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章 斯坦威

神秘的咒语

人面蛾飞进黄金瓶,第一天会笑,第二天会哭,第三天不停叹气,第四天以后它就开始吃自己,先吃翅膀,再吃触须,然后是身体和脑袋,直到有一天,它把自己吃光了。

这是个寓言,你知道。

世上最贵重的东西不是那颗价值五亿美元的“千禧年之星”,而是一条名叫斯特巴里的狗,这条狗会屙钻石,每一颗都有千禧年之星那么大。但前提是,它必须吃掉自己的主人才能屙得出来。

当人们结队走过二十一世纪,谁会成为斯特巴里的主人?

“猜个谜语吧,”那个人说,“一个看不见,一个不相见,一个睡了千年,一个死在出生以前。”

“那是什么?”

戏唱完了,美女塌腰低眉,怏怏回国,临走前说合作不成功,真是遗憾,“哎呀,简直就是……”其实我更遗憾,白白跟她周旋了十几个小时,除了在腰上摸了两把,什么都没捞到,本来还以为能来那么一下呢。连道具都得一一缴回:百达翡丽名表、绣有我名字缩写的衬衫,还有一双已经穿臭了的袜子,我重新穿上地摊货,蹬起温州鞋,感觉就像扒了一层皮。

老庄周这个坏蛋打过一个阴险的比方,说人和蝴蝶是一回事,只要蜕下那层壳,你就可以飞啊飞上天。我蜕下一层,却发现外面是一层更厚的,连头都钻不出去,更别说跟花儿亲嘴了。

坚壁重重,我是一只心怀恶意的蛹,渐老渐死在蝶影翩翩的梦里。

据说蝴蝶只有七天的寿命,每一只蝴蝶都是短命鬼。不过云上一日,泥涂百年,七天也够长的了。创造世界也不过花了七天,那家伙还旷了一天工。

“那就是著名的高昌古国妖灯之谜,世界上最神秘的十大咒语之首,据说谜底是一个惊人的宝藏。”他似笑非笑地说,“那盏灯在地下埋了几千年,一八○五年瑞典人埃文斯在沙漠里挖到了它,当天就死了。此后六十年间这盏灯多次易手,共换了十四位主人,每一位都死得不明不白。有的死于惊马,有的死于火灾,有的死在刺客刀下。印度有个土邦主叫辛格,他拿到灯后只活了十二分钟,一条大蟒活活缠死了他,那条蟒是他从小养大的,一向性格驯良。不过最奇怪的还是海盗卡尔文之死。”

“卡尔文横行海上十七年,一生劫掠商船无数,欧洲各国都出重金缉拿他,一只右手就值五十万法郎,不过每一次他都能成功逃脱。一八六四年四月,他在北大西洋劫掠了当时最大的商船,英国的弗吉尼亚号,在船舱底层发现了这盏灯。”

“卡尔文不光武勇过人,而且渊博多智,本身也是个历史学家。他知晓这盏灯的一切细节,还把它们详详细细地写在一本书里,这本书就叫《妖灯之谜》。根据他的记载,这盏灯可以放七根灯芯,但不管灯芯多长,灯油多满,每根灯芯都只能燃烧九分钟。还有,灯的鼓腹上有一个女人头像,白天闭着眼,一到晚上七点就会睁开。卡尔文拿到这盏灯后,一个月里体重减轻了三十多磅,他养了两条狗,一条皮毛脱尽,另一条无疾而死。但那个谜还是没有解开。到一八六四年七月十九日,也就是太平天国覆灭的那一天,卡尔文把海盗们召集到身边,对他们说:今天是我的最后一天,我已经看到了自己的命运,当这个女人再次睁眼,我就一定会死。海盗们议论纷纷,他接着说:我只有一个要求:这盏灯是我的,死后一定要埋进我的坟墓。当时所有人都以为他在开玩笑。卡尔文洗了澡,找人给他理了发、修了面,换上他最好的衣服,一套带西班牙国徽的海军制服,然后点亮了那盏灯,坐在椅子上闭目沉思,他的情妇,绰号锡兰公主的华裔姑娘张莎丽一直陪着他,听见他喃喃自语,声音完全异于平时,又温和又慈悲:“看不见,看不见……听不到,听不到……我不说,我不说……”到六点五十九分,卡尔文睁着眼,微笑着问张莎丽:你还好吗?张莎丽说还好,他点点头,说那就这样吧,我死了。说完闭上眼,真的就死了,而几乎就在同时,灯上的女人豁然睁眼,据说眼里还有两滴眼泪。”

“这么神啊。”

“还有更神的,这十四位死者,从埃文斯到海盗卡尔文,每一位死时都握着一样东西,一片纸,一根火柴,一朵干花……卡尔文握着他军服上的一个纽扣,印度土邦主握着一片扁扁圆圆的东西,非金非木,非铁非石,谁都不认识,也不知道从哪儿来的,有个叫罗易的女作家牵强附会,说那就是中国的龙鳞。”

“这又是为什么?”

他摇摇头,似乎在说“我也不知道”,继续往下说:“一九○三年,盗墓人弗雷泽在卡尔文的墓里挖到了这盏灯,把它辗转带到伯尔尼,卖给了瑞士联邦专利局的一个技术员,卖价四千二百瑞士法郎,这是技术员一个月的工资。这个技术员是犹太人,当年只有二十四岁,他买下这盏灯后,花了足足两年时间,终于猜出了这个谜的一部分。他不大会说话,就把谜底写成了一篇论文,足足写了十九页纸,题目叫做《论动体的电动力学》,里面提到一个公式,人们为了方便,一般把这个公式叫做相对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