熟悉,而又陌生

最初是在《读库》上读到何伟的文章,有眼睛一亮之感。很快就听说他的《寻路中国》出了中文版,书店里买不到,从网上下载了看,却没有全的,倒意外发现同一作者的River Town(《江城》),便也下了来读。尚未读完,前一书的“上海译文版”到手了。于是这几天往返于中文的《寻路中国》与英文的River Town之间。所得的印象却一般无二:外国人写的书,但是很“中国”。

我的意思是说,何伟笔下的中国我们很熟悉。即使我们没有到过他作为志愿者任教的涪陵,没住过北京边缘处的那个荒僻的小山村,没有他驾车一路采访各色人等的经历,因为我们生于斯长于斯,全部的经验几乎全来自中国的生活,据此我们完全可以想象、体味他写到的情与景、人与事。看看自己如何出现在“他者”的取景框中,无异于一种有趣的经验,与此相伴,有意无意之间,我们还会不自禁地扮演裁判的角色。“原型”是否天然地拥有评判他人演绎的权力与资格,并非毫无争议,然而此种批评冲动具有如此的普遍性,其本身也许就提供了存在的理由。

关于西方人能否正确地书写中国,抽象的肯定具体的否定或具体的肯定抽象的否定,均不乏其例,难于一概而论。鲁迅信中与人谈论赛珍珠的小说,颇不以为然:“中国的事情,总是中国人做来,才可以见真相,即如布克夫人(赛珍珠),上海曾大欢迎,她亦自谓视中国如祖国,然而看她的作品,毕竟是一位生长中国的美国女教士的立场而已,……她所觉得的,还不过一点浮面的情形。只有我们做起来,方能留下一个真相。”——咬定“中国的事情”唯中国人能得其“真相”,似乎是杜绝了洋人读懂中国的可能性,但是另一方面,鲁迅对阿瑟·史密斯《中国人的气质》一书的赞赏则又是众所周知的。并观二说,与其说是鲁迅陷入了自相矛盾,不如说是具体的语境导出了不同的判断。到头来我们还须面对一个个具体的个案。在西方人的中国书写中,固然充斥比较文学形象学所谓对异国的程式化的“集体想象”(事实上本国的作者对其他人群何尝不是充满想象),却也时能见到作者摆脱此种想象的努力,何伟的书可视为一个好的例子。

能让中国读者对书中的种种描述有似曾相识之感,当然源于作者在走进中国人生活时付出的努力:学中文,和中国人住在一起,生活在中国人堆里,清明和他们一起去上坟,小儿百日一起庆贺;不住涉外宾馆,宁住普通中国人住的旅店;不坐游轮,宁乘当地人乘坐的慢船……有时候你会觉得他快赶上过去对下乡干部要求的“三同”,即同吃同住同劳动了,这无疑令他对普通中国人的生活有相当的了解。然而即使当真做到了“三同”,也不能保证“真相”的获得,所谓“三同”可能导致的是有意无意的同化,同化则有可能不是离真相更近,而是更远。

能够对中国人的生活有所发现,恰恰相当程度上仰仗作者的“他者”视角。何伟在中国生活多年,其身份,最初是在高校任教的“世界和平组织”的志愿者,后来是《纽约客》驻中国记者,有一重身份却是始终未变的——他是一个“外国人”。他或许不愿在抛头露面的场合被看作“外宾”,或许反感围观者指指戳戳看猴似的嚷嚷“外国人!外国人!”,却从来没有放弃利用“外国人”的视角,事实上这也是他无从放弃的。他与中国人、中国生活的相遇,包括他的好奇、他的不适、他的赞与弹,在在让他意识到他的这重身份。而他时或有之的换位思考、设身处地也并未弱化他作为他者的观察。正是借助这种眼光,他所呈现的中国人与中国生活一方面是我们所熟悉的,另一方面却又有一种陌生:他将我们再熟悉不过的一切陌生化了。

在此对“集体想象”与“他者眼光”做一区分也许不无必要。“集体想象”对对象的覆盖往往形成遮蔽,“被想象者”因被符号化而面目全非,当然没有“熟悉”可言;“他者眼光”则可以具有超越“身在此山中”的意义,让“远近高低”显得既熟悉又陌生。此种陌生化的效果,实缘于我们对周遭人与事的习焉不察,所谓“习惯成自然”,而不接受、认同中国的“国情”,中国的生活就立马显得异样。何伟并未试图从他所记述描述的中国图景中抽象出“中国人的气质”,然从某种意义上说,他的书未尝不可以视为史密斯书的当代版。早有人目光如炬别具慧眼地指出史密斯制造话语的叵测居心,对此说当然可以取“不管你们信不信,反正我信”的立场,顺理成章地,也可以对何伟书来一番透过现象的诊断,但对我而言,这显然陈义过高。何伟与我们之间唯一的“隔”,可能在于他的观察更多地源于“知”的冲动,我们对中国的人与事则有更多“理解的同情”、“同情的理解”,更多的切肤之痛。