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章

11月18日,小雪。凶手发布“战书”的第三天。

对于停职的决定,简耀并没有太多异议。的确是自己做错了事情,受到这样的处分也在情理之中。唯一让他不安的是,案子并没有结束,凶手不知道什么时候还会下手。

柳队长也受到了牵连,他刚递交案情报告就被揭穿造假,涉嫌包庇下属,虽然不至于承担多大的责任,却被命令不得再插手这起案件,市局将委派新的专案组组长下来统率,等于他暂时被架空了。柳队长想想也就认命了,明年即将退休,犯不着这时候再去跟谁较劲。

最大的得益者当属方磊。根据上级的安排,在新的专案组组长到来之前,本案暂时由他全权负责。这一决定让他踌躇满志。

现年三十八岁的方磊在本所干了将近十年的刑警,始终没有能够升职。原因很简单——在执法的过程中滥用暴力。除了拷打犯罪嫌疑人因此永远失去了配枪的资格之外,他最为人知的一件事情是:十年前的一个下午,情绪失控的他把赤身裸体的妻子以及她的情人关在卫生间里,用火钳狠狠暴打了一顿。虽然事后双方私下和解了,但最终的代价是,他失去了家庭,也失去了对女儿的抚养权。法院判定,鉴于方磊本人有强烈的暴力倾向,不适合抚养孩子,故即便女方有出轨行为,孩子也依旧判给了母亲。

然而,方磊并没有从这件事上吸取教训。他从不觉得自己把那对狗男女打得在医院里躺了半个月是做错了,反而坚信对那些目无法纪、缺乏道德的人施以拳脚,是一种正确无比的惩戒方式,尤其在执法过程中。

“有些坏人的忘性太大,今天干完坏事明天就忘,必须得给他们一点血的教训,否则下次还会再犯。”

每次面对上级的责问,他倒是毫不掩饰自己的想法。对此,上级也没辙,只要情况不是太严重的话,多数时候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谁都知道警察的工作并不好做,随时会有被伤害甚至死亡的威胁,要是处处讲规矩,不出点狠招,执法时常常会遇到阻碍。正如柳队长在一次内部会议上讲的,警队需要简耀这样靠脑子破案的侦查精英,也需要方磊这样身手了得的突击队员,面对什么样的罪犯就用什么样的手段,不管白猫黑猫,只要抓住老鼠就是好猫。

随着对方磊的投诉日益增多,柳队长烦不胜烦,逐渐开始器重简耀,而冷落方磊。对此,方磊自然很不服气,觉得现在警队的风气太“面”了,而始作俑者就是简耀。他一直在苦等机会上位,以便用自己的方式去惩治犯罪,让“警察”这个形象重新硬朗起来。

机会终于来了。上次在队里,他捡到简耀的枪,突然想到一件事,这个小屁孩在办案时被凶手打昏在地,为什么身上的配枪没被抢走?对方既然敢袭警,难道还不敢夺枪?除非……枪并不重要,因为,对方自己有枪!

这个大胆的推测在随后的办案中得到了验证。这个伍仟是两个月前持枪抢劫珠宝店的罪犯,他有一把银色的枪。那这把枪当时有没有出现在现场呢?如果有,简耀就等于是隐瞒不报,按照纪律,记处分都算是轻的了。如果没有……不可能,一定有!否则怎么解释简耀的配枪一直在身上,凶手是傻吗?对,就是这样!方磊认定的事情从来不会更改。

一开始,他想把这件事立即上报柳队长。一个连凶手有枪这么重大的信息都选择隐瞒的警察,有什么资格继续办案?他承认,有的时候简耀确实脑子比较好使,好几次自己也被简耀的专业所折服。但仅此而已,脑子他也有,面对如此凶残的罪犯,光有脑子根本不够,还得需要他这样的身手。

方磊对自己的拳脚非常自信。从十几岁开始,他就练习散打,几十年如一日,曾代表本地区的警队去参加省里的比赛,虽然只获得了鼓励性质的优胜奖,但起码说明他在本地首屈一指。他精通擒拿技巧,懂得哪些部位是人体的要害,并且在多次的抓捕实践中屡试不爽。

他畅想着只身一人把凶手打倒在地、押解回来,将那些曾对他冷眼相待的人震得目瞪口呆,心悦诚服地献上掌声、鲜花和膝盖。那时他无疑将是当代英雄。所有的误解都将烟消云散,所有的赞美都会显得恰如其分、理所当然。届时,他再坐上刑警队副队长的位置,就不会有任何质疑的声音了。

可后来一想,柳队长很可能会偏袒简耀,觉得还是把这个把柄攥在自己手里为好。

随着小蔡被杀以及枪被发现,方磊觉得简耀做警察的日子应该到头了。然而,在昨天的大会上,柳队长公然包庇简耀,这让他忍无可忍。今天一早,市局的调查专员一到,他就主动上前揭发了简耀隐瞒不报的事情。看着柳队长在一旁气得发抖,他暗自得意。哼,这都是你们自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