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第3/22页)

卢闰英先是一怔,随即想起了那句话是──不足为外人道也,于是对雅萍道:“把桌上撤下去,在前面听着,老爷一回来,就过来通知一声。”

雅萍满心不情愿,很想听听水仙之宴,但卢闰英的话又不敢不依,只得幸悻然地走了。

李益等她走后才笑道:“这个小丫头很喜欢说话。”

“她很精明,也很能干。话是多一点,但也排遣了我不少寂寞。君虞,你是不是很讨厌她?”

李益笑道:“怎么会呢?我最讨厌呆头呆脑的人,但是有些事不能让喜欢多嘴的人听见的,像水仙之宴……”

卢闰英更急了道:“君虞!你快说呀,这儿已经没有外人,难道对我也不能说?”

李益笑了一笑道:“不错,你不是外人是内人,因此对你是不必忌讳的。”

卢闰英红了脸,但急于想听水仙之宴的事,所以没有再纠缠下去,静静地听着。

李益见她凝神倾注时,别有一种娇柔的神态,就像个小孩子在聆听着远游归来的父兄讲着外面世界的见闻,在那幼小无知的心灵中,固然因谈话中种种新奇的事物人地感到新奇的刺激与向往,对说故事的人尤其充满了虔敬。

这使得李益的兴趣更浓厚了,一个健谈的人,最高兴的就是有人热心地听他说话。

李益是个口才很好的人,而且比一般人都高明。

读书的士子一般都可列为两个通病,长于文笔者讷于言词,这是苦读的一型,另一种则是长于文词而俭于腹藏,这是善于酬酢的一型,这两种人都是属于较为有出息的,当然更多的是两者俱缺的庸才,而最少的就是像李益这样两者俱精的干才。

李益在长安的人缘不算好,得罪过不少人,那是老一辈的居多,因为他们缺少了受批评的雅量,忍受不了一个年轻后进对他们的尖刻讥评,伤害他们的尊严。但年轻一辈对李益却是激赏钦折的多,因为李益确有令人眩惑之处,他的辩才若泻,胸罗渊博,对圣人之言,也有许多精辟独到的见解,而且还能引经据典,来支持他的言论,证明他并不是凭空虚构,滥发狂言的。

所以李益在长安仍然能成为一个名士,而且把他的诗文广为推介流传出去。尤其是在平康里巷,红粉青楼之中都把那些别具绮思的诗词写在扇叶上,绣在罗帕上。

一个粉头儿,如果不得李十郎的一首新诗,就是庸俗脂粉,为雅士们所不屑一顾者,往往有很多名媛为了增添身价,千方百计而求得一诗者。

这是李益来到长安,挥霍金尽,迁到新会里后那一段日子的事,他省了客栈里的大笔开销而酬酢依然,有些红歌伎还私下拿出体己钱去求得一诗的。

因为这缘故,才使李益在脂粉队里成为贵客,也因为这缘故,使他对少女的情怀了然如视。

因此他叙述水仙之宴时,也就更形精采了;对太子府中的景物陈设以及那些伶人歌姬的情态姿容他都能作极为生动的描述。

这让卢闰英更为倾倒了,她家有钱是不错的,但是在河西边镇之地,即使他父亲是节度使,为一郡之首,可是跟长安一比,又差得很多。

李益能叫出名目的东西,她连见都没见过,那就要问,问了李益就要讲解因此他笑道:

“闰英!像你这样打岔下去,什么时候才讲得完?”

“讲不完就慢慢地讲,我可不能听漏一点。”

“姨丈快回来了。”

卢闰英看看铜漏,笑道:“还早;至少还有一个时辰,他既然要邀人回家吃晚饭,就不可能回来太早。”

李益也知道,姨丈必然是有要务处理,所以才会在人家里耽得很久,又怕冷落了自己,才吩咐留饭,而且邀人回来晚餐,那时所谈的必然是自己能参与的,因此也必须把一些属于他工作上的机密事务谈论完毕,不会回来太早。

不过李益有他自己的打算,对这个表妹,他是千万分的满意了,看来婚事也不会太多的碍难,只苦在自己能留在长安的时间不多,他要尽快地赶到郑州上任去。

一郡的主簿业务很重要,不容久悬,而自己是初放新职,更不能延误的。

在长安,只有三五天逗留,在这三五天中,他必须要把事情敲定,而敲定一件事,并不太容易,尤其是表妹现在的门第家世,再加上她本身的姿色才具,正是万家争取的对象。

李益更明白,除了表妹的一心痴恋外,他的条件不算太好,最多再加上姨母的一点私心,要敲定这头亲事,他必须得要多做一点。

当然,这要做得自然,他必须要细心安排一个情景,使卢闰英自己慢慢地投进来。

就像小时侯设阱捕雀,陷阱是固定的,雀鸟却是飞动的,以呆板的陷阱去捕捉飞雀,必须要费点心思安排,雀鸟很容易受惊,一个少女也是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