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庞氏骗局第五位——斯科特·罗思坦(第2/6页)

这封信落款于10月31日,人们通常称之为罗斯坦的“遗书”。几句话就说明一切,又或者什么也说明不了,就看你怎么理解这些话了:

“抱歉,让你们都失望了。我是个傻子。以为自己可以解决问题,却因自己的狂妄自负和拒绝失败而作茧自缚,现在我所有的作为就是伤害了我爱的人。请你们保重,也请保护金米(罗斯坦的妻子)。她毫不知情。我的过错不应牵连到她,或是你们中间的任何人。我希望上帝能让我在彼岸与你们相见。爱你的,斯科特。”

不论电子邮件或短笺的收信人是家人、律师事务所、生意伙伴,斯科特·罗斯坦的签名都是这样甜得令人作呕。他真的明白,结束语里的那个“爱”字是什么意思吗?

除此之外,提到妻子的那些话,罗斯坦在暗示些什么?保护妻子免受什么的伤害?如果她毫不知情,他又为什么要担心?

许多人怀疑斯科特·罗斯坦在逃避的,不单有法律的制裁,还有犯罪组织。据说,罗斯坦的某些合作伙伴与以色列的犯罪组织、西西里岛的黑手党均有联系。尽管这些都未经证实,但一些有趣的事实值得玩味。

罗斯坦称有人在跟踪他。他说,逃往摩洛哥之前,已有生命危险。难道,和他生活中的许多部分一样,这又是一出编造的戏码?或者这些说法里,倒有一些真相?为什么他要请24小时保镖?

很难知道到底应该相信罗斯坦说的,有犯罪团伙卷入其中,还是忽略这个说法,将之当作是罗斯坦想要赢得政府支持的又一次尝试。他提供的细节零零碎碎。他有没有帮助那些人洗钱?那些人有没有把钱投进他的骗局里?如果有,具体是怎么操作的,仍是个谜。

罗斯坦不仅坦然地承认设下庞氏骗局,还对其他犯罪行为供认不讳,这让有些人质疑他如此配合的动机。难道暗示与犯罪团伙有联系,只是一个花招,用来减少50年徒刑的刑期?

也许如此。但是,为什么罗斯坦的名字没有出现在美国联邦监狱局犯人定位系统的名单上?有人认为,他配合管理当局是为了换取认罪辩护。如果他不服刑,判50年重刑也没有什么意义。

尽管他有可能接受证人保护,但在犯人名单上,竟然找不到一个被判有罪的重罪犯的名字,这是极不寻常的。许多问题也一直悬而未决。

骗局始末

斯科特·罗斯坦行骗的基础概念,是贴现赔偿金。客户(亦即诉讼当事人)签字转让赔偿金,这笔款项将于未来某个日子偿还。作为交换,当天,客户能立即得到一笔贴现款项。

罗斯坦的犯罪伎俩,就是将客户的预付款打包成赚钱的商机,送到潜在投资者面前。投资者贡献贴现款项,这笔款项应该由罗斯坦的公司,即罗斯坦•罗森菲尔德•阿德勒公司(简称RRA公司),支付给客户(受害人)。接着,投资者等待诉讼结果,案子一结,就能收到全部的赔偿金。对于投资者来说,支付的头款与后来得到的收益之间的差额,就是利润。

一个案子悬而未判,罗斯坦怎能对赔偿金如此有把握?为摆平投资者提出的反对意见,罗斯坦又加了一颗定心丸。他说,自己能够根据诉讼案的性质,判定赔偿金的最终金额。

罗斯坦专攻性骚扰案件与职场歧视案件。在投资者面前,他声称,客人们的案件中,为了保密,大多数对立双方都愿意庭外和解。罗斯坦会建议赔偿,也会提到让当事人的太太、孩子、女友出庭作证。为了加大筹码,他还会提醒当事人,法庭掌握了令人尴尬的视频片段。接着,他会暗示说,由于不愿意让妻子或女友发现自己的秘密生活,所有人都选择了前者。罗斯坦还进一步说,对于自己提出的最终赔偿金数额,没有人会争辩。

罗斯坦为这些案子添油加醋,将案子描绘成上司与秘书上床,上司嫖娼被抓等等。他还声称,手里有这些不轨行为的视频片段,如果当事人对赔偿金条款有异议,就威胁说要曝光这些视频。

凑巧的是,许多受害人(即他的客户)都想要立马得到贴现款项,而不是等着以后拿到全部的赔偿金。RRA公司显然已经与诉讼案的另一方秘密谈妥了赔偿金条款,作为受害人所得赔偿金的依据。

既然保密性是赔偿金条款的一部分,罗斯坦也会提醒投资者有保密义务。令人惊讶的是,这种等同于勒索法律赔偿金的行为,投资者从未三思过,这么做有没有职业道德。把钱托付给罗斯坦的时候,他们是否怀疑过这个人的诚信?

罗斯坦拿走投资者的支票,再还给他们一叠远期支票,支票上的金额与时间均与原告的赔偿金条款相吻合。票载日期一到,投资者就去兑现支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