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人生经验”(第2/5页)

首先,要理顺某些可能使自己麻烦不断的个人证件关系——现在我身份证的名字终于与户口上的名字统一起来了。

其次,宁肯将麻烦留给自己,也比心存侥幸的结果好。比如我所遇到的退票之事,无非便是请老同学提前回哈尔滨,将身份证寄来,有了他们的身份证,也就不必白跑一次列车站了,更不会与不好说话的人吵了一番,白生一肚子气了。

虽然认死理的人全世界哪一个国家都有,但中国更多些。

所以,将希望寄托于面对一个比较好说话的人的事,以根本不那么去做为明智。

二、有些话尽量不说

还以我退票之事为例。

我要达到目的,自然据理力争——退票又不是上车,在职权内行个方便,会有什么严重后果呢?无非怕我是个骗子,票是捡的甚或是偷的抢的。但我出示的包括身份证、户口本在内的证件,明明可以证明我不会是骗子啊。

我恳求道:“你看一眼这些证件嘛。”

她说:“没必要看,户口本和身份证也有假的。”

我怔了片刻又说:“那你看我这老头会是骗子吗?”

她说:“骗子不分年龄。”

我又怔了片刻,愤然道:“你怎么这种态度呢?那你坐在这里还有什么意义呢?”

她说:“你的事关系到人命吗?既然并不,铁道部长来了我也这种态度。”

我顿时火冒三丈。

尽管铁道部已改成铁路总公司了,她仍习惯于叫“铁道部长”。

而我之所以发火,是因为她那么理直气壮所说的话分明是二百五都不信的假话。别说铁道部长了,也别说我持有那么多证件了——即使她的一个小上级领着一个人来指示她:“给退票窗口打个电话,把这个人的票给退了。”说完转身就走,她不必会立刻照办吗?肯定连问都不敢多问一句。或者,她的亲戚朋友在我那种情况下想要退票,也必然根本就不是个事。

这是常识,中国人都明白的。

当时我联想到了另一件事——有次我到派出所去,要开一份证明我与身份证上的名字是同一个人的证明,说了半天,就是不给我开,答曰:“派出所不是管你们这些事的地方。”

这也是一句假话。

因为我知道,派出所不但正该管这类事,而且专为此类事印有证明信纸,就在她办公桌的抽屉里。有了那样的证明,我才能在机场派出所补页允许登机的临时身份证明,第二天才能顺利登机。

但她似乎认为她的抽屉里即使明明有那种印好的证明信低,我也不应该麻烦于她——而应将票退了,再重买一张与身份证上的名字相符合的机票。

那日我骂了“浑蛋”。

结果就更不给我开了。

无奈之下,猛想起导演尹力与派出所有密切关系,当即用手机求助。

尹力说:“老哥,别急,别发火,多大点事儿啊,等那儿别走。”

几分钟后,一位副所长亲自替我开了证明。

口吐粗话是语言不文明的表现,过后我总是很懊悔。并且,我已改过自新了。以后再逢类似情况,宁可花冤枉钱,搭赔上时间和精力将某些麻烦事不嫌麻烦地解决了,也不再心存也许偏就碰上了一个好说话的人那种违背常理的侥幸了——那概率实在太低,结果每每自取其辱,也侮辱了别人。

我要对青年朋友们说的是,你们中有些人,或者正是从事“为人民服务”之性质的工作的人,或者将要成为那样的人。恰恰是“为人民服务”性质的工作,大抵也是与职权联系在一起的工作。而职权又往往与“死理”紧密联系在一起。参加工作初期,唯恐出差错,挨批评,担责任;所以,即使原本是通情达理、助人为乐的人,也完全可能在工作岗位上改变成一个“认死理”的人。

若果而变成了这样一个人,又碰上了像我那么不懂事,心怀侥幸企图突破“死理”达到愿望的讨厌者,该怎么办呢?

我的建议是——首先向老同志请教。有少数老同志,工作久了,明白行方便于人其实也不等于犯什么错误的道理;或者,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以自己年轻权力实在有限无法做主为托词,反博同情。此等哀兵策略,每能收到良好效果。

但,尽量别说:“××部长来了我也是这种态度”之类的话。

在中国,这种根本违背中国人常识的话,其实和骂人话一样撮火,有时甚至比骂人话还撮火。

君不见,某些由一般性矛盾被激化为事件的过程,往往导火线便是由于有职权一方说了那种比骂人话还撮火的话。

三、某类人,要尽量包容

我的一名研究生毕业后在南方某省工作,某日与我通手机“汇报”她的一段住院经历——她因肠道疾病住院,同病房的女人五十二三岁,是一名有二十余年工龄的环卫工,却仍属合同工;因为家在农村,没本市户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