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第6/14页)

第二天,我如约去了油灯街。卡门让我等了好一阵子才来,而且满脸不高兴。

“我可不喜欢要我磕头作揖的人,”她对我说,“你第一次帮了我一个大忙,但你当时并不知道会有报酬。昨天,你却跟我讨价还价了。我不知道自己今天怎么还会到这里来,因为我已经不喜欢你了。得啦,给你一块银币做报酬,你走人吧!”

我几乎把银币扔在她脸上,我拼命克制自己,才没有动手狠揍她一顿。我俩大吵了个把钟头,我气急败坏,愤然离去,在城里乱逛了一阵,东闯西突,就像疯了一样,最后,跑进了教堂,跪在幽暗的一角,泪如泉涌,大哭起来。这时,我忽然听见有人在对我说话:

“龙[25]掉眼泪了!我正好取来制媚药哩!”

我抬头一看,卡门正站在我跟前。

“喂,老乡,还在恨我吗?” 她对我说,“不论怎么样,我倒真是爱上了你,刚才你一走,我就六神无主了。你瞧,现在是我来问你愿不愿意上油灯街去。”

于是,我俩就这么和解了;但是,卡门的脾气反复无常,像我们家乡的天气,一时阳光灿烂,一时山雨欲来。她答应我再上老婆子家幽会一次,但临时爽约未到。老婆子明确告诉我,她是为了埃及[26]的事到红土国去了。

凭经验,我明白这话是什么意思,于是便到处去找卡门,凡是她可能去的地方我都去了,尤其是油灯街,一天要去好多趟。我不时请老婆子喝几杯茴香酒,把她收拾得服服帖帖,一天晚上,我正在老婆子家,不料卡门进来了,带来一个年轻的男人,他是我们团里的一个中尉。

“你快走吧。”她用巴斯克语对我说。

我待在那儿发愣,满脸都是怒火。

“你在这儿干什么?”中尉对我说,“你快滚,从这儿滚出去!”

我寸步难移,仿佛得了瘫痪症。那军官见我不走,甚至没有脱帽敬礼,勃然大怒,便揪住我的衣领,狠狠摇晃我。我不知道说了什么冒犯了他,他竟拔出剑来,我不示弱,也持剑相抗。老婆子拽了我胳臂一下,军官便一剑刺中了我的脑门,落下的伤痕至今犹在。我往后一退,胳臂一甩,将老婆子摔个仰面朝天。中尉追了上来,我用剑对准他的身体刺过去,戳了个通透。卡门赶紧灭了灯,用波希米亚话叫老婆子快溜。我也逃到街上,不辨方向,拔腿就跑,只是觉得背后老有人跟着。等我定了定神,才发现卡门始终没有离开我。

“金丝鸟大傻瓜!” 她对我说,“你只会闯祸,我早警告过你,你会害得自己倒大霉的。不过,你满可以放心,跟一个罗马的佛兰德女人[27]交上了朋友,你凡事都可逢凶化吉。你先用这块手巾把头包起来,再把你的皮带扔掉,就在这条巷子里等着,我一会儿就回来。”

她说完就不见了,很快不知从哪里弄来了一件带条格的斗篷,她要我脱下制服,把斗篷套在衬衣上。这么一打扮,再加上头上那条扎伤口的手巾,我就活像一个到塞维利亚来贩卖楚法糖浆[28]的华朗西亚乡巴佬。她带我走进小巷深处的一所房子,其外观跟老婆子住的那所很相像。她和另一个波希米亚女人替我清洗了伤口,进行了包扎,医技比军营里大夫还高明,她又给我喝了一种不知是什么的东西,把我安置在一条褥子上,我便沉沉睡去。

她们在我喝的饮料里大概放了秘制的麻醉药,因为我第二天很晚才醒。醒后头痛得很厉害,还有点发烧,好不容易才回想起前一天闯下的大祸。卡门和她的女友替我换了绷带,一同盘着腿坐在我的褥子旁,用土话交谈了几句,好像是谈我的病情。然后两人都安慰我说,伤口不久就会痊愈,但我必须离开塞维利亚,越早越好,因为万一我被捕,就会被就地枪毙。

“小伙子,”卡门对我说,“你得找一个行当来干,皇上不再供给你米饭和鲟鱼[29]了,你必须考虑自谋生路。你太不机灵,干盗窃是不行的。但你身手敏捷,力气大,如果有胆量的话,可以到海边去走私。我不是说过要害得你上绞刑架吗?那总比吃枪子好一些。况且,如果你混得好,只要不被民团和海岸警卫队抓住,你就可以过得像王爷一样美滋滋。”

这个女妖精就是用这种教唆强迫的方式给我指点了出路:既已犯下了死罪,我确实只有此路可走了。先生,我还用得着跟您明说吗?她没费多大的劲就把我说服了。我预感这种冒险与叛逆的生涯,会使得我们的关系更紧密,还认为从此以后我就能够拴住她的心。我常听说过,有些走私好汉身骑骏马,手握短铳,背后坐着情妇,驰骋于安达卢西亚省区,我仿佛也看到自己马上带着这位艳丽的波希米亚女人,策马扬鞭,翻山越岭。每当我向她描绘这一愿景时,她就捧腹大笑,告诉我说,其实最美不过的生活,就是天黑之后,用三个桶箍搭建起一个支架,上面盖上一块遮布,每个罗姆带着自己的罗米往里面一钻,共度良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