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第9/15页)
在清朝前期的幕府制度下,幕友是不能参与幕主衙门之外的事务的,因而他们也不需要官衔。然而,当幕友开始经管轮船公司、统带陆海军和协助进行外交谈判时,他们作为朝廷命官以与有关官员进行平等或接近于平等的往来,就成为绝对必要的了。这些官衔应为文职,这也适合交往的需要,但是传统的官僚政治体制并没有为轮船公司和制造局的经营者及淮军的将领等诸如此类的人提供相应的官职,因此,出于需要,李鸿章只得私人聘用这类人,但是他们可以捐官,或经李鸿章推荐由政府授予他们官职,这样,专业人才就被纳入政府官僚序列而“尽入彀中”了,也就达到了把社会变化维持在儒家体制所许可的范围之内这一目的。专业人才们乐于接受这一现实,因为他们仍然相信获得名利要走正统官僚政治这条路。是他们的不合于正统的专业知识而不是传统文化知识使得他们进入官场成为可能,但是,一旦取得这一立足点,他们便成为正统思想的坚定支持者。[81]李鸿章手下的要员,如朱其昂、马建忠、唐景星和李经方,做的都是道台。然而,通常情况下,这一官职或只是“记名”的,或不担负任何实际责任。
由于李鸿章的幕友担负着官职,其中有些担任的是独立于李鸿章幕府之外的职务,因而,在19世纪晚期,幕友的标准变得模糊不清了,由于有保举官吏的权利,因而,李鸿章及其他封疆大吏在究竟是谁在授予官职这一点上得以与中央政府分庭抗礼。个人效忠代替私人聘用成为幕主制度的基础,并且由于其更具有普遍性,这种效忠就使得幕府制度成为中央集权愈益严重的腐蚀剂,因而,“回避法”便愈益陷入中国人以私人关系为基础组织政府和社会的恶癖的包围之中。尽管袁世凯赴朝鲜任职是由朝廷任命的,但他效忠的却是李鸿章,而且随着李鸿章个人权力的膨胀,他对李鸿章的忠诚也日益增强。李鸿章则运用他保举官吏的权利回报部下对他的效忠,将他们紧紧团结在李鸿章周围,扩展其权力网的广度及深度,从而,幕府成为地方官僚政治机构的一个组成部分,并且几乎形成为地方派系势力。
幕友们有了越来越多地获致名利的机会,这就使得幕主的保举权比他所支付的薪金更为重要。清朝前期的幕友因为有重重障碍而不能经由幕府进入官场,反之,晚清那些野心勃勃或身怀异才的人却是把幕府作为进身捷径和致富之路,就像唐代的情形那样。
在李鸿章手中,幕府制度的成长(包括规模和职责)实际上已经使他成为一个私人官僚政治集团,这种成长导致其办事效率逐渐下降,导致官僚主义、贪污腐化和任人唯亲这些弊端渐次出现。现代社会学关于组织问题的研究表明,根据不同情况,一个领导人只需要5到15个属员就能有效地开展工作,属员的人数超过这一限度,工作效率就会降低。[82]李鸿章手下足足聘用了几百人,他不可能亲自聘请每一个属员,他只是对属下那些总办会办们的聘人申请画诺认可而已。盛宣怀的亲戚遍布轮船招商局,唐景星和马建忠的兄弟们则不时地代行其职。[83]李鸿章的摊子铺得太大了,给贪污腐化提供了足够的机会。
李鸿章通盘研究了他幕府中的任人唯亲和贪污腐化现象,但不是为了改变这种现象,而是为了接受既成事实,并在这一现实下开展工作。他还显示出对人性的弱点有着深刻的理解和鉴别力。曾国藩生性严厉、追求完美,与之相反,李鸿章则更倾向于灵活机动,容忍人性的弱点。他十分清楚地意识到,贪污腐化与任人唯亲是中国社会和政治传统的组成部分,作为一个现实主义者,他不想改变它们。此外,真正懂得西方技术的人才十分难得,仅仅因为他们欲肥私囊、任用亲戚就免除他们的职务,这在李鸿章是负担不起的。当御史们批评盛宣怀、朱其昂在经营轮船招商局时的所作所为时,李鸿章站出来替他们辩护。[84]他总是能够洗刷掉对他部下行贿受贿、敲诈勒索等诸如此类的指责,因为按照惯例朝廷要把弹劾奏折发交给他,令他进行调查,而朝廷通常又是听从他的劝告的。[85]李鸿章要做的工作是防范西方对中国的侵略和国内的叛乱。为达此目的,他只得利用身边现成的人才,他所考虑的主要是才智和能力,而并不过多考虑一个人的道德品质。
由于缺乏合格的中国人来经营他的企业并满足他尽快培养人才的需要,李鸿章不得不将一种新的因素引进土生土长的幕府制度之中,即聘用外国人作幕友。他任用外国人作顾问、教习、海军军官、舰长、仓库管理员、制造局帮办、军事教习、甚至他的外交谈判代表。不过,有一件事情是确凿无疑的,即凡是不把李鸿章作为主人看待的外国人,没有一个能在他手下长期供职。太平天国时期李鸿章与戈登的冲突就是由于戈登想使常胜军成为一支独立的武装力量而引起的。由于英国舰队司令阿思本(Captain Osborn)拒绝承认李鸿章对他舰队的统率权而将皇帝看作他的顶头上司,李鸿章在李泰国—阿思本舰队(the Lay-Osbom Flotilla)中就会没有份儿。然而,那些承认李鸿章的地位并忠实地为他服务的外国人都受到他的尊重,并且薪金优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