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初见雪莲多妩媚(第3/5页)

突然听到有人低喝了一声:“豆皮!疯掉啦?”罗小雄这才瞥见几步路远处还站着另外两个人。

被叫作“豆皮”的青春痘男孩一哆嗦,手指用力收紧,罗小雄就没能把钱包抽回来。

街角的两名同伙踱步走过来,一个长发飘飘像山寨版郑伊健,一个又矮又壮像半截炮仗,这么活见鬼的组合通常只有在漫画里才看得到。

耳机里的日本童谣吟唱得像镇魂歌,在音乐伴奏下,一切都像是在演电影,不凑巧的是,主要角色是罗小雄本人。他一只手捏着钱包,一只手还保持着酝酿作诗情绪的酷姿势插在裤兜里,对方挥开膀子抡起四只拳头朝他脸上招呼过来的时候,他只来得及喊了一句“耶——”就被揍倒在地。

罗小雄仰面倒在地上,切身体会到鲁提辖打郑关西第一拳时郑关西的感受——“似开了个油酱铺,咸的、酸的、辣的,一发都滚出来”。钱财乃身外之物,原本犯不着为了钞票去拼命,但被人打得这么狼狈就必须要反抗,这关乎原则和态度。罗小雄挣扎起身,默不作声地朝那三人不慌不忙离开的背影扑去。

销魂夺魄的拳头漫天飞舞。他依稀记得昏过去之前,有人兴高采烈地喊了一句:“耶,MP3!”

罗小雄醒来时,天空已经擦黑,梧桐树叶下的路灯都亮了,映照得夜色下的街景很朦胧,一个很胖的女孩蹲在他脑袋后面吃棒冰。

罗小雄努力想爬起来,但浑身骨头痛得跟散了架一样,满嘴都是血腥气,连一句完整的话都说不出来。胖姑娘把棒冰含在嘴里,伸出双手来扶他。罗小雄好半天终于成功坐起身来。钱包和MP3自然是不翼而飞,但斜挎包还在。

罗小雄伸手去包里摸手机想打电话,但不确定可以打给谁。今天是他十七岁大寿的日子,爸妈喜气洋洋地在海鸥饭店里宴请宾客,他不能披红挂彩地去见他们,也不能让他们惊慌失措地来找他,只有打给陌小凯了。小凯在一家国营电气设备生产厂里工作,却梦想成为一个漫画家,但以他过往的履历来看,他既不像工人也不像漫画家,更像一个混迹江湖的打手,理所当然也常被人打得遍体鳞伤,打给他还是比较有帮助的。罗小雄强忍痛楚,伸手进斜挎包里摸了半天,终于恍然大悟地发现诺基亚手机也被劫匪顺走了。

好在记录创作灵感的笔记本还在,那可是比生命更宝贵的东西。借着昏黄路灯光,罗小雄检查笔记本里的内容齐不齐全。结果发现每一页上都被抢劫犯画了大大的叉,叉画得顶天立地、泼墨淋漓、力透纸背。最后一页上还总结批示般写着:“白吃”“傻逼”“猪罗”六个大字。

罗小雄忍不住骂:“你妹啊……错别字都写得他妈的这么难看。”

罗小雄身上原本穿着的阿迪达斯连帽卫衣被劫匪剥掉,八成新的限量版耐克鞋也没能留下,浑身乌青和淤血。胖姑娘半拖半架地把罗小雄带进一条曲里拐弯、遍布棚户房的小巷。

春末晚间天气不热,迷宫般的小巷里人家大都关着门亮着灯,偶尔有一两个老头老太站在门口剔牙消食,一见罗小雄唬人的造型,立刻缩回屋子哐的一声关了房门。还有个老太太隔着玻璃窗用本地话对胖姑娘喊:“黄胖妹,脑子动一动,垃圾瘪三丢给派出所呀,不要带回家啊,你以为是猫猫狗狗啊。”

罗小雄遭到歧视和嫌弃,正沮丧间,忽然听到前方传来熟悉的旋律:“……回到了布达拉宫,在雅鲁藏布江把我的心洗清,在雪山之颠把我的魂唤醒……”居然是郑钧的成名作《回到拉萨》。

居然有人在这穷街陋巷里开派对。

小巷三叉路口到底,杵着一间不知道算两层楼还是三层楼的违章建筑,上半截像鸽子棚,下半截像修车铺,门前斜坡顺势下来有块小空地,几个小学生蹲在空地上吃肯德基炸鸡腿喝可乐。郑钧的歌声从高高拉起的铁质卷帘门后四散出来,铺子里打着大光灯,停着两辆拆开一半的助动车,堆满了各种零配件的铁架和摆放着各种工具的矮柜间人影憧憧,十来个人不时爆发出的欢笑声甚至盖过了歌声高潮部分。铺子里,一个看起来长得就很贱的的眯眯眼男生戴着顶粉红色假发,站在一张铁桌上学女人跳舞,那扭腰翘臀的模样实在是太贱了,围观的都是些形迹可疑的少男少女,一手提酒瓶一手夹着烟,大笑着起哄吹口哨。

罗小雄平日看到这类人物都是目不斜视,绕道而行的,但无奈身后黄胖妹马力太强大,挣扎不过她的推送,一直滑行到修车铺门口。他十七岁的生日,从阳光洒满肩头的下午开始,突如其来地遭到一场扫荡式抢劫,眼下又莫名其妙被拽向不良少年聚集地……真是要逼死人的节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