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艾莉丝:2012年6月3日新罕布什尔州

营地位于新罕布什尔州。我们已经开车走了整整两天——当然,也不全在赶路。我们在一家旅馆过了夜,中途还多次停车吃饭,上厕所。不过,我想你应该明白我的意思。“走了整整两天”,这是一种说法而已。但现在我的心情异常复杂,说不准到底是嫌快还是嫌慢。

我家的车子是三排座的,我和蒂莉坐第二排——她的前面是爸爸,我的前面是妈妈——最后一排则堆满了箱子、袋子和其他乱七八糟的行李。看起来似乎挺多,实则不算什么。要知道我们可是举家搬迁,这点行李,都不好意思说是搬家。上个星期,蒂莉以为我们要租一辆友好卡车(1),结果激动得不要不要的。她甚至还上网查了价格,并把网站上的各种好评摘出来给爸妈看,可爸妈最终也没有点头。他们说,一切从简,不必要的东西一律不带。可我觉得这只是借口,既然想简单一点,又为什么要不辞辛苦地跑到新罕布什尔呢?留在首都不就得了?

动身之前蒂莉还跟我闹了一次别扭,不过现在我们已经和好如初。这是我最喜欢她的一个地方,虽然经常发点小脾气,但每次都用不了多久便雨过天晴。好了,言归正传。蒂莉在车上几乎缠了爸妈一整天,求他们开车到昔日的老人山(2)那里看一看。对,昔日的。蒂莉对巨型石像——或借用她的叫法,“巨人”,因为它们不一定非得是雕塑——有种特别奇怪的兴趣,或说痴迷。就比如这座老人山,它并不是什么人工雕刻品。老人山曾是新罕布什尔州的一处著名景点,实际上它只是某座山顶一侧凸出来的一大块岩石罢了。只不过因为断岩参差不齐,从侧面看像极了一位老人的脸,老人山也就因此得名。蒂莉让我看过照片,而且这座老人山还被印在了新罕布什尔州的25美分硬币上,听起来蛮酷的,不过也仅此而已。后来有一天夜里,那个人脸崩塌了一块,碎石落在了下面的公路上。具体时间应该是2003年的5月3号,我记这么清楚是因为那天只比蒂莉的4岁生日晚一天。这不过是一个有趣的巧合,可她却表现得好像这两件事之间有什么神秘关联似的。

九年后的今天,我们来到了新罕布什尔。山还是那座山,可也只是一座普通的山。没有人脸,没有巨人。但蒂莉仍然想去看一看,顶不住她无休止的软磨硬泡,爸妈最终同意了。

于是我们在路边停了车。蒂莉跳下去走到栅栏前,仰望着山头上那片空荡荡的地方,凝神屏息,一脸五味杂陈的表情,仿佛望着什么圣迹。“真不敢相信,原本它就在那儿,现在居然没了。”她喃喃说道,“真遗憾,我再也见不到它的真正面貌了,就像同样见不到罗德岛太阳神巨像(3)和巴米扬大佛(4)。”她无比惆怅,我真担心她会捶胸顿足地痛哭起来。

我特别看不惯她这个样子,因为不是只有她想看这看那,我也有我的小心思啊。一路上我们看到许多地方的广告牌,有些似乎很好玩的样子:什么高山滑雪啦,维尔斯滩啦,还有个看起来像西部鬼镇一样的地方,在那儿你甚至可以把自己的头像印在通缉令上。可我们在哪里都没有停过车啊,每次都是嗖的一下就过去了。所以看着蒂莉没完没了地在那里抒情(“……霍桑还写过一部和它有关的小说呢,叫作《人面巨石》……”),我清了清嗓子,故意阴阳怪气地大声说:“有什么大不了的,不就一块破石头嘛。”

我的目的达到了。蒂莉顿时勃然大怒(妈妈通常的说法更形象些,叫作瞬间从零破百,说她发起火来比跑车还快),冲上来就要打我。我急忙缩到妈妈身旁躲避,爸爸则一把抓住蒂莉的手。

“你们两个别闹了。”妈妈说,“快住手,蒂莉。记住,不管多么生气,你都不能打妹妹。艾莉丝,你也少说两句。这是蒂莉喜欢的地方。”

“浑蛋!贱人!”蒂莉恨恨地骂道。只是她的声音大部分都被挡在牙缝里面,所以爸妈便不再计较。

我也很生气,但我能控制。表面上偃旗息鼓,但脑子里却还在不依不饶地抱怨着:这算哪门子旅行?人得无聊到什么程度才会大老远跑到这里看已经不存在的风景?高速公路上到处都有“注意落石”的警示牌,那难道不是一样的东西吗?可我怎么没见有人专门停车去欣赏山石崩落之后的“遗迹”?偏偏老人山得到如此礼遇,我倒看不出它何奇之有。然而气消之后,我又禁不住内疚起来,深怪自己不该取笑蒂莉钟爱的东西。所以在去游客中心上厕所时,我特意跑到礼品店里给她买了一张明信片。

大约半小时后,我们驶进了一片森林,起码看起来像是森林。我不知道森林里居然也通公路,还以为只能看到远足的小径和野营的人。我说不准当时的感觉,是舒适惬意,还是毛骨悚然?总之不管从哪个窗户向外望,看到的只有密密麻麻的松树。我们犹如走进了童话世界般,只是开头的部分有点吓人,因为你不知道会遇到些什么角色,就好像整个世界只剩下我们孤独的一家四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