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艾莉丝:2012年6月10日新罕布什尔州(第3/3页)

她又开始了。“或者,是不是应该算作不服从……”但斯科特打断了她。

“蒂莉,它属于哪一类都不重要。你知道那样做是错误的,对不对?”

“对,可是……”

斯科特抬手止住她,提高音调说:“那就别做。这就是我说的,做事之前先想一想。”

“但如果有些行为不属于守则中的任何一项呢?就像……”她顿了顿,努力寻找一个例子。

斯科特趁机把话题拉回正轨。“蒂莉,要是真有人能想到规避这些守则的办法,这个人一定是你。但我们是一个集体,大家要同心协力,互相监督,而且要相信每个人都是公平公正的,对不对?这些闪光守则说白了只是一种参考。”

“好吧,那要是出于好意违反了守则呢?比如要是有人的衣服烧着了,为了救火你只能在他身上又踢又打?”

斯科特被她这种奇怪的想法逗得笑起来。他连连摇头,一副拿她没办法的模样。爸爸常说蒂莉将来一定能当个好律师,因为她特别善于鸡蛋里挑骨头,但我可不敢苟同。我觉得她如此吹毛求疵是因为她真的不理解我们为什么要制定那么多条条框框。因为不理解,所以她担心自己不能好好地遵守。

终于,斯科特再次举起手说:“蒂莉,要是我们继续纠缠下去,我就永远都没法说巧克力棒的事了。”

巧克力棒这几个字立刻转移了蒂莉的注意力,同时也引起了所有小孩子的兴趣。

“巧克力棒?”她问。

“对,巧克力棒。”斯科特咧嘴一笑说,“到夏天结束时,凡是没有因为违反守则而被惩罚过的人都能得到三块巧克力棒作为奖励。我说的可不是那种又小又难吃的普通巧克力棒。到时候我会去大商场买最贵最好吃的巧克力棒,而且你们可以自己选牌子。”

这下蒂莉更激动了。我们收拾好餐具走出餐厅时,她一直围着斯科特问:“如果我们不想要巧克力棒而要其他种类的糖果呢?”“给我们糖果难道不会违背夏令营的宗旨吗?”他任由蒂莉问这问那,然后利用她的空当再简单地回答。我快走几步追上了爸爸妈妈。

爸爸和妈妈一人拉着我的一只手。记得小时候我就喜欢让他们这样拉着我前后荡来荡去。但现在我长大了,他们已经荡不起来我了,可儿时的甜蜜记忆始终保存在我心里。

“你想好要选什么牌子的巧克力棒了吗?”妈妈问我。

“我大概会选一个特趣的,一个锐滋(1)的,第三种要什么我还不知道。”

“如果我是你。”爸爸说,“就三个全要发薪日(2)的。”

“你太奇怪了。”我说。

蒂莉追上来拉住了爸爸的另一只手。

“太棒了!”她说,“我都不知道该选哪个。我喜欢的牌子实在太多了。”

你先做到整个夏天不犯错再说吧,我在心里说。但随后她自己也提到了这个问题。

“唉,我还是现实一点吧。”她说,“恐怕我是没机会拿到奖品了。”

“喂。”我从爸爸的另一侧向前探着脑袋说,“你行的。”

谁知道呢?一切都是未知数。包括我在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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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特趣和锐滋都是知名巧克力糖果品牌。

(2) 发薪日Pay-Day,著名果仁巧克力糖果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