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曲 作者日记选摘

一九七七年七月十二日

老天,回到布里奇屯感觉真好。在那儿他们的招待一直很周到,乔直到现在还把那儿叫做“奶奶镇”,可欧文老是大惊小怪地没个停,我们回家之后他就好多了。一路上只休息了一回,在沃特维尔的安静妇人餐厅吃了点儿东西(不得不补充一句,在那儿我吃过更好的饭菜)。

不管怎么样,我说到做到,一回来就开始找那部《黑暗塔》。找了半天,几乎都快放弃了,终于在车库最角落的地方找到了手稿,就压在泰比装过期购物指南的盒子下面。上面沾了许多“春天的融雪”,蓝色稿纸闻起来一股子霉味儿,不过还好,字还能看清。我从头到尾读了一遍,然后坐下来在驿站那段(就是枪侠遇见杰克那段)又加了点儿内容。琢磨着如果加上一个用原子能发动的水泵会很有意思,所以一点儿没犹豫就添上去了。通常改写老故事都比较倒胃口,就像干嚼夹在发霉面包里的三明治,不过这部小说感觉特别自然……就像套上了一双旧鞋。

这个故事到底该写些什么?

我记不得了,只记得很久很久以前它突然出现在我的脑子里。那时候我正开车去北部,全家人都在车上打呼噜,我突然想起以前戴维和我从伊瑟琳姑姑家离家出走的事儿。我们当时计划回康涅狄格,好像,然后大人把我们抓了回去,这也不用说,接着他们把我们关进谷仓,罚我们锯木头。奥伦叔叔说那叫惩罚任务。我记得好像发生了什么可怕的事儿,可活见鬼,我怎么一点儿想不起来了,只记得是红色的。后来我想象出一个英雄,魔幻的枪侠,他保护了我。另外还有一样和磁场有关的东西,或者是力量光束之类的。故事的起源我还是比较有把握的,可是奇怪的是怎么感觉那么模糊。噢,算了吧,谁又记得小时候那些鸡毛蒜皮的事儿?谁会愿意?

其他就没什么了。乔和纳欧米在外面玩儿,泰比去英国的旅行基本上已经计划好了。老天,这个枪侠的故事怎么总在我眼前晃来晃去!

我知道罗兰老兄需要什么了:他需要些朋友!

一九七七年七月十九日

今天晚上我骑着摩托车去看了场电影,《星球大战》。估计除非天气变凉,否则我再也不会骑那辆摩托车了。吃了我一嘴的虫子,还真是补充了蛋白质!

一路上我都在想罗兰,我的枪侠。他的名字还是从罗伯特·勃朗宁的一首诗得来的(当然导演瑟吉欧·莱昂也给了我点儿灵感)。原稿是一部小说,那是当然——或者说小说的一部分——但是我觉得每一章几乎都能独立成文。我琢磨着能不能先把它们卖给几本科幻杂志?甚至《奇幻与科幻》杂志?它可是这类小说梦寐以求的天堂。

这念头大概很蠢。

其他时间就在看全明星赛(国家联盟第七和美国联盟第五)。还没看完我就累得不行,泰比不太高兴……

一九七八年八月九日

科比·麦考利把那本旧的《黑暗塔》第一章卖给了《奇幻与科幻》杂志!上帝,简直不敢相信!太棒了!科比说他觉得艾德·弗尔曼(杂志总编)也许会给我的《黑暗塔》出个系列,第一部(“黑衣人逃进了茫茫沙漠,枪侠紧随其后,”如此等等)就叫做“枪侠”,题目还挺贴切。

这部小说去年还在车库的潮湿角落里面发霉,如今有了这个结局也算修成正果。弗尔曼告诉科比,罗兰“非常真实”,许多奇幻小说缺乏的恰恰就是这点。他还问后面还有没有更多探险。我肯定后面还有更多(或者说已经有,还是将要有——说还没写的故事该用什么时态来着?),但具体是什么我还没什么概念。唯一一点,约翰·“杰克”·钱伯斯会重新回来。

今天一直在下雨。孩子们不能在外面玩儿了。晚上安迪·佛切尔帮我们照看几个大孩子,泰比和我带着欧文去了布里奇屯镇上看露天电影。泰比觉得这部片子(《午夜情挑》……实际上是去年的老片了)简直烂透了,可我也没听见她说想回家。至于我嘛,还在想那个罗兰老兄。这回想的是他逝去的爱人。“苏珊,窗边可爱的姑娘。”

老天,她会是谁?

一九七八年九月九日

终于拿到了第一本刊登了《枪侠》的十月号。老天,看起来棒极了。

伯特·哈特伦今天打电话来,想劝我到缅因大学做一年的驻校作家。伯特还真有种,竟然以为我这样儿靠码字谋生的人会愿意和那种工作扯上关系。不过这想法还是挺有趣儿的。

一九七九年十月二十九日

哦,他妈的,又喝醉了。见鬼的我连字都看不清,不过趁我躺倒之前最好在纸上写点儿什么。《奇幻与科幻》杂志的艾德·弗尔曼又给我寄了一封信,他打算把《黑暗塔》的第二章——就是罗兰碰见那男孩的地方——叫做“驿站”。他真的很想继续连载下去,我也是,只是但愿后面还有。同时我脑子里还得留点儿地方给《末日逼近》——当然还有《死亡地带》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