸引往往只是靠两人相似的观点和相投的兴致。这种两人的相似和相投又能使两人关系更加稳固。

我们的父辈对于婚姻有一种奇怪的看法。

由于在他们的时代,他们所见到的少数因彼此相倾而成就的婚姻几乎都是以悲剧收场,所以他们固执地认为在这个问题上唯心是很危险的。有缘无分总比一条路走到黑要好。

但是我们不难看出,他们所见到的例子并不能说明什么。[6]

首先我要说,要是民主社会赋予女性自由选择丈夫的权利,他们应当先启迪女性的思想,增强她们的认知,这是想要做出选择所必要的东西。而在贵族制社会中,年轻的女性们偷偷地离家出走,投向她们既没时间了解,又没能力判断其好坏的男人怀抱中,就没有这样的保障。所以她们第一次做的自由选择通常是错误的,这不足为奇。她们还未接受民主的教育,就想在婚姻上效仿民主的做法,结果陷入痛苦的错误中,这也是不足为奇的。

然而,更有甚者。

当一个男人和女人想要突破贵族社会的不平等桎梏结合时,他们将需要克服巨大的阻碍。他们一从作为子女的服从关系中突破出来,就必须尽自己所能来从习俗的规定和舆论的专制中逃离开去,而当他们终于走到了艰难险阻的尽头时,他们会发现自己在亲人和朋友中格格不入,他们所克服的偏见将他们与亲人朋友分成了两个世界的人。这种情况不久便会耗尽他们的勇气,让他们甚为痛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