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嫂的驴子

文嫂一面打发玳安吃了点心,穿上衣裳,说道:“你骑马先行一步儿,我慢慢走。”玳安道:“你老人家放着驴子,怎不备上骑?”文嫂儿道:“我那讨个驴子来?那驴子是隔壁豆腐铺里的,借俺院儿里喂喂儿,你就当我的。”玳安道:“我记的你老人家骑着匹驴儿来,往那去了?”文嫂儿道:“这咱哩!那一年吊死人家丫头,打官司,把旧房儿也卖了,还说驴子哩!”玳安道:“房子到不打紧,且留着那驴子,和你早晚做伴儿也罢了。别的罢了,我见他常时落下来好个大鞭子!”文嫂哈哈笑道:“怪猴子,短寿命,老娘还只当好话儿,侧着耳朵听。几年不见你,也学的恁油嘴滑舌的,到明日还教我寻亲事哩!”玳安道:“我的马走的快,你步行,赤道挨磨到多咱晚,不惹的爹说?你也上马,咱两个叠骑着罢。”文嫂儿道:“怪小短命儿,我又不是你影射的,街上人看着,怪剌剌的。”玳安道:“再不,你备豆腐铺里驴子骑了去,到那里等我打发他钱就是了。”文嫂儿道:“这还是话。”

——第六十八回

又是一段令人拍案叫绝的锦绣之文。

张竹坡将引文中玳安与文嫂的斗嘴,称为“蜂蝶相遇”。文嫂是媒,玳安亦是媒;文嫂是职业媒婆,玳安则是西门庆寻花问柳必不可少的“淫媒”;文嫂是蜂,玳安则是蝶。两人的一番调笑,棋逢对手,却全因驴子而起。

前文写玳安一走进文嫂家小院,第一眼见到的事物,就是院子里的那头驴子。一看见驴子,玳安就知道文嫂在家。在玳安的记忆中,文嫂总是骑着驴子在街上行走摇摆。但当两人准备出发,往西门庆家走的时候,文嫂却让玳安骑马先行,自己步行跟随。我们从陈敬济的口中已经知道,文嫂家离西门庆家路途不近,如果是步行,再加上文嫂的小脚,显然不合适。所以玳安就问她,为何放着驴子不骑?文嫂推说驴子是豆腐店的,此驴非彼驴,自己早先骑的那一头早已卖了,还是执意要步行。

那么,这头驴子究竟是豆腐店寄养的,还是文嫂自己家的呢?如果这头驴子是豆腐店的,为何要拴在文嫂家的小院里?若是文嫂自己家的,她那一番关于打官司卖驴子的话,又说得周全可信,滴水不漏。《金瓶梅》在处理这一类的情节时有个一贯的嗜好,就是模棱两可,似是而非,乃至于既是又非。背后的实情,总是云山雾罩。

再说了,文嫂关于卖驴子的一番说辞,玳安是相信呢还是不相信?细细揣摩文意,似乎也在信疑两可之间。但是有一点是肯定的,玳安已经知道,文嫂利用驴子来做文章,明摆着是要给他出难题,其目的,无非是想多要一份驴子的“行脚钱”,而自己又不便明说。

在满足文嫂之前,他借机与文嫂开始了一番调笑。先是用“驴剩大鞭子”来揶揄对方,接着又煞有介事地让文嫂与他骑马叠坐,语言暧昧,神态逼肖,情景宛然如画。从“蜂蝶斗嘴”的结果来看,老辣的文嫂全盘控制局面,得到了她想要的东西,因而可以说是最终的胜利者;但从斗嘴的过程来看,则由玳安来主导,并处处占据了上风。他的这番言辞,想必会让伶牙俐齿的文嫂心中大吃一惊,所谓士别三日,理当刮目,逼着文嫂重新审视眼前这么一个还未成年的小伙子,也迫使读者重新打量玳安这个人物。

本来,若从安排情节的角度来考虑,这一大段文字可以压缩为短短的几句话:文嫂说,驴子是豆腐店寄养的,玳安答,没关系,借来骑一下,我给行脚钱。作者在此之所以会拉拉杂杂写出一篇关于驴子的闲话,完全是从塑造和补写人物的角度来考虑的,既为文嫂,也为玳安。尤其重要地,作者以文嫂来衬托玳安,为日后玳安接替西门庆成为一家之主,由“随从跟班”脱胎为“西门小员外”而预做铺垫。玳安一乳臭未干的小子,竟然对年龄长他一辈的老妪文嫂口出淫秽之语,且视若平常,其日后会如何对待“遗孀”吴月娘,也就可想而知了。

若仅仅以性事猎奇的眼光去《金瓶梅》中寻章摘句,固是俗辈;若仅仅属意于西门庆、潘金莲等主要人物的命运沉浮和兴衰荣枯,亦非善读《金瓶梅》者。殊不知,《金瓶梅》文字之美妙高华,也常常隐伏于次要情节、次要人物,特别是闲笔、闲话之中。

薛嫂如此,磨镜人如此,“大胖丫头”如此,这里的文嫂亦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