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对、胜利与衰退(第2/3页)

这群狂热流浪者的反文化之梦激怒了特纳。他看见摇滚乐团和小型社会狂热仪式的相同之处。对他来说,摇滚乐就是在挑战主流社会的价值,他生硬地说道:“摇滚乐明显是在表达一种文化,是在呈现某个共同体的风格。它的兴起是为了对抗二十世纪中期美国官僚化的社会结构,当中一切都要讲‘规矩’与‘组织’。”[35]我们稍早的时候提过,摇滚文化流行后,人们渴望以节庆式的生活方式取代“规矩”的文化,但特纳反对这一点。集体狂欢(他所谓的共同体)仅仅是一个边缘或非常态的“阀域”,若以此当成日常经验,必定会破坏社会结构及文明。特纳的人类学理论大概是起源于他对嬉皮士文化的厌恶。他坚持,人们只能在规定好的时间地点享受集体狂欢。

对摇滚乐的反弹一直延续到现代,只是种族歧视少了一点,有时还引经据典。政治上保守分子认为,摇滚乐的流行,就是因为我们放任“二十世纪六十年代的毒素”蔓延,“传统价值”都被享乐主义与自我放纵破坏了。感恩而死乐团的吉他手杰瑞·加西亚(Jerry Garcia)去世的时候,右派的《华盛顿时报》负面地评论道:“幼稚的享乐主义侵蚀着我们的文化。摇滚乐只是他们(感恩而死)膜拜享乐主义时的配乐而已。”接着又重弹“丛林”的老调:“摇滚乐的流行提醒我们,文明是这么脆弱,黑暗的丛林就在眼前,团团包围着我们。”[36]我们今天也能在大卫·布朗牧师(David L.Brown)的网站发现同样的攻击言论:“摇滚乐充满性暗示,煽动人们为非作歹。”牧师骂个不停:“但这不是唯一的问题!摇滚乐的节奏不是什么新鲜事。异教徒、泛灵论者早在来到美国前就有这种摇滚节奏。他们用这种节奏‘嗨’起来,改变自己的意识状态……所以说,节奏就是恶魔的传教工具。”[37]

幸好摇滚乐活得够久,久到看着他的敌人一个个把话收回去。更重要的是,它证明了自己是赚钱的商品,让唱片公司和乐手发财。现场观众不再被关在戏院里,演唱会移师到足球场或其他更大的场地,成为真正的狂热大会。市场会说话:到了二十世纪六十年代,这个不再陌生的音乐不只动摇,还统治了市场。摇滚乐本身成为成功的商品后,广告商很快用它来营销其他商品,从汽车到金融服务,样样都有。到二十世纪八十年代,摇滚乐无所不在,在上千个电台各个时段播送,也会以片段形式出现在广告中。还有人把摇滚乐刺激的部分剪掉,让它变成优美的电梯音乐。许多连锁商场如Kmart、Gap、Ex-press会用完整的摇滚乐曲当背景音乐,以营造友善的购物环境。当时摇滚乐已经演化出许多不同的类别——迷幻摇滚、迪斯科、朋克、重金属、另类摇滚、电音舞曲等。“摇滚乐”现在所涵盖的范围很大,界线不易分清,它衍生的音乐无所不在,运动赛事、教会都听得到。(事实上,布朗牧师指责的是教会的“福音摇滚”。)

然而,商业化削弱了摇滚乐的力道。当滚石乐队的《我不能一无所有》(I Can't Get No Satisfaction)变成购物中心的背景音乐时,歌曲里嚣张的自我宣示意味就不见了。更糟的是,连公司行号也把那样挑衅的语气套用在自己身上。二十世纪九十年代,新经济时代(New Economy)下的公司行号把摇滚乐放进自己的广告,想营造出新颖、酷炫、对旧世代不耐的形象。只是,摧毁革命最好的方式就是拿它来赚钱。

除了被拿来当成营销工具外,摇滚乐大量普及后,更大的问题是它本身变得越来越无力。摇滚乐之所以给人活力,因为它结合了肢体动作与集体欢愉。到处都可以听见摇滚乐,当中包括许多听到音乐不能随之摆动的场所。要让人对节奏无感,就是强迫他们在某种情境下听。举例来说,你应该不会在大卖场随音乐跳舞吧?(卖场也不允许就是了。)既然在Radio Shack电子商场或Winn-Dixie连锁超市听到音乐时不能翩然起舞(除非你有办法不惊动警卫),便得学会切断自己的神经连接,绝不能用身体表达对节奏的感知。我们每天都在练习自制——拒绝节奏的挑衅。不管节奏有多诱人,你必须冷静,乖乖坐好。

摇滚革命后,我们生活确实有些变化。不一定要上夜店才能听到摇滚乐,就连再普通不过的地方也有它的足迹,例如鞋店、超市等。摇滚乐带来新契机,让人们再次有机会享受狂喜的感觉,那可是远胜于消费文化能提供的乐趣。药物,尤其是大麻和迷幻药,助长了狂热文化的复兴,还有性解放运动。二十世纪六七十年代,我们不只反对父权文化的剥削,还主张女性有权追求性高潮。虽然一般人还是从购物、饮酒、各种包装好的娱乐中保守地寻求愉悦感,但好消息是,至少从二十世纪六十年代起,我们知道自己有更多选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