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人生经验”(第4/5页)

拦住我的女人说,年轻的女人是她的弟媳。小两口吵架了,她弟媳赌气抱着孩子要回老家,而她追出来了,她俩谁的身上也没带钱。她弟媳还是不肯回家,她怕一会儿孩子醒了,渴了……

我明白了她的意思,给了她二十元钱。不论买水还是买奶,二十元绰绰有余。

我踏上天桥后,她又叫住了我,并且也踏上了天桥,小声央求我再多给她些钱。

“天都这么晚了,我怕我今晚没法把我弟媳劝回家了……可我们在哪儿过夜啊!您如果肯多给我点儿,我再要点儿,我们两个大人一个小孩今晚就能找家小旅店住下……”

我望一眼那年轻的女人,她的脸转向了别处。我略一犹豫,将钱夹中的二百多元钱全给她了。

隔日在家看电视,电视里恰好讲到各种各样行乞乃至诈骗的伎俩,而“苦肉计”是惯技之一。

我便不由得暗想,昨天晚上自己被骗了吗?

我之所以将钱包里的钱全给了那个女人,另一个女人身上的小孩子起了很大的作用。

但我毕竟也不是一个容易轻信的人,我是经过了判断的——像她们那样乞讨,预先是要有构思的,还要有道具。果而是骗乞,孩子和幼儿车岂不一样成了道具了吗?而且,构思甚具创新,情节既接地气又不一般化。问题是,那么煞费苦心,一个晚上又能骗到多少钱呢?

也许有人会说,你不是就给了二百多元吗?一晚上碰到两个你这样的人,一个月就会骗乞到一万五千多,而且只不过是半个夜班三四个“工作”小时的事。被她们骗了,对辛辛苦苦靠诚实的劳动每月才挣几千元的人是莫大的讽刺!你被骗了其实也等于参与了讽刺。

而我的理性思考是——不见得每天晚上都碰到我这样的人吧?

为了解别人面对我遇到的那种事究竟会怎么想,我与几位朋友曾颇认真地讨论过,每一位朋友都以如上那种思想批判我。

也有朋友说,就算她们每三天才碰到一个你这样的人,一个月那也能讨到两三千元吧?她们是较高级的骗乞者,不同于跪在什么地方见人就磕头那一类。对于那一类乞讨者,给钱的人往往给的也是零钱,给一元就算不少了,给十元就如同“大善人”了。可你想她们那“故事”编得多新,使想给她们钱的人,少于十元根本给不出手。而且呢,你也不要替她们将事情想得太不容易了。其实呢,在她们跟玩儿似的——预先构思好了“故事”,穿得体体面面的,只当是带着孩子逛逛街散散步了。锁定一个目标,能骗多少骗多少。即使到十点多了一个也没骗成,散散步对身体也是有益的嘛!……

我认为朋友的判断不是完全不合逻辑。

但我又提出了一个问题,即——就算我们所遇到的类似的事十之八九是骗,那么,总还有一两次可能不是骗吧?

于是,事情会不会成了这样——需要一点儿钱钞帮助的人认为我们是大千世界中那个有可能肯于帮助自己的人,而我们基于先入为主的阴谋论的成见,明明能够及时给予那点儿帮助,却冷漠而去。须知,在这种情况之下,我们所遇非是十之八九的骗而是十之一二的真,我们自己对于那“真”要么是十之八九的不予理睬者要么是十之一二的使“真”之希望成真的人。如果人人都认为自己所遇之事百分之百是骗,那么那十之一二的“真”对于我们这个大千世界还有什么希望可言呢?

朋友则强调:十之一二构不成经验,十之八九才是经验——人要靠经验而不要靠形而上的推理行事才对。

然而又数日后,我竟在一家超市再次遇见了那两个女人——年轻的仍用幼儿兜带着孩子,年长的推着那辆幼儿车。

她们对我自是一再感谢,还给了我二百多元钱。我也没来虚的,既还,便接了——我觉得她们是真心实意地要还。

原来她们租住在离我们那一小区不远的平房里。

与十之八九的骗不同的十之一二的她们,偏巧让我碰上了。十之一二的我这样的非阴谋论经验主义者,也偏巧让他们碰上了。

所谓极少数碰上了极少数。

在中国,其实没有谁好心施舍十次却八九次都被骗了。更多的情况是,一个人只不过发扬好心了一两次,被骗了。

那又怎样呢?

不就是几元钱十几元钱的事吗?

值得耿耿于怀一辈子吗?

难道中国人都想做一辈子没被骗过的人吗?

连上帝也受过骗;诸神也受过骗;撒旦也受过骗;不少高级的骗子也受过骗。

身为人类,竟有绝不受骗之想,乃人类大非分之想,可谓之曰“超上帝之想”。此非人类之想,亦非诸神之想。

故,若世上有一个人是终生从未受过一次骗的人,那么此人不论男女,必是可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