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加·帕尔默 (第3/3页)

——而约翰·列侬还活着。

——什么?

——没什么。

——你告不告诉他都无所谓,你告诉他什么也无所谓,反正到第二天他就不记得了。1980年4月以后的事情他一件也不记得。因此他记得他的孩子,他记得他讨厌我妻子——因为他们吵过一场,但永远定格在了那一天——每天早晨,我们的孩子对他来说都是个惊吓。在他的记忆中,老妈是两年而不是六年前去世的。我们向他解释这一切的时候,他从来不肯相信,明白吗?他为什么会相信?谁愿意每天早晨遭受一场打击?不过谢天谢地,他连这个也不记得。我是说,你看见他怎么从你身边走过去,而你和他共同度过了一整天,在他妈的布朗克斯。

——他发生了什么事?

——说来话长。事故,疾病。但时隔四年,已经无所谓了。

——他似乎不记得他忘记了许多事。

——是的。

——情况还在恶化吗?

——这我就说不上来了。

我心想,其实也不是那么糟糕嘛。

——所以你明白你前面的那个人为什么辞职了吧?

——是吗?那不是……

——什么?

——无所谓了。她辞职了?

——对,几个星期后她终于受不住了,每天早晨都要向一个暴躁老头做自我介绍,而他根本不知道她为什么会在那儿。但即便如此,她又没法像对待病人似的照顾他,虽说雇她本来就是为了这个。你基本上就是每天等炸弹爆炸。

——他并不老啊。

——什么?哦,对……应该是吧。总而言之,我们得带他回家了。我们明天会打电话给介绍所,说错不在你,我们需要一个新——

——不用。

——什么?

——不用打电话给介绍所。这个工作我接了。

——你确定?

——对,我确定。我愿意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