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太监到“权奸”(第2/2页)

甲午战争,清国惨败,御史安维峻奏称:“中外臣民,无不切齿痛恨,欲食李鸿章之肉。而又谓和议出自皇太后,太监李连英实左右之。李连英是何人斯,敢干政事乎?如果属实,律以祖宗法制,李连英岂复可容?”这份折子的中心思想,是要请皇帝砍了李鸿章的头,说到兴起,把李连英也扯进来。

然而,安维峻并无连英干政的确凿证据,他这么写,是运用御史可以“风闻言事”的权力。折上,慈禧太后大怒,而其时已经归政于皇帝,乃命光绪皇帝也装作很怒的样子,严斥安维峻“肆口妄言,毫无忌惮”,胆敢在帝后之间挑拨离间,“着即革职”“发往军台效力赎罪,以示惩戒”。

连英作为太监,数次被御史点名批评,创了清史上一项纪录。若真做了卖官鬻爵、贪赃枉法的大恶,他不冤。可是,谁能拿出哪怕一条确证来指控他?没有,一条也没有。约在光绪六年至八年间,有御史“胪列事实”,向太后举报连英。太后读了,对连英说,昨儿有人举报你,主要是经济与生活作风问题,你可自己辩护。第二日,连英呈递辩护状,逐条批驳。

择要看看连英的自辩。第一条,说子、侄拿他的名片至各省讹诈钱财。辩称:有事与外官联络,要用到名片,然而,名片全由自己手写,列明事由,附有签名。若说子、侄拿我名片到处撞骗,请举报人提交物证,看哪张名片写了教我子、侄去向外官讹诈的事。

第八条,说他巨额财产来源不明。辩称:家中确有紫金泥壶、玉翠白菜、翡翠烟壶这些珍贵古董,或是我从琉璃厂买来,或是太后赏赐,前者有发票,后者有诏书,怎么能说财产来源不明?至于地安门内黄化门大街东口酒醋局胡同的住宅,不过比中产阶级的居屋条件稍好,要说“其制逾礼”的豪宅名园,那是不够格的。

第九条,说他“广置妻妾”。辩称:我只有一个老婆。十四年前,因家中琐务需人整理,遂经朋友李宝珊介绍,与既无子女又无产业的寡妇苗氏结婚。与我结了婚,她既有栖身之所,还能继续守节,明明是“节义两全”的好事,咋能说我“居心实不可问”?

第十条,说各省大吏进出京城,我必向他们索取数千乃至数万的规费。辩称:这么重大的指控,却是“拟度悬揣之词”,根本不列任何一条证据。请举报人明白指出,何时何地何人给过我何种数额的规费。

辩护状交上去,慈禧太后派人逐项核查,证明连英自辩并无虚言,这事就算了。不过,连英总挨骂,也不是没来因。清末实行“两党制”—所谓“帝党”与“后党”,帝党对外强硬,对内呼吁激进改革;后党对外持重,对内强调逐渐改良。用今天的话说,帝党多“愤青”,后党太“精英”。帝党不敢公然指责太后,只好拿他们心目中太后所倚重的人来开刀,耍一耍“清君侧”的把戏。于是,外朝李鸿章,内廷李连英,成了众矢之的,有事没事,大家就拿二李寻开心。连英本是一个低调的太监,生生被炒作为高调的“权奸”,悲催无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