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讲 说理的伦理层面(第3/4页)

柏拉图在《高尔吉亚篇》和《斐德罗篇》中批评修辞将人引上以言代行的歧途。有论者对柏拉图的观点作了这样的现代解释,“没有见解、没有智慧、一心专研修辞的人,很容易成为我们现在所说的‘宣传人士’”。柏拉图在《斐德罗篇》中建议,如果修辞学没有高尚的道德目标,又没有真实的知识,那就根本不该使用修辞。他区分了三种“爱”的说辞:中性的、邪恶的和高尚的。邪恶的爱的说辞充满了虚情假意和装腔作势,是用于欺骗、迷惑对方的。只有高尚的爱才是真心要帮助对方,实现德性的理想。

亚里士多德的修辞观比柏拉图来得现实,但他仍然非常强调修辞伦理的一面。他说,修辞术与论辩术不同,修辞术是“一种能在任何一个问题上找出可能说服方式的功能”,修辞术使人知道如何为一件事的正反两面辩护,但“这并不是说我们应当从两方面去说服人”,“因为我们不应当劝人做坏事”。不劝人做坏事,这便是修辞术和说服行为的伦理底线。

亚里士多德非常关注说话者的信誉和可信度,他讨论了如何获得“可信度”的问题。在他那里,可信度是与正直、诚实、善良等等联系在一起的,可信度决定了说服别人的正当目的。说话的技巧并不能保证正当的目的,一个有口才的说话者,他可以运用修辞技巧达到好的目的,也可以达到坏的目的,他还可以嘴上说是为了达到一个目的,而其实心里是为了达到另一个目的。

因此,说话者是否诚实成为衡量他话语的一个不可或缺的因素。亚里士多德写道:“如果目的是好的,那么能言善道便是值得称赞的技艺;如果目的是坏的,那就成为一种伎俩。”人的聪明才能和优秀品格必须结盟才行。亚里士多德认为,修辞只是手段,手段必须符合道德目的,这与他对行为本质的定义是一致的。亚里士多德还认为,必须以说话者的真实意图、使用的手段和实际环境这些因素来衡量修辞本身是否合乎道德。他并不排斥用修辞挑动听众的情感,他似乎并不认为情感越强,理性就越弱,关键是理性与情感的结合必须以说话具有普遍公共善意为条件,“说法论证不仅产生于证明的论证,而且也有赖于伦理的论证”。

说理的“诚恳”与“诚实”

诚实且诚恳的说理者应该清楚地告诉别人自己在说什么,或要说什么。而且,他需要自己先把问题想清楚以后,再去试图说服别人。孟子说:“贤者以其昭昭使人昭昭,今以其昏昏使人昭昭”,一个好的说理者,他得先使自己明白,然后才去使别人明白;如果自己都没有搞清楚,却说能使别人明白,那就是在愚弄和欺骗他们。在柏拉图的《斐德罗篇》中,苏格拉底认为,说话要说得好,必须是说话人心中对他所说的题目的真理已经有了认识。斐德罗不同意这意见,他说演说的人并不需要知道真正的正义,只要能说得让听众认为是正义就行;他也不需要知道真正的善和美,只要听众认为是善和美就行,只要让听众认为是正义、善和美,便可以说服群众了。伟大领袖在说“向雷锋同志学习”的时候,扮演的就是斐德罗的角色。学什么呢?他没有说。他并不需要说清学什么,只要能说得让群众认为知道学什么就行。一直到今天,“学习雷锋好榜样”,宣传“学雷锋”,都说是学做好人好事,但当年的雷锋歌是这么唱的:“学习雷锋好榜样/忠于革命忠于党/爱憎分明不忘本/立场坚定斗志强。/学习雷锋好榜样/艰苦朴素永不忘/愿做革命的螺丝钉/集体主义思想放光芒。/学习雷锋好榜样/毛主席的教导记心上/全心全意为人民/共产主义品格多高尚。/学习雷锋好榜样/毛泽东思想来武装”。如果简单地将做好事归为共产主义品格,那么其他信仰的人会不会也做好事呢?既然共产主义与做好事是两件事情,为什么又一定要扯在一起说呢?

苏格拉底对斐德罗说,说话者一定要知道自己真的在说什么。如果他不知道真的在说什么,那么就可以将驴说成是马,将一件事说成是另一件事。苏格拉底把“真实”看得远比“能说会道”来得重要,因为只有真实才是合乎德性 (virtue)的。一个人研究了群众的心理,利用群众的不思考习惯和盲从心理去影响群众,就算是成功地达到了这个目的,这种修辞术仍然不能说是取得了好的效果。苏格拉底认为,如果不知道真理,只有技巧,那只能是个骗子。

苏格拉底认为,修辞学是这样一种技艺,无论在法庭、公共集会上或是私人谈话中,都是用言辞来影响人心。无论讨论的问题是大是小,只有正确地运用言语才能受到尊敬,可是有些人却不是这样,他们运用修辞术可以将同一件事情对一些人说成是,对另一些人说成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