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加三等于几?

然友回国了,再一次把伟大的孟子思想传播到了滕国。世子的决心更加坚定了:“孟老师说得对,这件事只取决于我自己!”

于是,滕文公把伟大的孟子思想付诸实践,搬出宫殿,在凶庐里住了五个月,其间没有干预任何国政。大家一看,这位新君还真不错,很懂礼。等举行葬礼的时候,四方来参加的人很多,见滕文公脸色惨淡,哭声哀恸,于是“吊者大悦”。

——“吊者大悦”可不是字面看上去的那样“前来吊丧的人都很高兴”,那就成了幸灾乐祸了,这意思是说:大家看到滕文公把丧事办得很得体,所以对此都很满意。

《孟子》这一节说到这里就结束了,也不知道后来滕文公守孝三年了没有,反正到现在是守了五个月了。为什么守了五个月大家就觉得他懂礼呢?

因为五个月确实是当时周人的传统规定。按《左传》的说法,天子死了,要等七个月才下葬,诸侯死了要五个月下葬,大夫三个月,士一个月,这是为了等各地该来吊丧的人有足够的时间来吊丧。比如说,周天子死了,人家是在洛阳,要从洛阳发布这个消息给各个诸侯国,山东、山西、河南、河北,再等大家来洛阳,这很花时间的。

但是,守孝三年看来可还真不是周人的传统,不在周礼的范畴之内。所以呢,历朝历代拿守孝三年当做周礼传统来奉行的话,那很可能就是上了儒家的当了。

大家看一些古代的东西,会常遇到一个词,叫“丁忧”——某人当官当得正高兴呢,突然家乡来了消息,说是老爸死了,怎么办,这就得请假回家守孝,一守就是三年,这就叫“丁忧”。等三年丁忧结束了,可算喘了口气,又回来接着当官,刚当了几个月,家里又传来消息,说老妈又死了,完了,又得丁忧,又是三年。给父母守孝是三年,如果死的是其他亲属,根据关系远近,也有服丧时间的具体规定。

要是个普通官员这么回去丁忧了,对朝廷工作也无大碍,可要是高级官员,尤其是正在进行什么大动作的官员遇上丁忧,皇帝可该着急了。这怎么办呢?皇帝可以说:“算了,你别回去守孝了,留下来继续工作吧。”一般情况下,这位官员还得再坚持坚持,不管心里是不是真愿意丁忧回去,但嘴上得说一定要回去守孝。然后皇帝再挽留,大臣再坚持,皇帝再挽留,大臣再坚持,耗到大家都觉得很没劲了,大臣才不坚持了,留下来继续工作——这叫“夺情”,在历史上也很常见的。

现在问大家一个算术题:方才说的这位大臣,父母两次丁忧一共守孝了多长时间?

三年+三年=六年

——谁要是这么算的,那就错了。

正确答案是:四年零两个月。

为什么呢?

因为所谓守孝三年,三年其实是指时间在跨度上跨越了三个年头,要是累计起来,其实只有二十五个月,也就是说,一共只有两年零一个月,所以呢,两次“三年”也就是四年零两个月的,看看,这可比六年短了一年零十个月啊!

也许有人还会问:为什么非要规定三年(二十五个月)呢,为什么就不能是两年,不能是四年呢?

——你这个问题早有古人问过,所以也早有古人回答过。《礼记》里专门就有一篇叫“三年问”,就是针对这个问题的。《礼记》讲得比较复杂,我估计大家也不耐烦去看,我就简单说说,大意其实和我们现在公司奖惩员工的一种原则差不多:有量化指标才能有考核办法。比如,某超市营业员的基本工资是八百元,要拿到这八百元,你就得完成定额的销售指标八万元,这个八万是怎么算出来的?是根据以往的销售经验得出的一个平均数——三年也是人们失去至亲之后心情哀恸的一个平均数,也就是说,过了三年,一般人的心情也就平复下来了。所以,要是守孝不满三年,那就不是个合格的孝子,就得罚——营业员没完成八万元的销售指标,就拿不到满额的八百元;如果守孝超过了三年,那就是个超级大孝子,就要表彰——营业员不但完成了八万元的指标,还超额了三万,那就有奖金,还有机会被评为优秀员工,得奖状,挂大红花。

三年很长啊,虽然实际只有两年零一个月,可这段时间不能工作,只能老老实实在凶庐里守着,喝粥而已,要换成现在的上班族,那还真受不了。我们现在如果真要推行传统孝道,各个公司、单位的老板先得能答应带薪休三年丧假才行。三年就这么长了,那,历史真有人超额完成任务吗?

当然有了!

我讲一个人,不但超额,还超额了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