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Be Smart——读书越多就越聪明吗? 第一节 为什么很多事争不明白?(第2/2页)

有人可能会质疑:法律上经常提到“不在场证明”,这难道不是在证明“没有”吗?如果你意识到这一点,恭喜你,你在读这本书时是在主动思考的。可是,进一步想想你就会发现,首先,“不在场证明”并不是绝对必要的,仍然是控方有更多义务证明你干过什么事,而不是你更有义务证明你没干过这件事。其次,所谓“不在场证明”,是通过案发当时你“有”在做什么,间接地推导出你“没有”可能去作案,你真正能证明的,仍然是“有”而不是“无”。比如,你有证人说你案发当时在上课,那就能推导出你没有时间作案,可是证人说的仍然是你“有”在做的事。最后,即使你的不在场证明成立,想让对方接受,仍然要以“证有不证无”为前提。否则的话,对方就会问你:凭什么说你有在上课,就“没有”可能中间溜出去作案?你看,此时对方仍然是在逼你“证无”,逃避自己“证有”的责任,这正是错误的根源。

所以,请记住这个原则,只要听到对方问你“凭什么说没有”,就要本能地反应:“对不起,证有不证无,请你先证明为什么说有。”进一步说,在双方都要求对方给证据时,你也一定先要认真地分析,论证义务主要在哪方,才能避免陷入毫无意义的你推我挡。

TIPS:

小学问:很多问题之所以争不清楚,是因为没有弄清举证责任这个前提。记住“证有不证无”,能让你避免很多无谓的质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