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三 济案(第2/11页)

以下是十七年(一九二八)五月七日,膺白由济南返沪公布所经过的情形:

(一)余赴前方之行程

我军于十七年四月三十日午后占领济南,蒋总司令于一日夜深到济。余因事先得蒋总司令迭次电约到徐州一行,商洽各种要公。至徐后,蒋已前进,乃追踪往。至二日晚十时半亦到济,惟时已夜深,暂寓商埠津浦路局办公处。余之同行诸君及卫队二十余人均寓于此。蒋主席作宾率战地委员会诸人在徐州同车北上,故多同寓于此。

(二)肇事前之情形

三日晨入城,晤蒋总司令,沿途商铺多已复业,景象极好。及抵总部,询悉日兵在商埠所布沙包铁网等物已于昨夜搬去,谈顷,适日本驻济南总领事西田,驻在武官酒井,及天津派来之驻屯军队长小泉,与其参谋河野等,来总部谒蒋,谈话颇洽,小泉队长并辞行云:拟即日率队返津,因津浦北段不通,故已请胶济(铁路)局备车,将由青岛返天津等语。余以我军入济两日,中外相安,正深欣慰,不料至十一时左右,由总部出城返寓途中,忽闻枪声四起,路人奔走相告,谓日兵已到处对我方军民射击矣。

(三)余在寓所之经过

余车冲过火线返抵寓所,是时步枪声、机枪声,时杂以炮声,断续发放,各处交通断绝。但时得电话报告,谓路上被击毙者甚多。余在路局所设之临时办公处,其短栅栏外,亦有日兵围立,余正在用电话与各方面筹商先行止射,再查实况办法。栅栏外之日兵,突向余寓所勐烈射击两次,一拥而入,寓中数十人麇集,全场大乱,窗上弹痕极多,点点可数。余乃上楼开窗,劝令停射,然后下楼至庭园中,与其宪兵富田真一谈,出示予之名片,并说明余之职位,及此处系余之临时办公处,请其考量。惟彼声称有枪弹发自余寓,要求将卫队军械交出,余不之许。并告以余之卫兵,自始即经告诫,不许出外,不许放枪,其纯属误会无疑。于是富田宪兵要求入室打电话请示。彼遂乘间察视一周,见卫队枪枝搭架聚于一处,且有列队长负责,日宪兵旋亦退去。

(四)余与日军司令部交涉之经过

未几日宪兵富田复持河野参谋名片来,谓目下两军互击,联络全断,恐酿大变,拟邀我面商办法。同时总司令电话亦请余就近与日方先商联络方法,方可以谋息火,遂不避艰险赴正金银行楼上,与日军参谋菊池、河野寿商定双方各派两人沿线巡行,阻止射击,虽未能完全收效,而枪声自此即渐渐稀少。

余复一面由电话与总司令随时商议。知已严令我方官兵不准射击,并限令速与日军所占地域隔离,并由总司令电托与日方交涉,为便利联络计,凡总司令派员往来时,规定一种特定旗号,以资认识,要求日军通饬全线日兵,对此旗号坐车,不得加以射击,交涉毕,予乃重冒火线入城,至总部,已傍晚七时,是夜遂改寓总部。

(五)各处缴械之情形

余在津浦局之临时办公处,本在日兵警戒线中,自余行后,日兵即勒令军装人员一律迁出,所存枪枝则以保管为名,遂亦携之而去。同时我军小部分之驻扎商埠内者,悉被包围,甚至津浦局所属铁路巡警之械,闻亦被缴,现在确数尚未可知。

(六)无线电台之被毁

三日之夜十一时,蒋总司令派熊师长式辉再赴日军司令部商议善后办法,正在筹商间,突闻炮声五响及炸弹声甚厉,探报知系日兵毁我无线电台而去,守台兵士亦被炸死。

(七)蔡交涉员之遇害

四日上午八时,山东特派交涉员蔡公时之仆张汉儒来部,报知昨夜十一时,交涉署突来日兵二十余人,将蔡及合署职员十余人,一律捆出枪杀,并将蔡之耳鼻割去。张仆乘间越墙逃,日兵射之,肋旁受有弹伤。现在死者姓氏,已嘱战地政务委员会外交处调查中。

(八)离济赴党家庄

五日晨,得电知冯总司令(玉祥)已过泰安,将到济。余与蒋总司令乃于上午十时乘马赴党家庄迎之。及冯到后,蒋总司令与冯总司令及各路总指挥商定继续渡河北伐事。并由蒋致福田师团长一函,告以我方力顾大局之意旨,其函已另见报载,不赘。

(九)启衅之原因

启衅原因,其说不一。日人方面当然专为有利于日方之宣传。但我方所得某有力之报告,确系日兵先行开枪,现为周密起见,当局已责成卫戍司令部、公安局长、外交处长及历城县长等,分别详查,并竭力从事搜集证据,以为异日交涉之根据。

(十)死伤与现状

此次事变,双方死伤不少。惟我军自总司令严令后,并未还报一枪,而日军仍时时发枪,故我方死伤实多于日方数倍。且因日军在市街开枪,并非野外射击,故毫无抵抗,不及躲避之行人,死伤尤多。现在我军已分别渡河,济南城内仅留相当部队,以维秩序。商埠附近,已无两军对峙之形势。至其他各国外侨幸均平安,而前方将领又均一致,以继续北伐为重,力持隐忍与镇静态度。故此后事态,或不致扩大。予因在济交涉,究属临时应急办法,电报又多阻碍,故于六日晨乘车返都,以便就近秉承政府,继续交涉。惟连日所受精神上之痛苦,至难言状,而回想在济种种经过,真令人感慨万分。上面所述,仅能言其概要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