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活了一百零五天

叶德辉,湘潭人,祖籍江苏吴县。光绪十八年(1892年)进士,授吏部主事,旋即返湘,此后,终身不仕。他是著名学者,也是对湖南近代政治颇有影响的人物。民国十六年(1927年)四月十一日,他被湖南审判土豪劣绅特别法庭—国共合作期间由国民党湖南省党部授权成立—判处死刑,终年六十四岁。近八十年来,德辉之死—尤其是死因及死状,人言人殊,迄无定论。谨撰小文,略叙其事。

金天羽是德辉的“忘年交”,称赞叶氏“学宗汉宋,奄有扬雄、贾逵、辕固、杨伦(俱汉儒)及王应麟、刘敞、杨慎、焦竑(俱宋、明学者)之美”,推崇备至(《叶奂彬先生六十寿言》);德辉为金氏《天放楼诗集》作序,则谓其诗“格调近高(适)、岑(参),骨气兼李(白)、杜(甫),卑者不失为遗山(元好问)、道园(虞集)”,揄扬已极。此固不免“米汤大全”之讥,然二人惺惺相知,可见一斑。但是,金撰《叶奂彬先生传》,却说当时共产党的“党魁郭某”(疑指郭亮),在稠人广众中令德辉下跪服罪,其实“无意杀之”,而德辉“奋然曰”“头可断,膝不可得而屈”;遂“慷慨就死”。金氏不在现场,乃道听途说,加以想象,竟写出一幕《红岩》的场景,可笑复可叹也。

实则德辉受刑之经过,业已经其子叶尚农披露于《辽东诗坛》杂志第二十四号。据云:四月八日黄昏,德辉被捕,押送长沙县署。四月十一日,由县署转送特别法庭,于下午三点“提讯一次”;四时,即押往浏阳门外识字岭枪决,“身受两枪,一中头部,一中心部”(转引自王雨霖《〈辽东诗坛〉所载叶德辉死事》)。此案审理与执行或嫌仓促,但绝无金氏臆想的“慷慨”。

死状如此,死因如何?周作人于1950年撰《叶德辉案》,谓袁世凯称帝时,德辉在民间征发少女,拟送入宫中,旋即帝制取消,无所用其“女官”。孰料德辉先将这些少女“用过了”,方令遣送回家。十年后,某女参加革命,做了“干部”,乃将叶氏“劣迹”报告党部,由组织出面行了公道。朱健撰《叶德辉之死》(1997年),则谓德辉写对联讽刺当时的湖南农民协会为“六畜满堂”“一班杂种”,触彼之怒,“自己找死”。二说流传甚广,然毫无根据,俱不可信。

吾友任继甫关心乡邦掌故,遍检群书,终于发现了真相。是年四月十四日,汉口《民国日报》刊载特别法庭审判书,谓德辉一贯“仇视革新派”,是戊戌政变时“惨杀革命人物”的幕后黑手;洪宪帝制期间,则赞成帝制,“促成袁世凯称帝”;此后勾结北洋军阀,阻挠“北伐”;同时,又是“省城著名反动派领袖”及“著名土豪劣绅”。依照《湖南省审判土豪劣绅暂行条例》,凡“反抗革命或阻挠革命”及“反抗本党或阻挠本党及本党所领导之民众运动者”,俱“处死刑”(载《湖南革命历史档汇集》)。于是,德辉被认定“情节重大,罪无可逭”,立即“绑赴刑场,执行死刑”。

然近日鄙人读《易礼容纪念集》,于叶案又有一个算学上的小发现。是年三月二十五日,湖南农协委员长易礼容在《湖南民报》发表讲稿《农民问题》,他说:“‘有土皆豪,无绅不劣’这首对联,何等精当!”又说,“一般土豪劣绅的地位,简直是从农协成立之日起,就宣布了死刑”。考虑到他在叶案中的身份—特别法庭五委员之一—吾人不妨顺着他喊一句口号:“叶德辉的地位,简直是从农协成立之日起,就宣布了死刑。”农协成立于民国十五年(1926年)十二月二十八日,屈指一算,德辉竟多活了一百零五天,虽同驹隙,亦不幸之幸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