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名诗人之墓(第4/6页)

我们停下脚步,从高处俯瞰故居。一位年长的女士,戴着花园派对上才会用的礼帽和手套,正为一对老夫妇做着讲解。“他总是独来独往,真的,”她说,“这里没有一个人真正了解他。”她继续细细罗列不同买主为故居开出的价格:美国人想把它买下来,装船运到大海对岸去,她言之凿凿,但是小镇不同意。

我们启程返回住处。走到半路,我们坐到一张长椅上,刮掉靴子上的泥;淤泥很黏,就像融化的棉花糖。我靠到椅背上;我不确定自己能不能走回那栋房子,不管我的身体之前是从哪里得到的能量,现在几乎都已经耗尽。我的听觉模糊,呼吸困难。

他俯身亲吻我。我不想让他吻,我还没平静下来,我浑身难受,皮肤刺痛,我想起过往的案例,每个月有两天会变成偷窃狂的贤惠妻子,把自己的孩子扔在冰天雪地之中的母亲,是《读者文摘》里的,她得了内分泌失调,爱这种东西,完全是化学作用。我希望它到此为止,这场漫长又伤人的角逐,争夺一个受害者的角色;它应该好好地结束,这一点曾经至关重要,但今非昔比。我们中的一个应该就这么从凳子上站起来,握手致意,然后扬长而去,我不在乎谁是被剩下的那个,这样就能躲开那些相互指责,患得患失,认领财物,你的钥匙,我的书。但不会是这样的,我们一定还要经历各种折磨,虽然枯燥乏味,虽然结局早已注定。让我停留至今的是一种潜藏的好奇心,就像一出伊丽莎白时代的悲剧,或是一场恐怖电影,我知道哪几个人会被杀死,但不知道他们是怎么死的。我拉起他的手,轻轻抚摸手背,纤细的毛发摩挲着我的指尖,像是砂纸一样。

我们原本打算换一身衣服再去吃晚餐,已经快六点了,可是回到房间后我就只剩把靴子脱下来的力气了。然后,我还穿着衣服就爬上了那张硕大无比、嘎吱作响的床,像粥一样冰冷,仿佛吊床似的塌陷下去。我在眼睑背后的浩渺苍穹中飘浮了片刻,自由落体般垂直下落,直到睡意奔涌而至,宛如大地般将我接获。

我在一片漆黑之中惊醒。我记得自己身在何方。他在我身旁,但似乎躺到了毯子外面,蜷在床罩里。我蹑手蹑脚地下床,摸黑走到窗边,打开一扇木制的护窗。窗外几乎和室内一样昏暗,没有路灯,不过努力分辨的话,我还是能看清自己的手表:凌晨两点。我已经睡足了八小时,我的身体以为现在该吃早餐了。我发觉我的衣服还穿在身上,于是把它们脱掉,又躺回床上,却饿得睡不着。我迟疑了一下,确定不会妨碍到他,便打开了床边的灯。床头柜上有一只皱巴巴的纸袋;里面有一块威尔士蛋糕,一种松软的白色甜饼,里面有葡萄干。我昨天在火车站附近买到的,在一家家塞满英式圆面包和法式酥皮点心的面包房里打听,走街串巷,发了疯似的寻找这里的特色食物,害得我们差点错过巴士。其实我买了两块。我昨天把自己的那块吃掉了,这块是他的,但我不管;我把它从纸袋里面拿出来,整个吞了下去。

镜子里的我诡异地肿了起来,就像在水里泡过似的,眼眶发紫,头发像玩旧的布娃娃一样竖在头上,贴着枕头的那一边侧脸上有一道伤疤似的印痕斜穿脸颊。这就是爱情留下的痕迹。我估计要花上几个星期,几个月,自己才能恢复过来。新鲜空气,营养丰富的食物,还有充足的阳光。

我们拥有的时间如此短暂,他却只是躺在那里,像条毯子一样卷起来,连动都不动一下。我在考虑要不要叫醒他,我想做爱,有多少要多少,因为剩下的已经不多。我开始想象和我结束之后他会做什么,这让我不堪忍受,也许我应该把他杀了,这倒是个新鲜的主意,多有戏剧性啊;尽管如此,我还是环顾整个房间,想找一柄钝器;除了床头灯之外别无他物,一个奇形怪状的丛林女神,长着金属的乳头,灯泡从她的头顶上探出来。我绝对没办法用这件东西杀掉任何人。于是我去刷牙,一边猜想有一天他会不会知道自己曾经差一点就成了谋杀案的被害人,下定决心无论如何绝不为他种花,绝不回头,然后滑进床上阴冷的千沟万壑。我原本打算看日出的,但不小心睡着了,没有看成。

早餐,终于到了享用它的时候,既简陋,又隆重,缝着补丁的桌布,一应俱全却又布满凹痕的银器。我们用餐的房间装修华丽,但破败已久,宏伟的壁炉架上如今只放着几只陶瓷的可卡犬和几张上了色的全家福照片。我们梳洗完毕,穿戴整齐;说话声音很低。

食物就是平常的那些:茶和吐司,煎蛋,培根,还有少不了的烤番茄。送早餐来的是另一位女士,头发也花白了,但烫成了波浪卷,涂着红色的唇膏。我们摊开地图,规划回程的路;今天是周日,一点钟之后才会有巴士开到最近的那座火车站,我们想离开这里可能有点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