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二

一三六一年那年复活节的星期天,凯瑞丝和梅尔辛结婚整整十年了。

凯瑞丝站在大教堂里,注视着复活节的游行队伍,回忆起他们的婚礼。因为他们断断续续地相恋已有很久,他们都认为婚礼不过是对一个久已存在的事实的确认。他们错误地以为那只是一件悄无声息的小事,便计划在圣马可教堂举行一个不兴师动众的仪式,然后在贝尔客栈办一个简朴的宴会招待少数亲友。但是在婚礼的前一天,乔夫罗伊神父通知他们,据他估算,至少有两千人打算出席婚礼,他们不得不将仪式挪到了大教堂。后来他们发现,玛奇·韦伯在他们不知情的情况下,在教区公会大厅设了宴席招待镇上的头面人物,在“情人地”办了野餐会招待王桥的全体居民。于是,他们的婚礼最终成了当年最盛大的一场婚礼。

凯瑞丝一边回忆着,一边微笑起来。她穿着一件新的“王桥红”的罩袍,主教应当会认为这种颜色适合这样一位妇人。梅尔辛穿着一件图案华丽的意大利外套,是栗色的,上面绣着金丝线,喜气洋洋。他们后来都意识到,他们原本以为两人旷日持久的恋爱不过是私事,但在王桥居民们眼里,多年以来却都是跌宕起伏的好戏,所有的人都想庆祝其幸福的结局。

随着凯瑞丝的宿敌菲利蒙登上讲坛,她那幸福的回忆烟消云散了。凯瑞丝结婚这十年来,菲利蒙长得相当胖。他那剃得短短的修士头和刮得净净的脸更凸显出脖子上的一圈赘肉,那身教士袍也鼓得像个帐篷。

他做了一场反对人体解剖的布道。

他说,死者的遗体属于上帝。上帝指示基督徒要严格地按照专门的礼仪来埋葬遗体,灵魂获救的人要埋在神圣的墓地,而不可宽恕的人则埋在别处。对遗体做其他任何事情都是违背上帝的意志的。他以难得一见的激情说道,把遗体切开是亵渎神灵的行为。当他请求听众们想象遗体被切开,器官被分割,并被所谓的医学研究者们拿在手里把玩,是多么可怕的情景时,他的声音甚至颤抖了起来。他说,真正的基督徒都明白,那些食尸鬼一般的男女,是天理难容的。

凯瑞丝心想,“男女”这个词还很少从菲利蒙嘴里听到,这绝非无足轻重。她瞟了一眼紧挨着她站在中殿里的她丈夫,他扬着眉毛,一副不安的表情。

禁止检查尸体是明确的律条,是在凯瑞丝还不记事时就由教会提出的,但在瘟疫发生之后已经松弛了。开明的年轻教士们深知教会在瘟疫中是多么地对不起百姓,他们热切地希望改变教士们教授和实施医学的方式。然而,保守的高级教士们固守陈规,阻挠一切政策的改变。结果便是人体解剖在原则上是禁止的,在实践中却是容许的。

凯瑞丝的新医院从一开始就是实践人体解剖的。她在医院外面从不谈及此事:叨扰那些迷信的人们是毫无意义的。但她本人不放过任何一次实践的机会。

近年来,她通常是和一两名年轻的修士医生一起解剖人体。许多受过培训的医生除了在处理极其严重的伤口时,从来没见过人体内部。传统上,他们被准许切开的唯一畜体是猪。人们认为猪是身体结构与人最近似的动物。

对于菲利蒙的发难,凯瑞丝既感到迷惑又感到忧虑。她知道他一向恨她,尽管她始终不明白为什么。但自一三五一年大雪中的那次对峙后,他就不理她了。仿佛是为他失去了对小镇的权力作补偿,他在他的宅第里大肆置备起奢侈物品,如挂毯、地毯、彩绘玻璃窗、精致华美的手稿等等。他也变得越发地颐指气使,要求手下的修士和见习修士对他毕恭毕敬、俯首帖耳,他在做礼拜时穿着华丽的袍服,如果他需要去别的城镇,就坐着装饰得像公爵夫人的化妆室一样的彩车。

唱诗班席上有几位显赫的教会来宾出席了礼拜仪式——有夏陵的亨利主教、蒙茅斯的皮尔斯大主教,还有约克的雷金纳德会吏总——菲利蒙大概是想以慷慨激昂地宣讲保守教义来给他们留下深刻印象。但他是出于什么目的呢?难道他还想再获晋升?大主教病了——他是被抬进教堂的——但菲利蒙难道能觊觎那个职位?韦格利村乔比的儿子能当上王桥修道院副院长,已经近乎奇迹了。而且,从副院长升为大主教,可是个非同寻常的跳跃,就好比一名骑士没有做过男爵或伯爵就直接当上了公爵。只有天之骄子才能指望这样的腾飞。

然而,菲利蒙的野心是无边无际的。凯瑞丝心想,那不是因为他觉得自己出类拔萃。那是戈德温的想法,狂妄傲慢,自以为是。戈德温认为上帝让他当上副院长,是因为他是镇上最聪明的人。菲利蒙则恰恰相反,在他的内心里,他认为自己一无是处。他一生的奋斗就是要向自己证明:他并非一钱不值。他对于别人的拒绝非常敏感,他不能想象自己不胜任某个职位,无论那个职位多么崇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