畅销书作家汤鹏(第2/2页)

虽然,汤鹏的声名在后世还是寂然的,不过,托曾国藩的福,对于爱看近代轶事的读者来说,提起汤鹏,还是有印象的。据李伯元《南亭笔记》云:

曾(国藩)与汤海秋称莫逆之交,后忽割席。缘曾居翰林时,某年元旦,汤诣其寓贺岁,见砚下压纸一张,汤欲抽阅之,曾不可。汤以强取,则曾无事举其平日之友,皆作一挽联,汤亦在其中。汤大怒,拂衣而去,自此遂与曾不通闻问。

故当时在京湘人谚云,曾国藩包写挽联,江忠源包送灵柩。然而,据曾国藩为汤鹏写的祭文,则二人闹翻,与生挽无关。其词曰:

我行西川,来归君迓。一语不能,君乃狂骂。我实无辜,讵敢相下?骨肉寇仇,朋游所讶。见豕负途,或张之弧。群疑之积,众痏生肤。君不能释,我不肯输。一日参商,万古长诀。吾实负心,其又何说?

据其自述,则谓,道光二十三年十一月,曾国藩完成四川乡试正考官的差事,回到京城,汤鹏特地组局欢迎,哪知一语不合,二人大吵了一架,闹到不欢而散,直至第二年汤鹏逝世,二人再未见面。国藩对此十分内疚,故曰:“一日参商,万古长诀。”唯据曾氏家书,谓“汤海秋久与之处,其人诞言太多,十句之中仅一二句可信”(二十二年十一月十七日),则曾不满意于汤,又非一日矣。

汤鹏的死,是暴卒。诸人所作行状传记墓铭哀辞,皆未明言因为什么而暴卒,只有曾国藩祭文提了一句,云:“一呷之药,椓我天民。”可知与吃错了药有关。而据薛福成《庸庵笔记》卷三“猛药不可轻尝”条,汤鹏是在二十四年七月初八日的家宴上与朋友打赌,不信“大黄最为猛药,不可轻尝”的邪,自谓“无疾常服之”,硬是当场吞了一两多大黄,黄昏即已腹泻不止,稍延至明日凌晨,即告暴卒。一位才人,就这么稀里糊涂送了性命,令人难为情。曾国藩评曰“岂不有命,药则何罪”,也是实在不知如何去说这事。

汤鹏《漫兴》云:“雕肝刻肾三千首,赢得人间号海翁。”而终年只有四十四岁,徒负“海翁”虚名,实在令人遗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