狂热革命(第2/3页)

历史学家迈克尔·沃尔泽认为,到了近现代,革命要成功,起事者得具备精进、专注、自制等性格,就如加尔文不断灌输的教诲。一些西方成功的革命者显然就符合这些条件,比如先前提过的英国革命领袖克伦威尔。他本身就是加尔文教徒,治军严格,一再地申斥士兵不可贪图玩乐。雅各宾党的领袖罗伯斯庇尔(Maximilien de Robespierre)讨厌集会时没有秩序,尤其是吵吵闹闹的人群,但这在法国大革命期间实在很难避免。[73]他的革命伙伴路易·德·圣茹斯特(Louis de Saint-Just)说到,理想的革命家一定要符合清教徒的标准,“择善固执、体察人心、节俭单纯、重荣誉、保持清醒,不可感情用事”。[74]

加尔文式的革命精神强化了西方人对于被压迫者与被殖民者狂热仪式的厌恶。这当中还有许多面向。通过拘谨、强调军事化的西方革命精神,二十世纪中期几次反殖民运动因而成功。不过这种精神却可能使领导者走向独裁,他们害怕无秩序或非理性行为,一步一步成为暴君。我们可以从效益主义的角度来说明狂热仪式在西方革命中的重要性。就功能上来说,这些仪式成功地使参与者产生强烈的团结感受(许多文献都证明这一点),政治行动要有效果,最基础的工作就是让众人团结一致。就算参加者怀抱的是“幻想”,或只是出于“狂热”,都能加强运动的效果。借由伏都附身仪式,农工与神合而为一,卖菜的女人另一个身份是女祭司,他们都是可怕的对手。

如果西方人认为狂热仪式只是无关紧要的消遣,与“国家大事”无关,那么白人统治者何苦处心积虑地打压这些活动呢?唯一的解释就是,白人统治者自己是“非理性的”。殖民事业长久以来的共同特征,正是这种“白色歇斯底里症”,只要有他们的地方,当地各种大小宗教和神秘活动就会被严厉地打压。在非洲,只要是“异教”、“过于热情”、“具有非洲风格”的宗教活动,殖民政权一概禁止。首位争取独立的非洲基督领袖是刚果女性唐娜·碧翠斯(Donna Bea-trice),但在1706年被比利时人活活烧死。[75]在二十世纪二十年代,比利时人判处另一位争取独立的非洲先知西蒙·金布古(Simon Kim-bangu)终身监禁。英国人则是骚扰非洲的守望台组织(Watchtower movement),因为该组织的成员会在夜晚打鼓、吟唱与说方言。[76]在美洲,十八世纪末,特立尼达的英国总督开始调查欧毕教,相关人士都被烧死、吊死或割掉耳鼻。[77]拿破仑指示海地当局,一定要根除伏都教;[78]葡萄牙的殖民政府骚扰并压迫坎东布雷教徒。[79]

在某些情况下,统治者查禁地方宗教,只是因为信徒的歇斯底里表现,或情绪太过激动。“神鬼之舞”对白人根本没有直接的威胁,他们的教义甚至包括“不得伤害任何人”、“不得打斗”等道德律令。[80]但显然地,美国政府不觉得这些人是和平主义者,还打压他们的生存空间,把一切纷乱归咎于1890年苏族的反抗行动,当中还包括惨烈的膝伤河(Wounded Knee)大屠杀。这也难怪,一想到十九世纪末死去的印第安同胞即将归来,神鬼之舞的信徒就会变成威力无比的大军。

欧洲人四处打压狂热仪式,是出于非理性的过度反应,还是白人们真的感受到了威胁呢?在加勒比海,殖民政权始终厌恶非洲打击乐,他们似乎确实评估过,这种鼓可能会破坏治安。1884年,特立尼达的英国殖民政权下令禁止民众打鼓,还在报纸上提出警告:“文明人会因这不断重复的野蛮鼓声而躁动起来”。[81]但笔者推测,这番举动背后应该是有理性的军事考量,当局者禁止跳舞、狂热活动的同时,“一般聚会人数不可超过十人,更不可携带棍棒等武器聚众集会”。[82]在古巴,美国占领军在1902年禁止“来自非洲的打击乐器”,接着又把禁令扩大到“所有非裔古巴庆典的舞蹈”,因为“那是野蛮的象征,还会扰乱社会秩序”。[83]十八世纪中期,南科罗莱纳州政府禁止打鼓,是有其军事考量,因为奴隶会用鼓作为远距离的沟通工具。

在西方传统的理性观念与学科教养下,我们认为,全球各地反抗奴隶制度与殖民统治的舞蹈与宗教仪式是肤浅、毫无威胁的,也没有政治意义。既然如此,我们又有什么资格提出批评呢?就算被压迫的人在狂热的宗教仪式中仅仅获得威尔逊所谓“精神上的安慰”,我们还是得承认,对于失去传统、土地和自由的人来说,这种安慰已经很难得。人类学家路易斯写道:“在各地区不同的文化中,我们一再发现这种专为弱者而生的神秘力量。如果他们得不到土地,至少让他们有办法平衡不满,弥补他们在法律上的不公平待遇。”[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