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分等分类三题之一:“比秩”与“宦皇帝者”(第3/18页)

二 “宦于王”溯源:周朝的士庶子体制

秦汉都有一个“宦于王”或“宦皇帝者”的侍从系统。在汉代,他们用“比秩”标志身份,仍然与“吏”有异。下游的江水是从上游来的。那种“宦、吏有别”的体制,在周朝就有先声了。

周朝君主为官职分等分类时,他至少面对着三大类人:

1.贵族卿大夫,担任朝官及地方官;

2.胥吏,无爵,相当于“庶人在官者”;

3.从官、内官或中官,即君王的私属、侍从。

三者虽非截然三分,可以有若干交错重合之处,但大致上的三分应无疑问。其中的最后一类,就与此时的讨论相关。

下面为上述的“三分”之制提供证据。无论商周,其职官系统都有朝官与内廷官之别(4)。春秋依然如此。《国语·晋语四》:“胥、籍、狐、箕、栾、郄、柏、先、羊舌、董、韩,寔掌近官。诸姬之良,掌其中官。异姓之能,掌其远官。”这是鲁僖公二十四年(前637年)的事情,其年晋文公入晋掌权并整饬国政,那时他分别从近官、中官、远官着手;而那近官、中官、远官的分类概念,应是此前就有的。据韦昭的意见,“近官”系朝廷要职,由十一族旧姓担任;“中官”即“内官”,是内廷之官,由“诸姬之良”充任;“远官”大约是县鄙的地方官,主要由较疏远的异姓担任(5)。内廷有“中官”,外廷有“近官”及“远官”,这就显示了一个“中官”系统的存在。

有人把“中官”说成是“内务官”(6),约略近之。“中官”是直接奉侍君主的,其官名往往标有“中”、“内”字样。“中”就是中朝,“内”就是内廷。他们又包括两类人,一类有日常职事,掌管君王的起居衣食,犹如后代的宦官、太监之所任。还有一类人无职事,但承担着侍从、侍卫之责,这类人往往以被编制的卿大夫子弟担任。说到贵族卿大夫子弟的被编制,就得去考察贵族弟子的管理教育制度与出仕制度了。

《左传》宣公十二年叙晋楚邲之战,楚军分左右二广,此外还有“内官序当其夜,以待不虞”(7)。这里的“内官”,显然是近卫士官。他们由贵族子弟组成。据《周礼》所记,尚未出仕的卿大夫子弟称“士庶子”,他们被编制起来,承担“八次八舍”的值宿之责,由“宫伯”等掌管其“版”即名籍(8)。《左传》及《国语》中的“公族”或“公族大夫”,也是掌管国君及卿大夫子弟的官。《周礼》中有一种官叫“诸子”,《礼记》中有一种官叫“庶子”(9),战国有一种官叫“冢子”(10),想来其职责都类似于“公族”。士庶子要承担各种职役,包括宿卫,战争来临时还得组军出征。《晋语四》的“诸姬之良,掌其中官”制度,就涉及了士庶子的编制制度。

为君王承担侍从、侍卫和职役,就是“宦”。《左传》宣公二年:“丽姬之乱,诅无畜群公子,自是晋无公族。及(晋)成公即位,乃宦卿之适而为之田,以为公族。又宦其余子,亦为余子;其庶子为公行。晋于是有公族、余子、公行。”这“宦卿之适”、“宦其余子”,用的都是“宦”字。“宦”是指什么?“公族”由“群公子”组成,晋成公将之推广到卿大夫之子,而且其编制复杂化了,依宗法亲疏而有了公族、余子、公行之分(11)。编入公族、余子、公行,就是“宦”。“宦”构成了士庶子未来的出仕资格,士庶子们先“宦”而后“仕”,“宦”与“仕”是他们仕途的两个阶段。

《国语·越语上》:“卑事夫差,宦士三百人于吴,其身亲为夫差前马”;《越语下》:越王“令大夫种守于国,与范蠡入宦于吴”。这里“宦”字用得非常精确。其事又可参《韩非子·喻老》:“勾践入宦于吴,身执干戈为吴王洗马。”也就是说,勾践和范蠡二人是给吴王做了前马或洗马,而汉朝的“先马”,恰好就在“宦皇帝者”之列。“宦”就是做国君的从官。勾践卧薪尝胆、励精图治之时,还曾有这样的政策:“令孤子、寡妇、疾疹、贫病者,纳宦其子。”见《国语·越语上》。注云:“宦,仕也,仕其子而教,以廪食之也。”(12)释“宦”为“仕”,虽然易致误解;但“仕其子而教,以廪食之也”的解释,也是非常精当的。高振铎、刘乾先先生把“纳宦其子”译为“由官府养活教育”(13),可从;邬国义先生只译为“由公家供给其子女生活费用”(14),那些孩子被官府集中管教的情况,就被忽略了。勾践实际是用士庶子的待遇,来安排孤寡贫病者的子弟的。

这种士庶子制度,在战国仍有流衍。“庶子”之官依然存在着,而且又发展出了郎官制度。《战国策·赵策四》:“左师公曰:老臣贱息舒祺,最少,不肖。而臣衰,窃爱怜之。愿令得补黑衣之数,以卫王官。”(15)“黑衣之数”,史家释为侍卫、释为保卫王宫的卿大夫子弟,甚至释为郎中(16)。左师公(即触龙)请求让儿子做郎,是想为儿子谋求一个入仕机会。除了赵国,秦国、韩国、楚国也都有郎官。楚国还有“郎尹”,应是郎官之长,与秦汉郎中令相似。荆轲刺秦王时,“诸郎中执兵,皆陈殿下”(17)。战国的郎中既是近卫、也是侍从。郎官身在廊门之内、侍于君王左右,所以颇能弄权(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