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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6日,中国驻日公使汪凤藻根据中日《天津条约》第三条规定,向日本外交部通告出兵朝鲜事,其中有一句“为保护属邦”。

翌日,6月7日,日本外交部通知中国公使:日本出兵朝鲜,“不承认朝鲜为清之属国”。

日本驻中国代理公使小村寿太郎向李鸿章通知出兵,也在6月7日。小村年三十九岁,是所谓的少壮派。通知很简单,只说是根据中日《天津条约》,日本派兵朝鲜。

清政府办理外交事务的衙门叫“总理衙门”,全称是“总理各国事务衙门”。

中国曾经是世界帝国,同它有各种关系的国家,它不认为是平等的“外国”,而是属国。所以,它没有与近代国家的外交部相当的机构,只是由礼部和理藩院适当地处理外国事务。英法联军攻进北京,各国在北京开设公使馆,这才不得不设一个同外国外交官进行交涉的机构——总理衙门。此机构设于1861年,名曰“总理各国”,而不叫“总理外国”,够顽固的了。

总理衙门由十来名侍郎以上的高官担当总理衙门大臣,是合议制,原则上均有兼职。

设置这样一个同外国对等的衙门,清政府感到十分懊恼,在处理实际事务时总是拖泥带水。

这时的总理衙门由皇族庆亲王担任首席大臣。庆亲王自从光绪十年(1884年)接替恭亲王之后,任此职已有十年之久。其他大臣有吏部右侍郎廖寿恒、兵部尚书孙毓汶、户部左侍郎张荫桓、理藩院尚书崇礼、吏部左侍郎徐用仪、宗室的福锟等,后来出名的荣禄此时是步军统领,他成为总理衙门大臣之一,是在这年的十二月。中、日两国出兵朝鲜时,他还没到衙门来。

总理衙门接到小村代理公使的照会后,向日方复照:“我国受朝鲜政府之请,为平定其内乱,依据保护属邦之旧例,派兵前往。内乱平定后,立即撤兵。日本政府派兵之理由称保护公使馆、领事馆及商民人等,估计不会需要过多军队。加之,朝鲜政府并未吁请日本出兵,故不宜往朝鲜内地输送军队,以惊扰住民。万一同我国军队遭遇时,恐因言语不通,发生事端。请转告贵国政府。”

小村将照会转呈本国政府后,日本政府答复:“我国政府根据中日《天津条约》之规定出兵朝鲜,没有理由接受贵国之指示和要求。”并重申从未承认朝鲜为中国之属邦。又说,日本军队服从纪律、进退有度,即使与清军相遇,也绝不会发生事端。反倒提醒清政府令其军队勿寻衅闹事。

照会往来已迸出火花。《蹇蹇录》中写道:

和平虽未破坏,干戈虽未交锋,仅在一篇简牍中已显示彼我所见不同,过早表现出甲争乙抗之状态。两种带电的云即将正面接触,刹那间可成电闪雷鸣之势,其意甚明。

陆奥外相的方针是:在外交上常表现为被动状态,一旦有事,军事和各方面都要先发制人。

如前所述,往朝鲜的中心港仁川输送军队,日本自宇品港出发大约需要四昼夜,而中国从山海关或大沽启程只需两昼夜。假若接到清政府的出兵通知后才出兵,就会被落下。于是,日本方面想出一个计策:借大鸟公使返回任所之机,多带些步兵。

不过,伊藤首相反对这么做。他认为:“这不是给对方以口实吗?”

日本政府打算根据中日《天津条约》第三条,中国首先出兵,然后日本也出兵。这就是所谓外交上的被动立场。

“因东学党之乱,仁川、汉城都乱得不可收拾,所以应带些警备人员。”陆奥外相抱住他的计策不放,说道。

“可是,这也应该有个分寸。譬如,同是警备人员,叫它‘军队’,就不如叫‘巡查’稳妥些。方法上必须再研究一下。”伊藤说道。

对于公使返回任所时带些武装兵员,伊藤首相并不完全反对,条件不过是别给清政府以借口,他的计策是考虑把军队称为“警察”。

乘军舰前往,当然要有水兵。水兵一登陆,作为陆战队,就成为最好的兵力。在舰上比定员多编入一些水兵,就可以很自然地增加兵力。军舰“八重山号”的舰种属于“报知舰”,同海军协商的结果,在定员外又增加了近百名水兵。

正同西乡海相商议时,得知在外洋演习的数艘日本军舰返回釜山附近。若命令这些军舰回航仁川,就能进一步增加兵员。

三百到四百人,是大鸟公使可以带领的兵数,显得很正常。警视厅的二十名巡查,是公认的护卫。

大鸟公使搭乘“八重山号”起航的日期是6月5日。虽然在中、日两国的出兵通知之前,但日本方面获得了清政府派兵的大致情报;与之相反,清政府方面对日本的计划却一无所知。袁世凯完全被杉村代理公使和郑永邦书记官等日本外交官操纵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