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美国的政治社团(第2/4页)

形而上学的想法是指结社的目的在于引导舆论而非强制舆论,在于审议法律而非制定法律。人们会总是止步于这样的想法吗?

我越是深入研究出版自由产生的主要影响,我就越相信出版自由在现代世界中是自由的主要元素,也可以说是自由的构成要素。因此,一个决心保卫自由的国家有权要求人们不惜一切代价尊重自由。但是,在政治事件方面,社团的无限自由不能与写作自由完全混淆。前者的必要性不如后者,但危险性却大于后者。一个国家能够限制结社自由,并使其处于国家的控制之下;有时,为了继续控制它,国家必须设置限制。

在美国,出于政治目的的结社自由是没有限制的。

有一个例子将比我所说的一切更清楚地表明这项权力被容忍到什么程度。

你可以回想一下关税问题或自由贸易问题在美国激发了怎样的思潮。关税不仅支持或者攻击舆论,而且支持或者攻击非常重大的物质利益。北方把它的一部分繁荣归因于关税制度;南方则几乎将它的所有不幸归因于关税制度。可以这么说,很长一段时间以来,唯一给美联邦造成不安的政治激情就是因关税制度而产生的。

1831年,当争论处于最激烈的时候,马萨诸塞州的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公民想到在报纸上向所有反对现行税制的人提议,请他们派代表前往费城,以便共同协商恢复自由贸易的方法。由于报刊的力量,这项提议在几天之内从缅因州传递到新奥尔良。反对现行税制的人热烈地采纳了这项提议。他们到各处开会并任命代表。选出的代表大都是知名人士,有一部分还非常有名气。南卡罗来纳州后来还因为同样的原因拿起了武器,仅它一个州就派去了63名代表。1831年10月1日,按照美国人的习惯被命名为“大会”的议会在费城召开,其有200多名与会人员。会议的辩论是公开的,从大会召开的第一天起,其就完全具有立法性质。代表们审视了国会的职权范围,自由贸易的理论和关税制度的各项规定。在会议召开的第十天,在草拟了一封致美国人民的信之后,议会闭幕。这封信声明:1. 国会无权制定关税制度,且现行的关税制度是违宪的;2. 缺少自由贸易不利于任何国家,尤其是美国。

应当承认的是,政治问题方面的无限结社自由至今为止尚未在美国产生别处可能会产生的有害结果。在美国,结社权是来自英国的舶来品,它自美国成立之初就已经存在。现在,行使这项权利已经成为美国人的习惯和风俗。[也许今天,它甚至已经成为对抗议会专制的必要保障。]

在我们的时代,结社自由已经成为反对多数专制的一项必要[6]保障。在美国,一旦一个党派成为主导力量,所有的公共权力便落入它的手中;它的党徒也将占据所有职位并利用一切组织力量。反对党中最杰出的人士也不能打破将他们排除在权力之外的屏障,他们必须在权力之外建设自身,少数必须发动全部的道德力量去反对压制他们的物质力量。因此,这是用一种危险去抵消另一种更可怕的危险。

在我看来,多数的无限权威对美国的共和制度而言似乎是一个巨大的危害,以致我认为用以限制它的危险手段似乎仍要好些。

在这里,我要表达一种思想,它会使读者们回想起我在谈论城镇自由时说过的话。没有哪个国家比社会处于民主状态的国家更需要使用结社自由来防止政党专制或者君主专权。在贵族主义国家中,从属机构是禁止权力滥用的天然社团。[7]在不存在类似社团的国家中,如果人们不能人为地、临时性地创造出类似社团,我再也找不到能够对抗任何形式的暴政的任何堤坝;在这样的国家中,一个伟大的民族不是受到少数党派人士毫无顾忌的压迫,就是受到独夫民贼的压迫。

[≠在我看来,政治社团在美国具有的危险性低于其他地方的原因不难猜测,那就是普选制。在欧洲,社团以两种方式行事:通过它们的组织机构赋予他们的物质力量,或是通过它们总是声称自身代表的多数的支持所赋予它们的道德力量。在美国,社团缺乏的是后一种力量。在采纳普选制的国家中,永远不会有绝对的多数,因为没有政党能够成为那些没有选择其选民的代表。

因此,在美国,社团永远不能佯装其代表多数,它们只能以说服多数为目的。它们不想采取行动,而只想劝说,因为最重要的是它们与欧洲的政治社团有所不同。≠]

大型政治议会(有各种类型的议会)召开的会议往往能够成为一种必要的手段。即便在美国,这样的会议也是一个严肃的事件,是邻国们只能用充满畏惧的眼光注视的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