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第6/23页)
“够了够了。”丹德里恩叹了口气,“我没有算盘,但我能想象这个数字有多大。事实上,我完全想象不出,但我明白你的意思:这种传闻只能是荒谬的编造。”
“谢谢。”雷吉斯鞠了一躬,“我们接着讨论下一个传闻吧。传说吸血鬼原本是死掉但没死透的人类。他在坟墓里没有腐烂,也没化作尘土。他躺在那儿,脸色红润,精神抖擞,随时准备吸别人的血。这种传闻不正来自你们潜意识里不愿与挚爱分开的念头吗?你们崇拜并怀念死者,又梦想着永生不死。在你们的神话传说里,永远都有死而复生、征服死亡的人。可如果你们德高望重的曾曾祖父当真钻出坟墓,要人拿酒来喝,带来的后果就只有恐慌了。我对此并不意外。生命进程结束之后,有机物会分解,其外观会令人相当厌恶,尸体会散发臭气,溶解为烂泥。你们的传说故事里不可或缺的‘不朽灵魂’会嫌恶地抛弃臭气熏天的躯壳,‘灵’走高飞——请原谅我的俏皮话。灵魂是纯粹的,值得尊敬。但接下来,你们又发明了另一种行为叛逆的灵魂,它不会飞走,也不会抛弃死尸,嘿,而且被它占据的尸体居然不会发臭。这简直反常到令人厌恶!在你们看来,活死人是所有畸形怪物中最令人作呕的。某个蠢货甚至发明了‘不死者’这种词汇,而你们尤其喜欢用这个词称呼我们。”
“人类,”杰洛特微微一笑,“是个原始而又迷信的种族。如果有这么一种生物,他的身体被木桩刺穿、脑袋被砍掉,还被埋在土里整整五十年却仍能复活,他们根本没法理解,更没法给出恰当的命名。”
“真的不能吗?”吸血鬼对猎魔人的嘲弄无动于衷,“你们人类的手指甲、脚趾甲、头发和表皮都能再生,你们却无法理解在这种方面更加优于你们的物种?你们的错误不是因为原始。恰恰相反,真正的理由是自大,是因为你们坚信自己才是最完美的。比你们更加完美的东西必定是可憎的怪物,而这也正好符合社会学上的目的。”
“见鬼,我一个字也听不懂。”米尔瓦用箭头撩开额头的发丝,平静地说,“我只听到你们在讲传说故事。虽然我是个来自森林的蠢丫头,可就连我也听过一些传说。所以看到你不怕太阳,雷吉斯,当真让我吃了一惊。在传说故事里,阳光会把吸血鬼烧成灰。这个说法也是虚构的?”
“当然。”雷吉斯确认道,“你们相信吸血鬼只在夜晚才能构成威胁,相信阳光会将我们烧成灰烬。归根结底,这些传说源自你们的祖先在营火旁讲述的故事,源自你们的‘阳光情结’,也就是你们对温暖的热爱。毕竟你们的昼夜节律以白昼活动为主。对你们来说,夜晚寒冷、幽暗而又骇人,而且充满危险。朝阳则代表了生命里的又一场胜利,代表了崭新的一天和存在的延续。太阳会送来阳光,而阳光在激励你们的同时,还能摧毁对你们怀有敌意的怪物。在阳光之下,吸血鬼会化为灰烬,巨魔会变成石头,狼人会变回人类,侏儒会捂住眼睛逃之夭夭,夜行的猛兽也会躲进巢穴,不再威胁你们。直到日落之前,世界都是属于你们的。我要再强调一遍:这些传说源自你们的祖先在营火旁讲的故事。而今天,它就只是传说而已,因为现在,你们的住处也能提供光和热。尽管你们依然受到昼夜节律的支配,却成功地适应了夜晚。同样,我们高等吸血鬼也离开了古老的墓穴,适应了白天。完美的类比。亲爱的米尔瓦,我这样解释,能让你满意吗?”
“满意个头,”弓手又抽出一支箭,“但我确实听懂了。我也在学习。我早晚能当上个学者。社会学、神话学、狼人学、狗屁学。在学校里,他们会训斥你,会用教鞭抽你的屁股,但跟你们学习就愉快多了。我的头有点儿疼,但屁股至少完好无损。”
“有件事毋庸置疑,而且显而易见。”丹德里恩说,“阳光没能把你晒成灰烬,雷吉斯。你能赤手空拳从火里取出烧红的马蹄铁,太阳的温度自然更不会对你造成影响。但还是说回你的类比吧:对我们人类来说,白天始终是适合活动的时间,夜晚则更适合休息。这是我们的生理结构决定的。比方说,我们在白天比在晚上看得清楚。当然杰洛特除外,他什么时候都能看得一清二楚,但他是个变种人。你们能适应白天,也是因为基因突变吗?”
“可以这么讲吧。”雷吉斯承认道,“虽然我更想说,如果基因突变持续得够久,它就不再是突变,而是进化了。对我们来说,适应阳光的确是迫不得已的手段。为了生存下去,我们必须在这方面效仿人类。但我更喜欢称之为‘拟态’。因为这么做也会带来相应的后果。打个比方吧,我们就像躺在病榻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