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与工作

还有一种更为持久的论点,即慈善事业是把孤女与妓女转变为从事经济生产之社会成员的最佳途径。这种想法同样源远流长,它出现于都铎时代的教养院强制劳动,既是一种道德纪律,也是一种让懒惰与放荡之人适应经济活动的手段。通过系统地训练穷人投入生产之中,从而促进国家的繁荣,此种观念的历史亦起码与上一种相侔,而在17世纪晚期,它又获得了新的动力。

最初人们很难设想以这种方式来对待妓女。在17世纪90年代,只有托马斯·布雷才会认为忏悔者们应当“被安排到她们最擅长的工作之中”,而到了1726年,丹尼尔·笛福仍在质疑堕落的女子还能够重新拾起正业。不过到了18世纪中期,这种观念已经成为了一种强有力的普遍主张。人们如今这样说妓女:“只要给她们工作,你就拯救了她们。”在这种乐观主义之下的,是一种长期以来的希望,即慈善机构可以通过其收容者的劳动收入实现自给自足,甚至获得收益。由于预期这些手段“会增进国家财富”,艺术、制造和商业促进会把1758年的金奖颁发给“旨在接受与雇用想要弃恶从善之妓女”的最佳计划。

这一态度的变化源于一种对于妓女与工作之关系的全新思考。过去的旧观点直到1700年之前都未受撼动,并接着流行了半个世纪,此即,女人之所以沦落风尘乃因其工作所致,并且其工作导致了放荡的习性。此观点认为,女仆、女帽工与女裁缝太容易受人引诱,给人机会,招致危险,以至于有些女人最终既贩卖她们的手艺,也贩卖她们的身体。1747年的一份职业调查警告说,学习制帽的女学徒之中,十个有九个“堕落与毁灭:调查一下城中的所有女性,在那些往来于查令十字街与弗利特渠的人之中,我相信一半以上生来就是制帽工”(见插图15)。

这一看法隐含着一种有产阶级最为珍视的假设:任何男人或女人都可以正当谋生,贫困乃是卖淫的结果,而非原因。“辛勤地工作,任劳任怨地服侍,这对你而言,要好于自绝于上帝与人类。”约翰·邓顿在1696年劝告不道德的女人,缺乏能力并不能为恶行开脱。数年之后,移风易俗运动的团体开始向妓女分发免费的小册子,在其中也旗帜鲜明地表达着相同的意思。“对于那种将她们邪恶的生活方式归咎于贫困的说法”,其中一位作者宣称:

我的回应是,

1.存在很多正当的谋生之道。如果她们从生下来就未学会劳动(这往往是她们的辩解理由),她们也应当习于此道,而不是把灵魂卖给魔鬼……

2.谦卑、节制与克己会限定我们的衣食享受,如果那样的话,养家糊口并不困难。

3.上帝已经允诺将这些外在的东西赐予那些追寻其王国与正义的人……(《马太福音》,6.33)

4.事情果真如你所言,那么你最好在这儿挨饿,而不是得到永生。

15.在这幅讽刺画中,第一个场面是一个女帽工爱抚她的情人,而另一个则喝得醉醺醺;第二个场面是一个男人来她这儿上床;最后一个场面则展现了他们的私生子被人发现遗弃于路边。画面底端的箴言概括了女帽工如何营生。

任何妓女以贫穷作为托词,都是“邪恶与虚伪的借口”。另一位作者亦对此赞同:“正是对于性快感的过分沉迷、自身懒惰以及憎恨诚实劳动,首先腐化了她们的心灵。”

不过在世纪之交,那种辩解的论调指向了一种新兴的观念。托马斯·布雷曾受到很大的触动,当他听闻“不少被关进新门监狱的偷窃与淫猥的女人,以及很多在布莱德威尔受到鞭笞的女人,经常泪汪汪地诉说,她们正是因为找不到工作,弄不到面包,才不得不从事这种邪恶的营生”。“显而易见”,他断定,“她们的匮乏与肉欲皆是如此强烈,致其难以脱离下流之举。”这种对于客观贫困与主观懒惰之区别的焦虑,也弥漫于其他社会评论者的作品之中。“我们发现,”邓顿就妓女问题写道,“那些罪犯主要是懒惰与贫穷的女人,如果前者被强制参加劳动,后者获得合适的工作,她们中很多都可以不入歧途。”其他很多伦敦人似乎也有相同的观点,数月之后,一个新的穷人社团以相同的思路发起了反对懒惰与贫困的运动。

在18世纪,此类暂时性的区分,发展成为一种关于工作与罪恶之关系的崭新且更为复杂的观点。这不仅因为对于性行为的解释从个体转向了社会结构,而且还反映了一种重要的经济趋势:在18世纪,很多传统上由女性从事的城市劳动逐渐被男性竞争者与垄断者占据。至18世纪80年代,这一事态愈演愈烈,以至于《泰晤士报》敦促议会“向那些抢了女人饭碗的男店员课以重税”,尤其对于那些男性化严重的售卖香水、女帽、日用品与亚麻布的行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