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英裔美国人的社会状况

[社会状况一词的定义。[1]/

我将频繁提及英裔美国人的社会状况,首先,我必须阐明我所指的社会状况一词的含义。

在我看来,社会状况是一个民族在特定时期的物质条件和知识背景。]

社会状况通常是事实的产物,有时也是法律的产物,但在大多数情况下是两者共同的产物。但是社会状况一旦确立,它将成为控制国民行为的大部分法律、习惯和观念的首要原因;凡非它产生的东西,它都会加以改变。[2]

因此,要想了解一个民族的立法系统和风俗习惯,就得从研究它的社会状况开始。[3]

英裔美国人的社会状况的特点取决于其在本质上是民主的

新英格兰最初的移民。——他们之间的平等。——南部采用的贵族法律。——革命时期。——继承法之中的变革。——这一变革产生的影响。——西部新成立的各州将平等发展到极致。——知识平等。

人们对英裔美国人的社会状况做出了几种重要评价,但其中一种占据了主导地位。[4]

美国人的社会状况是非常民主的。自各殖民地创建之初,它就具备了这一特性,该特性在如今体现得更为明显。[5]

[≠当你观察美国的公民社会和政治社会的时候,你会发现两大事实主宰一切,其他一切都因它们而产生。民主制度奠定了社会状态,人民主权原则决定了政治法律制度。

这两种物质并不相似。民主制度是社会的一种存在方式。人民主权是政府[的本质]的形式。它们也是无法分离的,因为相较于自由,民主[6]与专制更兼容。

但它们是相互关联的。在尚未建立民主制度之初,人民主权或多或少是一种法律拟制。≠][7]

我在前面的章节中提过,那些来到新英格兰海岸定居的移民彼此之间是非常平等的。即便是贵族主义的萌芽也未曾出现在合众国的这部分领土上。在那里,只有学识[一种学识上的赞助]能够产生影响。人们习惯于尊敬某些姓氏,把它们当作学识和美德的象征。某些公民因自己的声望获得了高于普罗大众的权力,如果这种权力一成不变地由父亲传给儿子,或许其应当被称为“贵族主义”。

这一现象出现在哈德孙河以东[北],而在该河西南[南],直至佛罗里达州,一切截然不同。

在位于哈德孙河西南方[8]的大多数州中,英国大地主在这里定居。贵族主义原则以及英国的继承法也被引入这里。[9]我已经解释了美国未能建立强大的贵族主义制度的部分原因。虽然这些原因存在于哈德孙河西南方[10],但是它们在该河以东[北]没有发挥太大作用。在南部,一个人在奴隶的帮助下能够耕种一大片宽阔的土地。因此在美洲大陆的这部分地区存在富裕的大地主;但他们产生的影响却不是准确意义上的欧洲贵族地主产生的影响,因为他们不享有任何特权,奴隶的耕作使他们不拥有任何租客,因此他们没有得到任何恩惠。但是,在哈德孙河以南,大地主形成了一个优越的阶级,他们有自己的观点和品位,并且通常成为该阶级政治活动的核心。这是一种与大部分民众没有太大区别的贵族阶级,其容易考虑民众的情绪和利益,也无法激发群众的喜爱或憎恶。[11]总而言之,这是一个软弱且不勇敢的阶级。在南部,正是这个阶级成为起义的领头军,它为美国革命提供了一些伟大人物。

在这个时期,整个社会处于动荡之中。[12]以人民的名义进行的斗争使人民成为一股强大的力量,其产生了独立行动的欲望;民主本能已经觉醒。[13]在打破宗主国的禁锢之后,人们开始追求各种形式的独立。渐渐地,个人影响失去作用,习惯和法律开始朝着相同的目标前进。

但是,继承法使平等迈出了决定性的一步。[14]

令我感到震惊的是,古代和现代的政治作家竟不认为土地继承法对人类社会的发展产生了巨大影响。[15]的确,这些法律属于民法法规;但它们也是政治惯例的主要措施,因为它们对国家的社会状况产生了令人难以置信的影响,政治法律仅是社会状况的体现。此外,继承法以一种特定的、始终如一的方式作用于社会;在某种意义上可以说它们将对未出生的世代产生影响。凭借它们,人类可以拥有一种能够控制其同伴的未来的近乎神权的力量。一旦立法者将规范公民继承行为的法律制定出来,他在很长一段时间内将无用武之地:他的作品将自行启动,他完全不必插手;这一机制在其自身力量的作用下运作,并自行导向,朝着预定目标前进。

按照一定方式制定的继承法将财产,不久之后又将权力重聚并集中起来,置于某些核心人物手中;在某种程度上,继承法导致了贵族出现。在其他原则的带动下,按照另外的路径发展,其作用速度甚至会更快;它将财产和权力划分、分配、分散。有时人们担心它的进展速度过快。人们无法制止它的进展,但他们至少想方设法为它设置困难和障碍,他们想利用反措施抵消它的作用,而这只不过是白费力气!它将其在前进道路上遇到的障碍撞得粉碎;它在这世上不断起起落落,直到除了一种不断改变的、无形的民主尘埃[16]之外别无他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