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章 旧事物的新招牌(第6/7页)

如果塞尔维特坚持他的医学研究该有多好,那样他就可以活到高龄,平静地离开人世。

但他就是没能避开当时讨论的那些热点话题。他找到里昂的印刷商,开始对各种各样的问题发表看法。

现在,一个慷慨的百万富翁可以劝说一所学院把三一学院的名称换成一种流行的烟草品牌,而且会平安无事。媒体界也会说:“丁古斯先生慷慨解囊真是太好了!”公众随之高声叫喊:“阿门!”

今天谁被判定“亵渎神明”,一定会让人感到震惊,在这样的时代描绘那时的情景,的确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那时候,只要有一个人对“三位一体”论说了不敬的话,整个社会都会陷入恐慌。可是如果我们不用心想象一下这种情形,就不可能理解16世纪前半期,塞尔维特给全体善良的基督徒带来的巨大恐惧。

然而他根本不是什么激进分子。

他只是我们现在所称的自由主义者。

他反对天主教和新教都认同的旧三位一体论,他如此执著地相信(有人都想说他有点幼稚了)自己的观点是正确的,于是就给加尔文写信(这是一个天大的错误),建议允许他到日内瓦去作一次私人交谈,把整个问题彻底讨论一下。

他没有接到邀请。

事实上,塞尔维特无论如何也不可能接受邀请。里昂的宗教法庭的大法官已经插手此事,把他投入了监狱。这位宗教法官(好奇的读者会在拉伯雷的著作中发现对此人的描述。拉伯雷用多利卜影射这名法官,多利卜是个双关语,法官本名奥利)已经对塞尔维特亵渎神明的言谈举止有所耳闻,因为有人在加尔文的授意下,将一封信秘密地送到了他手里。

这件案子很快又加重了,因为找到了塞尔维特好几篇手稿,这也是加尔文暗中提供的。看起来加尔文并不在乎谁把这个可怜的家伙绞死,只要他死就行了。但是宗教法庭的官员们有点玩忽职守,塞尔维特得以逃脱。

起初,他看起来是想去西班牙边境,但是对于一个知名的人物而言,横穿法国南部的漫长旅程过于危险。于是他决定绕道日内瓦、米兰、那不勒斯,然后抵达地中海。

公元1553年8月,在一个星期六的黄昏时分,他来到了日内瓦。他本想找一条船到湖对岸去,但马上就是安息日了,船只都要停止航行,他被告知要等到星期一。

第二天是星期天,因为不论当地人还是外地人,不参加宗教的礼拜课都是不端的行为,所以塞尔维特去了教堂。他被人认出,并遭到逮捕。没有人解释有什么理由逮捕他。塞尔维特是西班牙公民,也没有被指控触犯日内瓦的任何法律。但是在教义方面他是一个自由主义者,是一个不敬神、亵渎神明的人,胆敢把他自己的观点强加给信奉三位一体论的人。这样的人还想得到法律的保护,岂不是荒谬绝伦!普通罪犯或许可以这么做,一个异教徒绝不可以!他不容分说被锁进了一间又脏又潮的牢房,个人财物全被没收。两天以后他被带上法庭,要求他回答清单上列着的38个不同的问题。

审判持续了2个月零12天。

最后他被判定有罪,罪名是“持异端邪说危及基督教基础”。在关于教义的问答中,他的回答气得法官怒发冲冠。通常这种案件,特别是当被告为外国人时,通常的判罚是永远逐出日内瓦城,塞尔维特的案子是一个例外,他被判处活活烧死。

与此同时,法兰西的法庭重新开庭审理这名逃犯的案件,宗教法庭的官员们得出了和新教同僚一样的结论。他们也判处塞尔维特死刑,并派出地方司法长官前往日内瓦,要求将罪犯引渡回法兰西。

这一要求被拒绝了。

加尔文自己也能够执行火刑。

走向刑场的路程是多么令人生畏,一路上还有一群嘴巴里不停念叨教义的教士,伴随着这个异教徒走完最后一段路。极度的痛苦持续了半个多小时还未结束,直到围观的人群出于对受难者的怜悯向火中添了一把新柴为止。对于那些关心这类事情的人来说,这读起来倒是有些意思,不过我们最好还是把它略去不谈吧。这不过是一次行刑,在那个宗教狂热放纵的时代,这次的行刑与其他行刑并没有什么区别。

但是塞尔维特的案例确有不同寻常的意义,它反映出一些可怕的东西。这时人们可以认清一个残酷的现实,那些口口声声宣扬“拥有自己观点的权利”的新教徒,只不过是些改头换面的天主教徒,他们和自己的敌人一样心胸狭窄,对与自己观念不同的人残酷无情,他们只是在等待时机建立自己的恐怖统治罢了。

这是一项非常严肃认真的指责,绝不是一句“那好吧,你觉得该怎么样呢?”就可以打发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