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瑟·乔治·詹宁斯爵士

听。

死者永远不会住嘴。也许因为死亡根本不是死亡,只是放学后的一场留堂。你知道你从哪儿来,始终还是要回那儿去。你知道要去哪儿,但似乎就是到不了那儿,而你只是死了。死。听着像是完成时,其实是忘了写成进行时。你遇到比你死得还早的人,他们脚下不停,但哪儿都不去,你听他们大呼小叫,因为我们都是魂灵,或者我们认为我们都是魂灵,其实只是死了。魂灵,滑进其他魂灵之中。有时候女人滑进男人,号叫得像是做爱的记忆。他们大声呻吟恸哭,但穿过窗户时仿佛一声口哨或床底的呢喃,孩童以为那是怪物。死者喜欢躺在生者之下,原因有三。第一,我们大多数时候都是躺着的。第二,床底看着像是棺材盖。但还有第三,有重量——有生者的重量在上面,等你滑进去让它变得更重,而你听着心跳,看着心脏搏动,听着鼻孔嘶嘶吸气而肺部挤压空气,嫉妒哪怕最短促的一次呼吸。我没有棺材的记忆。

但死者永远不会住嘴,有时候生者能听见。我想说的就是这个。等你死了,言语就只是离题的无关絮语,你除了漂泊游荡之外无事可做。好吧,至少其他死者是这样的。我想说的重点是逝者从逝者中学习,但这么做很考验技巧。我能听见我的话,我还在向任何愿意听的人说我不是不小心掉下去的,而是被人从蒙特哥湾日落海滩酒店的凉台上推下去的。而且我没法说闭上你的鸟嘴,亚蒂·詹宁斯,因为每天早晨醒来,我都把我摔得像个烂南瓜似的脑袋拼回去。而且就连我说话这会儿我也能听见我听上去是啥样,懂不懂啊,傻货?意思是死后生活不是一场活报剧,不是爽到爆的大狂欢,老头子,看见瘫着的那帮酷哥了吗?他们永远不会懂,我也没有其他事情可做,只能等待杀死我的那个人,但他不肯死,他只会变得越来越老,年轻的老婆换了一个又一个,生养一窝弱智崽子,搞得这个国家衰败崩溃。

死者永远不会住嘴,有时候生者能听见。有时候只要我能抓准眼球在睡梦中颤动的时机,生者也会和我交谈,直到他老婆一耳光扇醒他。但我更愿意听更早的死者说话。我看见身穿开缝的马裤和血迹斑斑的长外套的人,他们说话时鲜血会从嘴里涌出来,上帝才知道奴隶叛乱有多么恐怖,而自从西印度公司被东印度公司甩得找不着北,女王到底他妈的派上了什么用场,为什么有那么多黑人无论怎么舒服都睡得那么不安稳,所有这些都混在一起,我觉得像是把左半边脸放错了地方。死后你会明白死亡不是离开,而是会置身于平坦单调的死亡之地。时间不会停止。你看着时间走动,但你静止不动,就像拥有蒙娜丽莎微笑的一幅画。在这个空间里,三百年前被割了喉咙的死者和两分钟前死于襁褓的婴儿是一样的。

假如你不注意你是怎么入睡的,就会发现自己变回了生者发现你的样子。我?我躺在地上,脑袋像个碎南瓜,右腿折到背后,两条胳膊弯曲的方式可不是手臂应有的样子,从高处的凉台上看,我就像一只死蜘蛛。我在上面,我在底下,我在上面看见的我就是凶手看我的样子。死者会复活一个动作、一段行为、一声惨叫,他们会再次体验死亡,在出轨前没有及时停下的那列火车,十六层楼上的那个窗台,空气慢慢耗尽的那个汽车后尾箱。街头粗胚的尸体像气球被刺破似的炸开,五十六颗子弹。

要是不被推一把,谁都不会那么飞出去。我知道感觉起来和看起来是什么样子,身体向下坠落,你企图和空气对抗,抓住并不存在的救命稻草,苦苦哀求,一次,就一次,就他妈一次,耶稣啊,混血婊子的假慈悲儿子,这次就让我能抓住空气吧。而你掉进五英尺深的排水沟或飞向十六英尺下的大理石地板,还没放弃抵抗的时候,地面就抬起来撞上了你,因为它厌倦了等待鲜血。我们依然是死者,但我们会醒来,我是被碾死的蜘蛛,他是被烧死的蟑螂。我没有棺材的记忆。

听。

生者可以等着看着,因为他们欺骗自己说他们还有时间。死者可以等着观望。我有一次问主日学校的老师,假如天堂是永恒生命的居留之地,而地狱与天堂相反,那地狱是个什么地方呢?是你这种肮脏的红皮肤小崽子去的地方,她说。她还活着。我在日暮养老院看见她,她太老了,智力衰退,已经不知道自己叫什么,嗓门小得谁也听不清,总在说她害怕夜晚,因为天一黑老鼠就会来啃她还完好的脚趾。我见到的不止这些。看得足够使劲,或者视线稍微往左转一点,你就会见到和我离开时毫无区别的一个国度。它永远不会改变,无论我什么时候去看,人们都是我离开时的那个样子,衰老不会造成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