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通纳》,或爱的秩序

谁把握住一个人的爱的秩序,谁就理解了这个人。——舍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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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斯通纳》的献词里,约翰·威廉斯一方面向密苏里大学英文系的朋友和同事致意,这是他曾经攻读博士学位和短暂担任过教职的地方,也是这本书的故事发生地;另一方面,他借机强调了这本小说的绝对虚构性,从人物、事件到地点。这种强调,不能简单地认为是一种形式性的策略,用以解消现实对艺术的干预,而应当看成是他的不动声色的宣言,好将自己和同时代小说家暗暗区分开来。

莫里斯·迪克斯坦曾经谈到过美国二十世纪六七十年代小说中的自传性倾向,这是一个被自白派诗人和非虚构写作冲洗过的小说疆土,是由菲利普·罗斯、伯纳德·马拉默德、约翰·欧文主导的时代,“每一位作家似乎再也无法忍受绞尽脑汁去想象他人的故事,开始把自己当成主角,仅仅创作关于他自己的故事”。这些自传性小说中的主人公大多都是和小说作者类似的写作者,而这种对于自我和同类的过度关注,对于虚构的放弃,迅速导致写作者想象力的衰退和现实感的丧失。“让人吃惊的事实是,极少有当代小说告诉我们胜任一个工作职位应该具备什么。在当代小说中,通常我们从通俗小说家那里所获得的社会感要多过从严肃小说家那里所获得的。”可以说,也正是基于对此喋喋不休的自传性潮流的厌倦与反拨,才催生了后来雷蒙德·卡佛、理查德·福特乃至耶茨转向地方性普通小人物的视域。

可以从这个背景去理解约翰·威廉斯的《斯通纳》在当日乃至随后几十年中所遭遇的沉寂。约翰·威廉斯是谁?这样的问题对于《斯通纳》是无效的。事实上,很多中国读者都是在对其作者一无所知的情况下打开这本书的,而在读完之后,很多人也未必就有继续了解这个作者的欲望,至少对我而言,这个欲望,会远远小于重读的欲望。这部作品,某种程度上可以看成一部古典素剧作品——从它对于历史时间和作者自我的淡漠,从它对于严肃生活的关切,从它凝练整饬到无法增减分毫的文体。

像大多数古典著作一样,《斯通纳》讲述的不是某个人的一生,而是一次完整的经受了省察的人生。在省察之后,它只保留最为必要的部分,也就是说,最富教益的部分。爱智慧,遂替代了还原与复现,成为这部小说的最高叙事原则。詹姆斯·伍德曾在《小说机杼》中谈到“冗余细节的必要性”,因为“生活给我们的永远比我们所需的更多”,所以,那些弥漫在现代小说中的过剩细节、闲笔、饶舌议论,就不是无用的,而恰恰能营造出一种真实活着的丰饶感,抑或荒谬感。但《斯通纳》的作者完全无视此类现代小说美学,荷马和普鲁塔克才是他的近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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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小说的开头,作者就交代了主人公平淡无奇的一生。他出生,求学,教书,然后死去,有同事给学校图书馆捐献了一部中世纪手稿作为对他的纪念,如此而已。这种形式,可能会让有经验的读者想起纳博科夫《黑暗中的笑声》的开篇:

从前,在德国柏林,有一个名叫欧比纳斯的男子。他阔绰,受人尊敬,过得挺幸福。有一天,他抛弃自己的妻子,找了一个年轻的情妇。他爱那女郎,女郎却不爱他。于是,他的一生就这样给毁掉了。

这就是整个故事,本不必多费唇舌,如果讲故事本身不能带来收益和乐趣的话。

抑或,是霍桑短篇《威克菲尔德》的开头:

记得哪份旧杂志还是报纸上登过一篇故事,据说是真人真事。说是有个男人——姑且称他威克菲尔德吧——离家出走为时多年。

……故事梗概就记得这些。但此事,虽说纯属别出心裁,前无古人后无来者,我却以为,它真能引起人类慷慨的同情心……

同样是开篇就和盘托出主要内容和结局,纳博科夫看中的是其形式上的戏仿功能,并由此凸显现代小说中“怎么讲”本身的种种可能性;而在霍桑那里则更多基于对故事和小说的认识,他为自己的小说集取名为《重讲的故事》,在他看来,所谓小说大概就是经得起重新讲述的故事。但《斯通纳》与这两者皆有不同,它在开头处力图昭示的,并非吸引现代小说家纵身其中的游戏或探索,而是一种类似古典诗人般的命定和完成。它更为紧密的血亲,可能是《奥德赛》:

请为我叙说,缪斯啊,那位机敏的英雄,

在摧毁特洛亚的神圣城堡后又到处漂泊,

见识过不少种族的城邦和他们的思想;

他在广阔的大海上身受无数的苦难,

为保全自己的性命,偕同伴们返回家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