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们Ⅱ

1

“去喝几杯吧!”阵内邀请道。

“去喝什么?”

我如此一发问,引得阵内有些不高兴。“非得跟你讲得一清二楚不可吗?”但随后又补充了一句,“小麦发酵的酒,五百毫升一扎,一扎够倒五杯。”

此时我刚刚下班,正准备往家走,刚出法院就撞见了阵内。

一个月前,因为人事变动,我被调到处理家庭案件的部门。当初负责未成年人案件的时候,我和阵内并排办公,不知是因为我和他年龄比较接近,还是因为我看起来不太靠得住,每当遇到什么事的时候,阵内都会插一手。不对,准确地说,他总把我拉进他的闲聊,乱管我的私事,让我的工作陷入混乱。可是一旦见不到他,我又觉得寂寞。所以,他一邀请我说:“武藤,去喝几杯吧。有家店挺不错,走吧。”我便不自觉地答了句:“行啊。”

天天居酒屋,座席和柜台加起来空间非常大,平日晚上七点就会热闹起来。车站前繁华小街的街角处有一栋餐饮大楼,这家居酒屋就在地下一层。店内杂糅着烟雾、水汽和醉酒客人的喧闹声。或许因为价格实惠,里面既有学生,又有公司职员。我和阵内找到最里面的桌子,面对面盘腿坐下。

“这家店,你经常来吗?”我问道。

“不,倒也不是。”他含糊地答道。

一开始,阵内说了些他担任吉他手的那支乐队的事。我今年二十九岁,阵内应该是三十二岁。这个老大不小的男人双眼熠熠生辉地谈着朋克乐队的事情,实在够新鲜。“这次我们找了个很会唱歌的小子,简直棒极了!武藤,下次你一定要来看。”说得简直像不去听就是我的损失似的。虽然我一直对阵内的乐队有些兴趣,可也没热心到主动去看演出的地步。

不久,话题就转移到了工作上。

“家庭案件部门很辛苦吧?”阵内说了句慰劳我的话,这很不符合他的性格。

“算不上辛苦,但净是些争执不休的人找上门来。”

“我嘛,对付未成年人案件倒还能提起点干劲,家庭案件可就不行了。”

“管它起不起劲,我只是为这份薪水工作。”

“可是,如果是未成年人案件,警察局和检察厅不是会送少年犯过来吗?”

“是啊。”

“这样一来,就说明少年犯并不是自己愿意来家庭法院的。这会让我稍微产生些想帮他们的念头。”

“稍微,是吗?”我苦笑道。

“相比之下,家庭案件可是当事者本人主动申诉的。”

“嗯,是啊。”

家庭案件是指为调解在夫妻离婚、领养子女、遗产分配等方面发生的问题,由当事人提请审理的案件。

“这样只会让我觉得他们是故意把自己的问题送到这里来解决。我会对他们说:‘随你们便。’”

“我可不这么想。”

“绝对是这样!每个调查官都一样。”

阵内无论什么都喜欢自作主张。无论什么时候,只要咬定了一件事情,就会判断说:“绝对是这样!”

我曾经听说过这么一件事。阵内和被送到家庭法院的少年犯见面时,不知是谈到了什么,阵内曾说:“是乌鸦就是黑的,不可能有白色的乌鸦。”这几乎就是断定说“绝对没有”。

然而,虽然十分罕见,但这个世上就是有白色的乌鸦,我也听说过,那个少年也找到了。少年性格很倔,他拿了本彩色图鉴过来,如获至宝似的质问阵内:“你看,这是怎么回事?这不就是只白色的乌鸦吗?别自作聪明地下判断。这就是我讨厌你们这些大人的原因。”

那时,阵内也没有表现任何退缩的样子。他满不在乎地说了这么一句:“这不是白色,而是浅黑色。”

总之,阵内对什么东西都喜欢擅自断定,即使错了,也不会承认。

“说实话,要是我,才不管那些互不相让的夫妻要怎么样呢。”阵内堂而皇之地说着家庭法院调查官不该说的话,“不,说真心话,不管是未成年人案件还是家庭案件,挽回不了的事,怎么做都无济于事。所以,差不多应付一下就行了。”

我目瞪口呆:你这么一说,岂不是什么希望都没有了?

2

我想起了去年夏天的事情。那时我还归属未成年人案件部门。有一次,我和部门的同事一起去喝酒,被邻桌的几个中年男子纠缠。那几个看上去像是在公司做管理的男子知道我们是家庭法院调查官时,随即开始了他们的演讲。“《少年法》太不像话了!”他们怒气冲冲地说道,“都是你们放纵惯了。”

看来他们是受了昨天晚上那个电视节目的影响。那是一个叫《少年犯罪》的特别节目,当时恰好女朋友来宿舍找我,我是和她一起看的。节目的结论是“《少年法》太过宽松”,而在我看来,节目的有些地方也确实让我觉得“太过分了”。尤其是节目里说的十五年前那起杀害新婚夫妇的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