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 胜利的阴影下 5.我真的是内奸吗?(第2/4页)

终于,战争结束了,德国战败了,所有侥幸活下来的荷兰学生,激动地收拾起行李,返回朝思暮想的祖国,可刚一跨入边境,所有人就都被扣住了,要先回答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你去德国是自愿的还是被迫的?他们当然不是自愿的,但当初他们都填了德国的表格,表明了自己是自愿去德国当劳工的。这些荷兰学生的下场惨极了,不断被报复,被羞辱。

在法国,还牵扯到一个特殊的问题,那就是这个人到底是法奸,还是就是个公务员而已。这个问题我到现在都还没太想明白,所以想在这本书里深入跟读者探讨一下。如果合法政府没有投降,流亡了,而你投降了,那你肯定是法奸。比如,所谓的法统政府——中华民国的正统政府是没有投降的,而是到了重庆去坚持抵抗,而汪精卫投降了,那他肯定就是汉奸,应该受到惩罚。可是,如果合法政府投降了,你跟着政府一起投降,你算不算法奸?

欧洲和亚洲都有非常复杂的情况。以前我一直不明白君主立宪到底有什么好处,除了老百姓花钱养活你们王室,让你们从名义上代表国家,还有什么别的作用?首相和议会也都是人民选举的。结果在战争期间,这个制度竟然体现出意义了。在战后,如何评断一个国家是投降了,还是流亡了,剩下的人是坚持抵抗了,还是叛国了?在审判的时候,凡是君主立宪国家,这种问题都特别简单明了:比如荷兰的王室政府,国家的象征——女王流亡到伦敦去了,它肯定是没有投降的,所以你只要没有跟着王室一起流亡,没在荷兰当游击队,没藏起来,而是继续在荷兰做你的市长,做你的局长,那你就是毫无疑问的荷奸;还有挪威的国王也流亡了,这就代表着国家没有投降,所以人民就不能投降,否则就是挪奸,战后就要接受惩罚。

这个时候,非君主立宪国家就比较麻烦了。比如法国政府投降没有?法国的合法民选政府投降了,希特勒为了羞辱法国人,签署投降书的地点就选在贡比涅森林,在“一战”后德国签署投降书的同一节火车车厢里。那么,我作为法国的一个市长或局长,我怎么能叫法奸呢?法国有流亡政府吗?一开始是没有的,后来有一个名叫戴高乐的少将,突然自己跑到伦敦电台上宣布,法国没有投降,他成立了自由法国政府,将带领法国继续战斗。

戴高乐成立的“自由法国”是合法政府吗?当然不是。法国的合法政府是“一战”大英雄贝当元帅领衔的政府,它不仅投降了,还跟德国划分好了势力范围,法国北部是德国占领区,法国南部依然归法国,法国的政府也从巴黎搬到了维希,称为维希政府。从法统上来说,维希政府才是法国人民选出来的合法政府,它的投降是有法律效力的。当时所有的法属殖民地,北非、印度支那、越南等,都遵守维希政府的法令,比如越南的法国殖民政府,就关闭了中越之间的通道,因为维希政府现在跟德国是一伙的了,身为殖民地,你就不能帮中国了,要帮日本。

大家想想,在法国,是大英雄贝当元帅有影响力,还是区区少将戴高乐有影响力?当然是贝当元帅。所以戴高乐的“自由法国”从来没有被承认过,但还是有很多人投奔了戴高乐,比如很多空军飞行员,但最后“自由法国”的军队只有几个师而已。到1942年盟军在北非登陆,攻打维希法国政府,北非的法军奉维希政府的号令,阻止英美盟军登陆,双方发生了海战、炮战、登陆战等,最后当然是盟军胜利了。

法国解放了,功劳和过失该怎么清算?大家都说,我们就是遵从了民选合法政府的命令,向德国投降了,这怎么能算是叛国呢?但是没有用,因为德国战败了,你就得被定为法奸。你说你听从了合法政府,继续当你的巴黎市长,这个理由戴高乐不接受,你为什么不去投靠戴高乐的“自由法国”?你为什么不去加入共产党的游击队抵抗德国?你选择投降,你就是法奸,我就要杀你。

其实不光是戴高乐不讲理,战争到了最后审判的阶段,很多时候都是没有理可讲的,包括纽伦堡审判、东京审判,大量的法学家坐在一起,现场重新立法。因为按照现有的法统,大量的战犯根本没法审判,比如法国和日本,大家都叫嚣,我只是听从了合法政府的命令,我只是听从了天皇的命令,你为什么要审判我?没有理由,就是要审判你,所以当场发明了两个罪名,反人类罪和战争罪。其实在国际大审判前,很多英美的法学家都提出,最好不要审判,直接都枪毙,因为这是战时,枪毙没有任何问题,但如果为了寻求一个合适的法条而拖延审判时间,对方也能趁机脱罪,这些细节太冗长了,这里就不多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