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讲 说理的情绪与措辞(第4/5页)

然而,人们今天对于“文革”还远没有形成像对纳粹极权或希特勒那样的共识。公然赞美或怀念“文革”的还大有人在。由于现实中还存在着关于“文革”正确、必要或管用的神话,在公共辩论中,如果能够经常用一些具体的事例来作论理证据,提一提“文革”,提醒一下“文革”是一个多么极端疯狂的时代,发生过哪些极端疯狂的事情,未必不是一件有益的事情。

反倒是另外一些有害的语义基因更值得我们关注,红与黑的对立便是其一。一切与“红”有关的,自动成为好事,一切好事也都能用“红”来标志——红心、红歌、红色传统、红色后代、红色接班人、红色江山。相反,几乎所有的坏事都能用“黑”来标志——黑帮、(政治)黑线、打黑、黑窝、黑心肠、黑五类或黑七类。比起“西狗”、“五毛”这类明显的骂语,红与黑是更深藏在中国人思维方式中的有害语义基因。红与黑是一种思想短路,时刻在削弱和瓦解人们对错、敌我和是非的真实观念,像病毒一样侵害着人们的信息和社会环境。它总是朝一个极端的方向延展,不是红便是黑,红黑必然对立。一旦公共话语被套上红、黑两色,对话旋即变为战斗,任何的理性辩论都被终止,再也无法进行下去。

审美化的情绪

说理有时候不仅需要晓之于理,而且还要动之以情。富有感染力的说理给人一种雄辩的感觉,能够提高说服力的作用。然而,在这种说服中,需要把说理的部分与感染的部分作一区分。有文采,不等于是好的说理。例如,有人这么说:“校长是有气质的流氓,教授是有品味的色狼,学生是有知识的文盲,学校是认钱不认人的银行。”文字的对仗给人一种阅读或听觉的愉悦,听者因此对它有好感,变得容易接受。然而,像这样的断言虽然有文学的感染效果,但并无说理的价值,因为它们显而易见是以偏概全的。说这话的人不是不知道以偏概全,而是因为言辞巧妙,说起来很爽,这话是为图痛快,而不是为说理而说的。

又例如,“电脑和电视的区别:一开电脑:就觉得社会黑暗,官员腐败,恶势力横行,民不聊生,仿佛马上就要革命了;一开电视:就觉得社会和谐,人民幸福,载歌载舞,天下太平,长治久安,一百年都不会出事。电脑是生活照,电视是婚纱照。在中国:油——用不起,路——走不起,学——上不起,病——看不起,房——买不起,墓——死不起,菜——吃不起,债——还不起,状——告不起,官——惹不起,娃——养不起,爱——伤不起,良心——对不起,跌倒的老人——扶不起,我们竟然还活着——了不起,同意的转播,不同意的去看新闻联播”。像这样的话虽然能引起读者的共鸣,但并不是好的说理,电脑和电视并不是非此即彼,黑白两分的,电脑网络上也不是没有电视里的那些东西,程度不同而已。这样的言论诉诸审美化的情绪,在朋友之间聊天时助兴可以,夸耀一下口才可以,但不是好的说理。

审美化的情绪不仅来自诗化的文字,而且来自动情的图像。电视广告宣传要产生的就是这种能催动情绪的作用,一个30秒的电视广告如果能让你笑,你就可能对它的产品有好感,图片广告也是一样,用令人产生某种感觉或情绪来影响你,所谓的让你跟着感觉走,也就是说,让你“兴奋”起来。衣服给你一种虚荣的满足,让你觉得合群、时髦,帮助你克服落伍、寒碜的害怕。高档奢侈的消费品让你感觉到“成功”的兴奋,高档的食品让你感觉到欲望和自己的品味。人的感情一被调动,理性能力就会下降,这就是人所谓的“情不自禁”。

除了理性,人还能用什么去自禁呢?然而,理性的自禁有两面性。只有理性而没有感情的人是难以有所行动的。你可以很逻辑地说服一个人,但却无法激励他的行动。但是,当一个人对某事的感情特别强烈而有所行动时,这种行动又往往是一种冲动。说理有时需要热情,但那是克制的,适度、得体的热情。很难规定什么是适度、得体的热情,但有一点是不用怀疑的,那就是,如果热情过度,变成滥情,那么理性的读者是会有所察觉的,而且会引起他们的不快,因而降低说服的效果。在说理中,热情就像是“格调”和“条理”一样,适度存在的时候,并不明显,然而一旦超过了适度,就会变得相当明显。如何恰到好处,在于说理者的分寸感和经验把握。

冲动和煽情

说理需要节制感情,这是由理性说理的性质所决定的,不是一个单纯的说理风格或方式问题。斯泰宾对此写道:“如果我们说话是为了引起感情态度,那么使用带感情色彩的字眼就是好的语言。可是如果我们的目的是把我们相信是真实的情况作一直截了当的报道,那么,带感情色彩的语言就是坏的语言。在诗歌中,在雄辩中,带感情色彩的语言也许对于说话的人所要达到的目的是必要的。这个时候它就是好语言,因为合乎当前的目的。但如果我们要思考一件事情,使用带感情色彩的语言就妨害我们达到我们的目的。这种语言可能成为有效思维的不可克服的障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