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部 猎杀

10

1965年夏天,有对夫妻在中西部游荡了好几个礼拜。他们总在寻找。两个人都是无名小卒,开着一辆从俄亥俄州米德镇惠特尼兄弟二手车行买来的黑色福特旅行车,只花了100美元。这是这么多年来他们开坏的第3辆车。副驾驶座上的丈夫已经发胖了,信奉天兆,习惯用雄鹿牌折叠刀剔自己的烂牙。开车的总是妻子,穿着紧身短裤和轻薄的上衣,凸显出自己苍白、骨感的身体,他们俩都觉得这样很性感。她一支接一支地抽着任何能搞到手的薄荷香烟,他嚼着廉价的黑雪茄,他叫它“狗屌”。这辆福特只要时速开上50英里,就会机油起火、制动液泄漏,像是随时要把金属肚肠洒满高速公路。男人喜欢把它想象成一部灵车,而女人则喜欢把它当成豪华轿车。他俩名叫卡尔和桑迪,姓亨德森,但有时他们也用其它名字。

在过去4年里,卡尔开始相信搭车客是最棒的,而且如今路上有很多这样的人。他叫桑迪“诱饵”,而她称他为“射手”,两人都把搭车客叫作“模特”。就在那个傍晚,他们在密苏里州汉尼拔镇北边骗到了一个年轻士兵,在一个又湿又热、满是蚊虫的林区折磨,杀害了他。他刚上他俩的车,就好心地给他们吃黄箭口香糖,说如果女士需要休息,他可以开一会儿车。“那得等到太阳从西边出来啦,”卡尔说。桑迪对着阴阳怪气的丈夫翻了个白眼,好像他觉得自己比他们在路边捡到的废物强多少似的。每次他这样说话,她就想停车叫后排的倒霉蛋趁机滚下去。她向自己保证,总有一天她一定要这么做,踩下刹车杀杀大腕先生的威风。

但今晚不行。后排的男孩何其有幸,生了一张像黄油一样丝滑的脸蛋,点缀着几个小小的棕色雀斑,头发的颜色就像草莓。桑迪向来无法拒绝天使模样的人。“你叫什么名字,甜心?”沿着高速公路开了一两英里之后,她问他。她把声音放得亲切又随和,男孩抬头和她在后视镜里四目相对的时候,她挤了挤眼睛,给了他一个卡尔教她的微笑,那种他强迫她坐在厨房桌旁整晚整晚练习的微笑,直到她的脸快要像馅饼皮一样掉下去糊在地板上。这个微笑暗示了年轻男人所能想象到的每一种下流的可能性。

“二等兵加里·马修·布赖森。”男孩说。他这样说出全名听起来很奇怪,就好像他在接受什么检查,但她没理会,继续聊着。她希望他不是特别严肃的类型。那种人通常让她的那部分工作困难许多。

“名字很好听啊。”桑迪说。她从镜子里看到一个羞涩的微笑在他的脸上漾开去,还看见他又往嘴里塞了一块口香糖。“那你喜欢别人怎么叫你?”她问。

“加里,”他说着,把银色的口香糖包装纸扔出窗外,“跟我爸爸一个名字。”

“中间名马修是出自《圣经》吧,卡尔?”桑迪说。

“哼,什么都出自《圣经》,”她丈夫盯着挡风玻璃说,“十二门徒里面是有个马修。”

“卡尔以前在主日学校教书,对吧,宝贝?”

卡尔叹了口气,从座位上把庞大的身躯扭了过来,最主要是为了再看男孩一眼。“对,”他抿嘴一笑,“我以前在主日学校教过书。”桑迪拍拍他的膝头,他默默转了回来,从手套箱里掏出一份地图。

“不过你也许已经知道了,对吧,加里?”桑迪说,“你的中间名出自《圣经》?”

男孩暂时停下了嚼口香糖的嘴。“我小时候家里没怎么去过教堂。”他说。

桑迪脸上掠过一丝愁云,从仪表盘前面拿起了香烟。“但你总受过洗吧?”她问。

“那当然,我们毕竟不是野蛮人,”男孩说,“我只是对《圣经》不熟。”

“挺好,”桑迪听起来松了口气,“没必要冒险不去受洗。神呐,天知道一个人如果没受过救赎,会是什么下场?”

这个士兵是回家看妈妈的,然后部队就要把他运到德国或是叫越南的新地方去,卡尔想不起是哪个了。他才不在乎他是不是跟《新约》里某个神经病狗杂种同名,也不在乎他的女朋友让他发誓把她的纪念戒指戴在脖子上,不回国不能取下来。知道了这些只会让后面的事情变得复杂,所以卡尔觉得无视这种闲聊会轻松许多,就让桑迪处理所有的白痴问题,说那些拉拉杂杂的鬼话。她倒是很擅长这些,调调情、动动嘴巴,让他们放松下来。从初次相见到现在,他们这一路也很坎坷。当年她是个18岁的孤单女孩,瘦得像根芦柴棒,在米德镇木勺子餐馆做服务员,忍受着顾客的刁难,指望拿到25美分的小费。他呢?也好不到哪里去,只是个刚失去妈妈的胖脸妈宝,没有未来,没有朋友,只有一台相机。头一晚走出家门、走进木勺子餐馆的时候,他不知道那意味着什么,也不知道接下来该干什么。但当他坐在卡座里,看着瘦瘦的女招待在关灯前擦着桌子时,有一件事他很确定:他需要给她拍照,胜过世上一切。他们从此再也没有分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