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耶稣基督杀了托尼·帕瓦罗蒂?

——耶稣,说得对。看看这位老兄的头发。你女人就让你这么出门?你看,咱知道白人都刮胡子,除了参加什么邪教的才留满脸毛。

——我操,这是喇叭裤吗?

——同胞啊,咱很想知道,咱该往哪儿发电报告诉你现在是1991年?你看着很像马上要唱《迪斯科鸭》了。

——不对,哥们儿,尤比,是唱《在海军》。

——你就这个打扮?你不知道现在已经不时兴这样了吗,你不看MTV台?不,哥们儿,咱的弟兄抓着他的枪,一直在等这个打扮重新变成时尚。

——真他妈一顿好等啊。但你这十四年都在等什么?等我们有人找到你吗?

直觉告诉我,你可不能跟这些人说有话请直说。他们让我坐在高脚凳上,然后绕着我转来转去,像是随时都会给我戴上一顶傻瓜纸帽。或者给我一拳,或者用棒球棒砸我的脑袋。刚开始我心想他们像鲨鱼似的绕着我打转,但这会儿他妈的不适合打这种烂比方。他妈的白痴,拿枪的大块头黑人占领了我家,我却在编辑我的人生故事。现在可以排除抢劫的可能性了,有一会儿我还挺希望是抢劫呢。我有好几年没听过托尼·帕瓦罗蒂这个名字了,七年之内我只听崔斯坦·菲利普斯提过一次。我根本没想过那一天,其他人应该也没有,因为一直没有人做过任何事情。哪怕只是调查,因为我翻遍了牙买加报纸的缩微胶片,也没有找到任何消息。没有警方的凶案报告,甚至没提到那家旅馆发现了尸体。去你妈的福克纳,过去并不会死亡,甚至不会过去。在遇见崔斯坦·菲利普斯之前,我连那家伙叫什么都不知道。

——脖子,我说。丝绸正装和马尾辫扭头看我,像是我打断了他们的交谈。愣狗——至少我觉得这是他的名字——把剩下的水果放进冰箱,拿着搅拌器走向水槽。我能听见我在心里说,别为了区区一个搅拌器就开一次洗碗机。马尾辫和丝绸正装依然看着我。

——他的脖子,我是那么干的。

——干什么?丝绸正装说。我确定他说他叫尤比,但这会儿我似乎什么都记不住。他们一共有七个还是六个人,我反正想不起来了。

——杀了他。我是说,捅了他。我是说,我捅了他的脖子,多半切断了颈静脉。

——他是说捅了脖子,老板,马尾辫说。尤比恶狠狠地瞪着他,吓得他后退半步。

——你和我是谁上过哥伦比亚大学?啊?是你还是我?你以为我不知道颈静脉是什么对不对?他熬了多久才咽气,两分钟?

——差不多五分钟。

——那你就认错颈静脉了,我的孩子。

——我在这个领域似乎不是专家。

——是吗?你喜欢提那些问题,喜欢写那些内容,尤其是我最近在《纽约客》上读到的那几篇文章,你应该觉得自己不外行才对。

——人人都是评论家,我说。

我没看见拳头朝我飞来。正中太阳穴。我使劲眨眼,想摆脱那一拳的冲击,骂了一句我操。

——你觉得这是拍电影吗?我看着像是有时间应付爱说俏皮话的白人吗?

——看来你们牙买加人的嫉妒心很重啊,对不对?

——我没听懂你的意思,年轻人。

——这个叫托尼·帕瓦罗蒂的哥们儿?你们的头号杀手。你们提到他就好像他是有史以来最凶悍的狗操歹徒,结果却被一个皮包骨头的小记者用一把他妈的拆信刀干掉了。然后时隔十五年你们又冒出来——

——十六年。

——我他妈不在乎。冒出来干什么?给这个活儿画上句号?你们以为这是《教父》第二部吗?

——老板……

——没事,愣狗。这位同胞觉得别人都不看电影。

我揉着太阳穴,他们继续绕着我转。他走到我背后,这才开口说话。

——你看看他们这些人,想一想愣狗是怎么进这个房间的。你以为他来就是为了做果汁?

——我不知道。

——愣狗?

愣狗看着我说:

——M60。

——M60。这个匪帮里的所有人都必须挑一辆公共汽车和一个车站。朝第一个下车的人开枪,无论男女。打死还有额外奖励。

——我应该害怕是吧?

——你看看,老板,某些人的卵蛋似乎都快涨破裤子了,马尾辫说。

我。我看着他们,一个把脏辫扎成马尾,一个穿小背心做果汁,一个身上的丝绸正装怎么看都像假缎,胸袋里塞着一条白手帕,因为他老妈没教过他怎么叠口袋方巾,我忽然觉得这一切都是那么可笑。不,不是可笑,而是他妈的荒谬。

——你胆子很大嘛,老弟,愣狗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