戈尔巴乔夫“新思维”的最初内涵与实践(第3/5页)

[26]苏共提出解决这一问题的办法是恢复列宁“一切权力归苏维埃”,把立法、管理和监督的职能集中于苏维埃,提高这个经选举产生的机关和代表的作用,实际上就是把权力从党转到苏维埃手中。为了体现党的领导,戈尔巴乔夫又强调:“用党的威信来加强作为人民代表机关的苏维埃的作用……把同级党委会的第一书记推荐到苏维埃主席的岗位上。”他认为:“如果党委第一书记将被选为苏维埃主席,那么这将会提高苏维埃的威信,加强对执行委员会及其主席的活动的监督,在管理工作的重心转移到苏维埃的情况下,将能更准确地区分党和苏维埃机关的职能。”[27]1988年10月1日,戈尔巴乔夫兼任最高苏维埃主席。“一切权力归苏维埃”和苏维埃代表由公民选举产生的原则,似乎是将宪法中规定的“苏联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通过作为苏联政治基础的人民代表苏维埃行使国家权力”、“苏联最高苏维埃是苏联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条款付诸实施,但戈尔巴乔夫以党的总书记身份兼任最高苏维埃主席,而且地方也如此行事,显然加强了党对苏维埃的干涉,仍然是党政不分。在现代条件下戈尔巴乔夫这种直接民主的做法并不合适,党的各级书记兼任苏维埃主席也没能提高苏维埃的威信,人数众多、意见分歧严重的苏维埃难以承担领导国家的职责,加剧了苏联政治的无序化发展。作为国家最高领导人的戈尔巴乔夫陷于繁杂的议会事务中,无法把主要精力放在处理国家事务上。同时,由于戈尔巴乔夫把越来越多的精力放在最高苏维埃方面,党的决策体系被架空和削弱。

(三)扩大公开性

在苏共第二十七次代表大会上,戈尔巴乔夫就提出扩大公开性,他认为:“不讲公开原则,没有也不可能有民主、群众的政治创造性,群众也不能参加管理。……那些习惯于马马虎虎工作、欺下蒙上的人在工作公开化的光照下,当国家和社会上的一切受到人民监督、人民看到一切的时候,确实很不自在。因此,我们必须使公开性成为绝对有效的制度。”[28]通过公开性,让民众监督政府的工作,从而改变一些人不负责任的现象。1986年4月26日发生切尔诺贝利核事故,民众要求知道事实真相,国际社会也要求苏联提供真实的消息,这促使戈尔巴乔夫加强公开性。

戈尔巴乔夫所说的公开性,其最初的涵义是让民众知道真实的信息,对国家管理机关进行监督,“应该对人民说真话,不要害怕自己的人民,公开性是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29]在谈到苏联社会的新变化时,戈尔巴乔夫说:“最明显的新气氛表现在广泛的公开性上。我们力求在社会生活的一切领域有更大的公开性。人们应该既知道好的,也知道坏的,为了是好上加好,而同坏的要进行斗争。”[30]在此基础上,戈尔巴乔夫进一步把公开性与社会主义民主联系起来,认为公开性是民主化的表现,同时也促进民主化的发展,所以戈尔巴乔夫强调:“公开性、批评和自我批评——这不是例行的运动。这些既然宣布了,就应该成为苏联生活方式的准则。不这样做,任何彻底的改造都是不可能的。没有公开性,就没有也不可能有民主。而没有民主,就没有也不可能有现代社会主义。”[31]

苏共第十九次代表会议专门就公开性问题做出决议,决议“把公开性视为实现人民的社会主义自治和实现公民的宪法权力、自由和职责的必要条件。所有领域里的公开性是继续深化改革及其不可逆转过程的最重要条件之一”。决议指出:“必须取消使用关于社会经济和社会政治发展、生态环境等统计信息的不合理限制,建立以现代化信息技术为基础的搜集、处理和传布体系,保证各类图书馆开放,用立法方式整顿档案资料的利用。”“制止报刊发表批评文章,以及刊登有损公民名誉和人格的非客观报道文章都是不允许的。公开性要求大众信息媒体担负起社会、法律和道德责任”。“不容许利用公开性损害苏维埃国家、社会的利益,损害个人权利;不容许宣传战争和暴力,反动的种族主义、民族和宗教偏执性,以及宣传残暴行为,传布淫秽作品,不容许利用公开性行骗”。[32]应该说戈尔巴乔夫关于公开性的初衷和实行都是符合社会主义原则的,作为一个人民国家,民众有知情权和参与权,但是,苏联没有在相应的法律建设上下功夫,苏联人也缺乏法律意识,公开性并没有真正起到促进改革、提高全民共识的作用,正如沃尔科戈诺夫所说:“戈尔巴乔夫开始了这一进程,但这一进程后来的发展并不是由他的决议所决定的。事实上公开性从内部破坏了建立在阶级谎言基础上的体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