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卷 在绿色和金色的阴霾中乾神之歌 第二章 乾神之歌(第2/13页)

不管答案是什么,罗兰都该亲手杀了他,他现在就卡在撞上他的车轮下面,罗兰才不管他是不是开车人;如果他一直都在完成卡指令他去做的事情,就绝不至于落到今天这番下场,而杰克的前胸也绝不至于露出那般可怖的凹伤。这都太过分了,况且,自埃蒂被偷袭致死之后,眼前的这一切似乎也来得太快了。

而且——

“别动。”他说着站起来,“奥伊,别让他动。”

“我不会瞎动的。”吐字依然清晰得无可挑剔。但现在,罗兰眼见着鲜血渗出来,杰克的衬衫和牛仔裤腰都被染成了深红色,鲜血就似玫瑰般盛放。很久以前他死过,又复活了。但不是在这个世界。在这边的这个世界,死亡将永存。

罗兰转身走向作家。

2

布赖恩·史密斯刚想从方向盘后面转身下车,伊伦·苔瑟宝慕便重重地将他推了回去。他的两条狗叫个不停,也许是闻到了血的味道,或是奥伊的味道,或是全都闯到了,它们在他身后暴躁地跳上跳下。现在,收音机里正在播送新曲,是一首糟糕透顶的金属摇滚。她觉得自己的头都快炸裂了,但不是因为刚刚发生的事故,而只是被这种能杀人的音乐搅得头痛。她一眼看到那个男人的手枪还在地上,便蹲下去捡起来。她甚至还有一丝闪念能开开小差,惊讶于这东西竟然这么重。但不管怎么说,她举起枪来对准这个男人,再探身凑进车,一把关掉了收音机。嘈杂的电吉他声一旦消失,她就清楚地听到了鸟鸣、两只小狗的狂吠、以及另一只……随便它是什么吧……它的哀嚎。

“回你的车里坐好,别靠近你撞的人,”她说,“动作慢一点。要是你敢倒车再撞到那孩子,我发誓把你的狗头轰掉。”

布赖恩·史密斯瞪着一双充血的眼睛不知所措地看着她,“什么孩子?”他问。

3

前轮慢慢地退离了作家,罗兰看到他的下半身极不自然地扭向右边,牛仔裤里还有一块突起物鼓胀出来。大腿骨,毫无悬念。除此之外,他的前额因第一次撞击时碰到石块而摔破了,整张右脸都浸在血里。他看上去比杰克更糟,更危险,但只需上下打量一眼,枪侠就能肯定他的心脏还能强健地跳动,这场车祸杀不死他,他很可能逃过此劫。杰克扑向他、环抱住他的腰、狠狠推开他、用自己那弱小的身躯去抵挡货车——这一幕又浮现于罗兰的眼前。

“又是你。”金低吟了一句。

“你记得我。”

“是的。现在记起来了。”金舔了舔嘴唇。“渴。”

罗兰身边没有喝的,而且即便有也只能让金润润唇。受伤的人若喝了水很可能引起呕吐,而呕吐则将导致窒息。于是,他说:“抱歉。”

“不,你不必。”他又舔了舔上下唇。“杰克?”

“在那儿,躺在地上。你认得他?”

金想笑一笑,“写过他。上次和你在一起的那人在哪里?埃蒂在哪儿?”

“死了。”罗兰说,“死在底凹-托阿了。”

金一皱眉,“底凹……?我不知道。”

“不。这就是我们到这里的原因,为什么必须要来的原因。我的一个朋友已经死了,另一个也生命垂危,泰特已经解体了。这一切都是因为一个懒惰、胆怯的人停止了工作,不再做卡指令他去完成的事情。”

路上没有来往车辆。除了狂吠的狗、哀嚎的貉獭和唧唧喳喳的小鸟,整个世界是安静的。他们刚刚可能在时间里凝固了。也许是凝固,罗兰想。他已经看够了,因而会相信这种事情确有可能发生。一切皆有可能。

“我失去了光束。”金躺在覆满厚厚松针的树丛边。初夏的阳光笼罩在他身边,一片炫目的金色和绿色。

罗兰将手伸到金的身下扶他坐起来。作家痛苦地喊了一声,因为右胯骨已碎裂,臀部的每个动作都牵扯着碎骨,但他没有拒绝。罗兰手指天空。雪白肥厚的云朵——迷路的天使,眉脊泗的牧牛工这样形容它们——静静地悬挂在蓝色的天空中,但他们头顶正上方的云朵却并非如此。那些云飞快地朝天际飘去,似乎被一阵细流疾风吹跑了。

“那儿!”罗兰在作家擦出血来、尘土聚集的耳边凶狠地低语。“就在你头顶上!在你周围!你难道感觉不到吗?你难道看不见吗?”

“看见了,”金说,“现在我看见了。”

“是啊,一直都在那上面。你没有失去它,你只是移开了你那双懦夫的眼睛。我的朋友不得不救下你,让你再次看清楚。”

罗兰的左手在腰间摸索着取出一只弹壳。起先,他做不了族人那古老、灵巧的动作;因为他的手抖得太厉害。他只能不断提醒自己:要是再抖个不停,就会错失更多良机,而就在他忙于痛苦地给这个男人作解释时,杰克就会死,所以他强迫自己冷静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