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银货币(第2/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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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武十九年后,银矿开采禁令稍有松弛,但实际的开采量极少。浙江七县之银场,一年向朝廷上交的银两,不过区区两千余两。

明代经济的繁荣,特别是运河开通之后的商业繁盛,在纸币的信誉日渐低落的前提之下,使得朝野上下对于作为传统硬通货的金银的需求,出现了大幅度增加。

至宣德、弘治后,朝廷禁开银场之令几成一纸空文。“奸民”私开坑穴,互相杀伤;矿盗蜂起,屡禁不能止。贪吏趁机加紧向朝廷游说,索性由朝廷督开银场,利益归于中央。等到万历年间,朝廷大规模开采银矿之时,虽然“中使四出”,“无地不开”,因矿穴私采严重,矿脉久绝,所获甚微。更有贪官污吏借开采之名“横索民财,陵轹州县”。稍有德性的官员顾恤百姓,被以阻挠之罪,即行罢免。[19]

由此可见,万历后全国性的金银开采,不过是给了贪墨横暴官吏搜刮民财、凌辱百姓的机会而已,出现了“富家钜族则诬以盗矿,良田美宅则指以为下有矿脉,率役围捕,辱及妇女,甚至断人手足投之江”[20]的局面,乱象丛生,酷掠横行。为此,河南巡按姚思仁上疏极言开矿之弊:

一为矿盗哨聚,易于召乱;二为矿头累极,势成土崩;三为矿夫残害,逼迫流亡;四为雇民粮缺,饥饿噪呼;五为矿洞遍开,无益浪费;六为矿砂银少,强科民买;七为民皆开矿,农桑失业;八为奏官强横,淫刑激变。

他最后的结论有点危言耸听:“(如果不加以阻止,)虽倾府库之藏,竭天下之力,亦无济于存亡矣。”[21]

《明史》也认为,明朝最终之覆亡,实兆于此。

可以说,自明代肇兴直至灭亡,银币制所导致的问题,特别是银荒问题,自始至终困扰着统治者。黄宗羲在《明夷待访录·财计篇》中感慨说:“夫银力已竭,而赋税如故也,市易如故也。皇皇求银,将于何所?”[22]因而发出了“后之圣王而欲天下安富,其必废金银乎?”[23]这样的呼声。明代隆庆朝“应诏陈理财”的靳学颜甚至认为,天下之民,皇皇以匮乏为虑者,非布帛五谷不足,而是白银的供应量短缺。与黄宗羲一样,靳学颜对朝廷废钱而独用白银的国策,感到难以理解。[24]

明代社会经济的大规模发展,与作为统一货币的白银供应不足,构成了根本矛盾。从表面上看,明代经济的主要难题是“银荒”,但实际上,问题要复杂得多。关于这一点,我们后文还要加以讨论。

话又说回来了,我们在阅读《金瓶梅》的时候,不仅没有感受到白银供应短缺的问题,相反,小说中写到的清河或临清,就不啻是一个大银窖——白银的流通,动则百千巨万,所谓钱过北斗、金银遍地的盛景,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或者说,那些滚滚而来、滔滔而去的白银,又是从哪儿来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